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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策划进入阳光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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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报道时间:2009/4/17 作者:穆宏志,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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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记者 穆宏志 王蓉

据调查,在中国每年出版的20多万种图书中,由文化公司(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和民营发行公司进行选题策划或组稿、编辑的品种已经占到30%,而在考研、自考、中小学教辅等图书门类及一些政府行政部门专业图书的策划编辑、发行中,民营图书公司早已成为主体。我国书业每年500多亿元销售额中,由新华书店发行的教材占去近半,而在一般图书销售中民营书业已占据半壁江山。民营书业在图书选题策划、编辑营销及发行等方面,均已发挥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民营出版策划尚未得到国家政策的认可,因而不少民间资本进入出版策划领域十分谨慎,民营出版策划公司也以小规模为主,以赚快钱为主。

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提到了引导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健康发展,发展新兴出版生产力。积极探索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参与出版的通道问题,开展国有民营联合运作的试点工作,逐步做到在特定的出版资源配置平台上,为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在图书策划、组稿、编辑等方面提供服务。鼓励国有出版企业在确保导向正确和国有资本主导地位的前提下,与非公有出版工作室进行资本、项目等多种方式的合作,为非公有出版工作室搭建发展平台。

这一意见的发布是长期以来民营书业收获的最大利好。不少民营从业者认为,民营出版策划将阳光化,民营出版策划的春天来临了。

业内人士建议对民营出版策划公司实行三种类型的管理:第一,分类别、分批次地选择部分上规模的民营出版工作室,给予一定待遇,先放开不涉敏感领域的少儿、科技、生活、文体等内容。第二,新闻出版总署开绿灯,鼓励地方创新,将民营书业纳入创意产业园,培养一批虽然没有出版资质,但政府承认出版策划资格的民营准出版力量。第三,支持民资与国企平等联合运作,对合作的方式、内容、股权结构等方面减少限制。改进审查方式,建立追惩制度等。

民营国有合作是趋势,当然也并非一帆风顺,其中的磨合是痛苦的,体制观念的冲突、利益的分配不均,会产生很多矛盾,所以也有业内人士对国有民营合作持审慎态度。

意义

民营书业的最大利好

■毛文凤(江苏可一出版物发行集团董事长)

根据十六大时的“平等公民待遇”,我提出“春天来了”的感叹;但通货膨胀、纸张涨价,民营公司经营举步维艰,又感叹“进入冬天”。

春天真正来临

中国的民营书业已经成为一种不可忽视或者说也无法忽略的出版力量。从公司规模和实销码洋看,目前中国民营出版主流公司,以文教图书出版策划为主,社科类图书为辅。但中国民营出版策划业从其诞生之日起,相当长的时间处于不为政策认可状态,这也导致民营出版策划多呈病态发展,得不到科学长足的进步。就民营工作室或公司与出版社的书号合作本身而言,这种合作就是一种不阳光的、不合法的合作。但这种合作为何非但没有灭绝,反而愈演愈烈,那是由于民营出版策划公司和出版社在出版合作上有着共同或相通的利益,即民营没有出版权,只能“借壳上市”,部分出版社缺乏市场竞争能力只能利用领来的书号“坐享其成”,共同分割出版利润,双方为了共同利益站到一起。民营出版策划业在市场和管理的双重压力下,在夹缝中顽强地生长,发展到目前数千家的民营工作室或图书公司。由于中国的民营出版策划业,在与出版社合作上没有法律认可的合作模式,使得民营出版策划公司没有一个身份上的认可。因而民营出版策划公司多没有自己的长远规划,没有自己的品牌理想,民营出版策划公司的负责人也只能作为一个出版策划人,各宣传媒体都只在出版策划人和营销策划人上打擦边球。民营公司在人员安排和组织架构上、经营管理上都无法与现代化企业管理接轨。中国的民营出版策划业缺乏可持续性发展的资金链。

敢于做大做强实行规范管理

《指导意见》是近20年民营书业的最大利好消息,根本解决了民营书业合法性问题,给予民营书业合法身份。

民营书业有了发展方向:第一,改变过去不敢做强做大的弊病,现在可以如实公布财务报表,可投融资,解决民营书业发展资金问题。管理精细化。出版图书精品化,过去一窝蜂做教辅是为了来钱快,不把此行业作为持续发展的行业,也不敢干一辈子。而现在可以制订当前的和长远计划。此外,集约化经营出现,产生规模效应。第二,将实行规范化管理。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书业企业要配合管理部门,推出“出版规范”。书业应由行业管理,而不是政府管理,这才是成熟的行业。

大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采取股份制或项目合作的方式均可以,会为双方带来很多商机。可一去年年底与吉林出版集团共同投资成立了吉林出版集团可一出版公司,共同承担风险,吉林出版集团与可一分别占51%、49%的股份,法人代表是可一方,新公司相当于出版集团下面的一个出版社,按照吉林出版集团的流程走,进行严格的审核制度,解决了民营公司无书号的问题。合作两个月就出版了五六十种图书,其中《高考语文》一书20天就发了4万册。

项目合作、股份合作一般不会产生什么大问题,但大集团兼并收购大民营公司可能产生一些问题,如对民营公司营销网络、策划团队的资产评估问题,就很难准确。

建设文化产业园的可能性很大。因为书号短期之内不可能放开,所以中小型民营出版公司获取资源最好的途径是进入园区。园区可建设统一编校队伍、审查队伍,由园区资深主编实行政治把关,可解决民营出版管理问题;对出版涉黄非法的民营公司,采取追溯制度,实行严惩,或者永远不让其进入书业。而大型民营公司由于基建等都已完成,最好途径是由所在省的新闻出版局单独管理。

是机会也是挑战

■夏顺华(湖北海豚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中国出版产业是一个为全民族服务的民生产业,通过优化中国出版产业可以传递信息,告诉人们知识可以更好读、生活可以更美好。过去是民营性质的海豚传媒公司,2005年与湖北长江出版集团合资后,成为股份制公司,销售额从2005年的1.5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3.1亿元,三年一大步,并打出中国少儿传媒第一品牌的称号。我认为,民营企业自身的竞争力、整体素质和团队建设状况决定了其能否与国有企业进行合作。2009年,海豚传媒将力主修炼内功,招募一批懂出版的人,建立小专家团队,做大做好企业。

《指导意见》出台是民营书业期盼的一件事,能够激励更多人、更多智慧进入书业,形成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局面。出版对民营适度放开具有种种好处:使优秀出版人能跻身产业,踏实工作一段时间。盗版、假书号兴风作浪的时间不会长。真正好书时代将来临。出版产业也应以开放心态,欢迎优秀人才加入。

我认为出版业是担负社会责任和民族责任、社会使命的产业,决定民族经济、文化发展,要以产业的眼光看待出版业。目前中国出版有三种形式:10%不知为何要出这本书,此书对民族也无价值,出来的新书就成为废纸;第二种占60%的是纯为赚钱而出版,这种书的生命力也不长,我认为这是中国出版最大的悲哀;第三种是可以引领民族发展,引导人思考、前行的好书。最高级的出版概念应是为中华民族服务,给读者提供最先进的东西。而《指导意见》就是在引领产业。《指导意见》对民营书业是机会也是挑战,对那些敬岗爱业的专业人士是机遇,其发展将更快。纯粹的买卖人则有可能遭淘汰。

个人认为产业园没必要设立,政府不必替民营公司思考该如何活下去,而是考虑如何把行业做好,如何引领他们出版最好的图书。可以通过实行终审资格把关,管理条形码等方式加强管理,还可以做些培训。形象地说,政府要做的是把红旗插在山头,民营有向上攀爬的目标。

民营公司合作初衷是为了在艰苦环境中求生存,希望得到大型出版集团的关爱,找到归属感,能顺利做事。就国有、民营书业合作重组而言,并购双方应有统一目标,真正热爱出版业,不过分计较得与失。合作如同婚姻,双方都要有博大的胸怀,事业才能成功。合作是必然的,能解决双方问题。但也不要有过多期盼。只要真心实意地工作就足够了。

做大公司有了信心

■吴又(北京读客图书有限公司总经理)

民营工作室一直在寻找完全合法化的发展模式,《指导意见》的出台使我们看到了希望。对民营公司来说,这是一件好事。不管其政策宽松到什么地步,在此之前我们是处于灰色地带,处在不支持也不那么排斥的状态下,相当于无人管辖地带。现在,《指导意见》则说出了我们的需求,可能给予的自由度不是很大,但至少让我们心里有底。

如果我们想按照非常正规的渠道去发展,目前有什么路可走呢?和出版社进行资本、项目等方面的合作,对双方来讲都是一条出路。读客也正在做这方面的打算。对读客或者类似于读客这样的民营公司来说,在发展过程中势必出现这样的问题,即公司如何走上非常正规的发展轨道,在政策、体制方面如何形成一种阳光的适应模式,而并非像以前那样无形中存在行业规则,却没有具体的政策支持。对读客来说,有可能会与出版社进行资本方面的合作。读客成立不到3年,是一家年轻的公司,这期间不断在做畅销书,其中与重庆出版社合作推出的《藏地密码》系列已经出到第6本,在行业里也算是做得比较好的一家图书公司。近一两年,不管是出版社还是其他一些投资公司,都和我们有过许多接触。但实际上在这项政策出台之前,在如何融资,把公司进一步做大这方面,我们的心里是没有底的。现在我们就可以尝试着在与出版社合作的框架下共同做大。虽说并非完全处于市场经济的状态下而是带了一点行政的味道,但至少有这样一种空间,有这样一种选择。

民营公司以前大都是企业老板自己挣钱的公司而已,基本没有远大的抱负。而这主要是因为体制没有给其发展的机会,并非管理者没有能力。如果体制允许的话,就会有更优秀的人才涌入到这个行业,更多的资本也能随之涌进来,这个行业就可以做得更大。中国市场的本质是拥有13亿人口的单一文化,在全球绝无仅有,我国的文化传媒市场之广博可想而知。但目前的文化市场却很小,中国文化传媒产业的空间还没有被充分挖掘。如果有体制的支持,推动整个出版传媒产业的发展,那将不仅能推动社会发展,还能解决就业问题,拉动经济增长。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能够增强国家的综合实力。国家要发展,知识须先行。

另外我们希望这样的改革能更多一些,能不断刺激整个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和创造力。政策出台之后如何推动,是按照市场规则,还是按照行政规则?我们希望能够按照市场规则去做,这样更有利于形成良性循环发展,更有利于真正整合出版力量。

趋势

对国有民营合作持观望态度

■朱大平(北京时代华语图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目前正有几家出版社在与时代华语接洽,他们看好时代华语规范的治理结构,业务板块也占据了制高点,希望有民营板块能够增强其实力。但我们普遍采取了婉拒的态度,因为正计划上市,上市后再谈合作。对时代华语来说,对书号的需求不是很迫切,因为将来我们的立足点是做发行,要做全国中盘,实行全品种代理。一般书出版每年能做到5亿元规模的都很少,发展潜力其实有限。

我的理想模式是希望2—3家出版社控股时代华语,但不允许只有一家出版社控股。因为如果只与一家出版社合作,受出版社体制、人员变化等影响,风险非常大,而与两家出版社合作风险就会降低。但我的这种想法很难实现,因为大型出版集团要明确控股,而中小型出版社又缺乏合作的资金。

我对民营国有出版合作有些担忧,持观望态度。因为第一,很多民营公司缺乏规范,国有资本能否控制得住。第二,合作初期双方有新鲜感,但国有出版社的一些劣势是否会渗入民营公司,也是我所担心的。我认为出版社不能涉足太深,否则会拖累合作。第三,如果国有控股而民营弱小,双方可能互相不放心,也会产生问题。国有民营合作成功与否,尚需时日观察。

希望新闻出版总署针对《指导意见》早日出台细则,明确可以操作的项目。

就文化产业园来说,将多家民营工作室聚在一起,是一条很好的路。虽然当前工作室数量众多,但真正具备实力的工作室其实不多,很多工作室策划的图书多为跟风、垃圾产品。这种情况下,文化产业园要设立门槛,要进行调研,对工作室实行筛选,评估其治理结构、产品导向等,以确定进入园区的工作室实至名归,并有重点地扶持好的工作室。

将扩大与国有出版社的合作范围

■黄育海(上海九久读书人文化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指导意见》的出台对民营出版工作室来说具有里程碑意义,它从政治和法律上肯定了民营书业是国有出版企业的重要补充,是一支重要的出版力量。

民营出版工作室已经存在相当长的时间了。在这2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民营书业一直缺少规范化的管理,上升空间受限,实际上,这并不利于国家整个书业的发展。民营出版工作室在选题策划、经营管理模式上与国有出版企业相比仍有自己的长处和优势。自从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民营书业和国有出版企业一样,主动承担起了建设文化事业的任务,与国有出版产业是站在同一条战线的战友,并非意识形态上的对立面,我们的存在都是有意义的。

《指导意见》将对出版产业的未来格局带来重大变化。面对未来,民营出版工作室将迎来健康成长的历史机遇。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曾说:“中国出版产业的变革相对于其他产业是落后的。”我认为,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出版界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指导意见》把民营工作室作为新闻出版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行业规范和管理,鼓励与国有出版企业进行资本、项目等多种方式的合作,不仅有利于今后整个出版产业取得更长远的发展,总体上也与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相吻合。

上海九久读书人文化实业有限公司创建于2004年3月29日,由人民文学出版社、新华书店总店、对外文化集团、明天出版社等国有资本和著名学者、作家余秋雨、财经作家吴晓波、资深出版人黄育海等人出资的民间资本共同组建。可以说,与国有出版社的合作从九久读书人文化事业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就开始了。丹·布朗《数字城堡》、《天使与魔鬼》、《骗局》,美国畅销文学小说《时间旅行者的妻子》,斯蒂芬·金的《肖申克的救赎》、7卷本的《黑暗塔》,阿加莎·克里斯蒂侦探推理小说全集等等的策划引进以及高达几十万册的发行量,九久文化建设的成绩有目共睹。今后,九久将扩大与国有出版社的合作范围,在资本、资源上更下功夫,取得更大的发展。

企业之间的合作和并购将形成高潮

■肖志鸿(湖南天舟科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指导意见》是对全国民营书业从业者的重大鼓舞,体现了政府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重视,也体现了政府在文化体制改革方面的决心和力度。唯有推进改革,才能整合资源,集中各种力量,快速提高文化企业的实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才能让中国文化企业以更强更高的姿态参与国际竞争。

我认为民营书业将会向创意产业和服务业发展。一部分有着资本和资源优势的民营文化企业会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出版。另一部分民营文化企业则可能进入创业产业的领域,比如:选题创意、设计包装、内容多元开发及增值服务等等。或者向现代服务业发展,如:作家经纪服务、监制、区域市场发行推广、营销服务等。

民营书业应该充分认识自身特性,如果是选题创意有优势,就可以重点做好选题创意、设计、内容开发,这里有很多领域,每个类型和板块都可以成就一家创意企业。到了这个地步,必须和国际水平去比较,国际上有先例,做好内容创意和内容提供,也可以做得很大。比如专门搞企业管理的,专门搞财经信息的,这个产业将和新闻提供一样,成就专业的大公司。成熟的产业是分工细致的产业,细分市场也需要有产业集中度,市场集中度达到一定程度,才可能出现百年品牌。

如果是在某个区域市场有渠道优势,那么就应该在区域市场争取更大市场份额,做大做强。除了民营和国营的合作,民营自身也会强强联合,形成区位优势和一定的市场控制能力。各专业领域的联合,各区域之间的联合。我们预计,在未来几年,企业之间的合作和并购将有一个高潮。

我们一直和出版社合作得很好,重点在两个方面,一是为有需要的出版社、出版企业做好前端工作,产品结构调整升级、策划创意、内容资源整合和监督制作,我们帮助出版社扩大规模、节省成本;另一方面就是为出版社和各区域经销商做好市场服务,协助他们在细分市场扩大占有率。目前正与国内好几家知名的出版社合作,而且双方都在合作中受益,预计可以帮助这些出版社实现至少20%以上的增长。

我有一个理想,就是集合一批优秀的行业专家,专门帮助出版企业,就好像是出版业的麦肯锡,专门为出版行业服务。

我们担心的是不开放,在开放的过程中,我们担心的是自己不够专业和强大。

专业化、职业化,是任何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谁控股不重要,至于是否集中到产业园区,这个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产业有没有形成专业化、职业化的运营能力,有没有形成专业化、职业化的管理模式。我们需要职业化的作家经纪人公司,需要职业化的专业图书策划公司,需要职业化的市场调查公司,需要职业化的营销公司。

在这个方面,我们应该向美国学习,应该有一系列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执照。

这既是我们的担心,也是我们的建议。

趋势

从项目合作过渡到战略合作

■成印伟(山东志鸿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

过去,民营公司没有出版资源,大家只能地下进行此项工作。《指导意见》的提出,说明国家对民营出版日益重视。2008—2009学年,我们与六七家出版社合作,比如目前正与河北少儿出版社进行合作,计划推出幼儿教材和幼儿读物。河北少儿社研发教材能力强,但目前以本省销售为主,想通过民营公司的发行资源和渠道,拓展出版社的销售能力,双方优势互补。前期采用项目合作的方式,即针对某一产品,双方实行分工。随着民营出版策划放开,我们与出版社还将进行战略合作。

国有民营随着项目合作的推进,肯定会出现新问题,表现在民营不适应出版社的体制,比如出版社周六日休息,而民营公司忙起来就没有休息日,会对双方的传稿等造成困难;比如出版社员工的岁数偏大,而民营公司员工平均年龄年轻10—15岁,有可能产生代沟。

文化产业园今后将在一些省份出现,但大民营公司由于基建已完成,能够入园区的不多,这种模式更适合中小型民营公司。

加强与国有出版业的深度合作

■蔡东(海澜天韵文化传媒集团董事长)

新闻出版总署最近发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当前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就体制改革的政策保障、组织领导作出了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应该说对于整个出版行业的影响是非常积极和正面的。

通过《指导意见》中“提倡民营文化工作室或民营书业公司与国有出版社进行合作、重组”的意见,可以看出国家正在逐步降低民营书业的市场准入门槛,为民营书业提供了一个和国有出版社平等竞争的平台。由于之前政策不明朗,一些民营书业是以“临时心态”做出版,而现在《指导意见》的出台正式承认了长期以来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的非公有出版工作室的地位,民营书业将可能走出曾经的灰色地带,拥有一个正式的身份,可以为公司建立中长期目标和规划了,这对民营书业来说,既是一次难得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文化产业链是民营发展新模式

国有出版业有其自身的固有优势,规模大、管理规范、资金充足、市场运作成熟,在市场竞争以及抵御风险方面都有着民营书业无法比拟的优势。但随着国家政策的逐步放宽,近年来,民营书业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20多年前,民营书业曾是中国出版业改革的坐标与参照物;而在今天,民营书业已成为中国出版业改革的参与者。基于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以及民营书业的发展特点,在政府整体规划和引导下,努力创建集艺术文化、技术文化、生活方式文化和电影文化于一体的文化产业园,完全可以成为民营书业发展文化产业的新模式。逐步扩大经营规模,广泛涉猎传媒、艺术、影像、信息技术等不同领域,形成结构合理、机制灵活、具有创新能力的文化产业链,将是民营书业理想的发展模式和前景规划。同时,这种处于摸索阶段的集聚模式也对企业实力及其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文化产业园模式的成熟还需一个长期的完善过程。

三方式参与出版

对于民营业者而言,目前比较可行的参与出版的通道有三:一是设立出版产业园,为民营提供图书策划、组稿、编辑等方面的集中服务;二是被“收编”,即国有出版单位收购民营企业;三是国有与民营进行资本基础上的合作。事实上,第二、第三种合作方式已有试水者,而颇具创新意味的出版资源配置平台即产业园,正成为业界热议的话题。民营书业的主要优势就是机制灵活,适应市场的能力强。而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则是缺少专业人才,产品没有形成品牌化,导致其步伐相对滞后,发展速度相对缓慢。要借力国有出版业不断加快发展速度,逐步增强市场竞争力,则要求民营书业要形成品牌观念,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和国有出版业的合作就不能仅仅局限在表面,除了书号以外,要逐步完成向选题和策划等方面的过渡和切入,加强和国有出版业的深度合作。

国有控股民营书业,明确了民营书业是一种新兴文化生产力,鼓励和支持其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领域,将其作为新闻出版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行业规划和管理,引导和规范其经营行为。从本质上来说是对整个出版印刷行业的宏观调控,也是对民营书业的积极引导和大力扶持。在确保导向正确和国有资本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国有出版企业与民营书业进行资本、项目等多种方式的合作,会在特定的出版资源配置平台上,为民营书业在图书策划、组稿、编辑等方面提供服务。短期之内也许会对民营书业的管理产生一定影响,但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和调整过程,民营书业一定会逐步适应这种合作发展机制并不断从中受益。民营书业和体制内的出版社一起发展壮大对中国出版业的长远发展是有好处的,既符合出版印刷业的发展趋势,同时会对民营书业的发展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

面对文化体制改革,整个新闻出版业,无论是国有出版机构还是民营书业都会或多或少地面对压力。改制的进度和程度甚至结果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新闻出版业的发展方向,制约着新闻出版业生产力的发展,关乎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水平,关系我国文化软实力。在加大市场化进程的同时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持出版社和新华书店体系的稳定,国家出版机构有压力。同样对于民营书业,在政策地位上,处于“灰色地带”——走到中心边缘,虽然其作用已逐渐被认识到,虽然政策是放开了,但对于民营书业并非全是利好。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压力下所遭遇的问题,改制带来的组建集团,国有控股、民营合法主体资格,发展战略的国有调控自主权的制约……产业发展的自然规则和人为政策的干扰,当这两种困境交织在一起时,问题就变得更加复杂。规模速增与管理水平的不同步等一系列问题势必会给民营书业带来巨大的压力。但只要思想解放速度跟得上,改制意识强化到位,相信任何问题都会迎刃而解,改制势必会推动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

作为出版策划人必须注重“人才战略”、“管理精细”、“产品创新”、“市场领先”和“合作升级“,这五个方面是一个整体,环环相扣,在国家文化产业的大政策环境下,国有出版社要改革,民营出版策划机构寻找出路,只有将这两股力量汇集在一起,才能开创一个中国出版业的光明未来。

建议

集中到产业园是一个好办法

■孔庆义(一路领先(北京)基础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倡民营文化工作室或民营书业公司与国有出版业进行合作、重组。针对这些意见,我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书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解决了大量的人员就业及贡献了相当的税收,而且也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参与者。意见的出台体现了政府对民营书业取得成绩的高度认可,为民营书业指明了方向,增强了民营书业做大、做强的信心,使之继续为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建设添砖加瓦。

我认为民营书业今后将向以下几个方面发展:向出版社的上游发展成为其内容提供商;向出版社的下游发展成为其经销商;与出版社资源深度合作,在资本上控股或被控股;实力雄厚的民营公司借现在各省市场的国有书店分割的现状,快速布局全国,独立拓展。在产业链上向上游不断渗透成立自己的印刷厂、纸张公司等,直至办起自己的文化产业园,如安徽经纶文化传媒集团、江苏可一集团、志鸿教育集团等。民营书业现在应根据自身的敏锐、灵活等具体情况与国有书业这个大象共舞,共同谱写中华文化的伟大复兴及在世界文化中的话语权。

一路领先(北京)基础教育研究中心与多家出版社有着很好的合作。从最初的简单资源合作到现在的内容与资源的互换及正在洽谈的共同投资开发项目,资本层面的洽谈已开始有所涉及。

在民营出版适度放开的过程中,建议从意识形态较弱的领域,如教辅先入手,这样可以放开手脚大胆试验,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到动漫等领域。可以考虑国有控股但不能一刀切,否则民营书业在企业经营中话语权会大大削弱,变成了二国企。集中到产业园是一个好的方法,但考虑到各家的具体情况,可以把各民营书业的联络机构统一到产业园接受统一管理。最好是成立一个全资国有的书业投资公司,对可能获得出版许可的民营书业投资,不控股不涉及经营权,但在重大问题,如意识形态问题上实行金股制一票否决。

国有企业需要市场化观念

■袁杰伟(上海英特颂图书有限公司总裁)

《指导意见》的出台从总体上来讲是一件好事情,对做了20年民营出版策划的人士来说是一个好消息。20多年来,民营公司主体的功用还是积极的,有建设性的。今后,民营公司将有各自的特色和强项。但集中到文化产业园不是太有必要。民营公司越多松绑,就越有活力。

英特颂一直在与国有出版单位合作,也有资本合作的案例。但有些出版社还是比较僵化,对出版形势了解不够、研究不多、信息落后,对如何做好书也不够积极。不是国有企业没有人才,而是多年来体制太僵化。

民营放开一定不会乱。对民营公司需要的是用法制与条例来管理。现在很多民营公司的自我管理意识强。公司的管理经验正规,出版内容也好,这是面向市场的必然结果。在民营公司中有鱼龙混杂的情况也是正常的。我认为开放是大势,是不可逆转的。政府可以采取逐步开放的政策,在开放中总结。

民营要有相关权益作为一个老出版策划人,我最大的心愿就是民营公司要有出版权益。现在的出版成本太高了,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碰见很多好书,由于一些额外增加的成本因素,最后往往选择放弃。其实不是每本书都能畅销的。我们也很想出更多精品书、更多有文化价值的书。现在市场上很多畅销书都是民营公司做的,这表明民营公司很有活力和冲击力。能给民营公司松松绑,民营公司做书的题材、内容可以更广,活力可以进一步被释放出来。

民营公司的自律性很强政府不用担心民营公司有出版权益后的出版安全和文化产业安全问题。像我们从事文化出版策划工作20年,已经有高度觉悟。我们公司的员工大都是高学历的知识分子,很多也是共产党员,对文化政策有充分的理解力,也有充分的配合度。

图书产业的能量可以进一步释放相对网络来说,现在图书出版是一个规范成熟、产业量也很大的行业。2007年图书行业的业值达到1503亿,而电子书却只有2个亿。网络信息的传播广泛迅速,但却是无序混乱的,也不能有效地转化为一个产业。如果图书行业有更多松绑,产业价值会进一步释放出来。

相关部门可直管民营出版策划公司

■侯开(悦读纪总策划人)

《指导意见》出台很好很及时。改革开放30年,国内外政治、经济、文化形势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总体要求,为当前新闻出版业的新发展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和外部政治环境。《指导意见》出台后,必将对我国未来新闻出版管理体制、新闻出版产业发展和布局,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民营书业经过30年的发展,已经从最初的个体书店、流动书报摊,发展到今天多种经营规模、多种经营形式、多种资本结构并存的局面。可喜的是,进入21世纪,民营书业在参与协作出版、丰富出版产业链,批发零售及网上书店等方面都涌现出一大批创新能力强、市场适应力强、竞争力强、运作质量较高的单位,对整个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和越来越大的影响力。

在发行环节,民营书业肯定继续向着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的方向发展。

在出版策划环节,民营出版策划公司可能有两条路:一是走传统出版策划的大而全路子,以规模和实力取胜;二是走品牌化专业化出版策划的路子,以培育自身核心竞争力为主,在某一细分市场领域占据主导优势。比如“悦读纪”就是致力于在女性阅读这一细分市场独占鳌头。

民营出版工作室与国有出版合作方面,相信会由目前以项目合作为主过渡到以资本合作为主,包括国有出版参股控股民营出版工作室;民营出版工作室参股国有出版。

按照新意见的合作新模式我们还暂时没有,但是之前和一些国有出版社也一直合作得很好。这次意见出台后,我们也在酝酿更深层次的合作,包括资金、股权等合作。

国有控股民营出版工作室,要么双方优势互补,实现快速发展,这种可能性也存在。不过可能性更大的是这种模式重回国有出版承包制等状态,不利于合作后的创新性和赢利能力的提升。只要有利于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有利于解放国内出版生产力,有利于通过市场调配资源的力量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出版传媒集团,资本主体是国有还是民营不是主要矛盾。建议新闻出版总署直接对民营出版策划公司进行管理,比如有出版策划实践的民营出版策划公司,在新闻出版总署先备案,并且每季度报送合作出版目录,便于国家整体控制和出版安全。建议总署对那些注重社会效益、遵纪守法、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民营出版策划公司试点出版许可权。

谨慎欢迎清醒看待

■韩清海(山东瀚海书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我的态度是谨慎地欢迎。首先,毕竟出版行政机构开始把我们纳入管理范围,开始从政策上关心、扶植我们的发展。其次,可以相互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再次,不管哪种形式的合作对我们和国有出版企业来说都是一种磨合,不单单是利益分割问题,至少在现阶段,国有单位在市场观念、人才观念、工作作风等方面和民营都有差异,所以两者的合作在实际操作层面上不一定很顺利,弄不好就是两张皮,合不到一起,所以要清醒地看待。我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一步到位,把出版许可直接给具备条件的民营出版工作室。

瀚海书业经过努力,发行渠道日渐成熟,与各区域代理商们保持着很好的合作关系。随着高中新课标改革在各省逐渐推出,教辅也呈现出多样化和地域化趋势。加上教辅发行也进入零售轨道,在市场上的教辅层出不穷、林林总总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加剧了图书同质化、跟风出版的现象泛滥。那么,从企业营销到产品内容的回归就成为众多教辅公司的大势所趋,即只有打造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化高端精品,走差异化路线才能生存下去,因为图书发行产业的竞争根本上是内容产品的竞争。所以今年,瀚海书业要彻底创新产品,摸清市场需求,不断研发特色新产品;同时,也要注重公司整体的稳健、有效运行。

合作的三种方式

■荣岩(北京北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营销副总)

当前国内出版实力还较弱,国有出版社运作模式、机制束缚了其发展。国内出版未能走到世界出版前列,并非是市场、人员素质不具备,而是机制问题。过去国有出版社握有出版资源,《指导意见》表明国家想下移部分出版资源,在国家合理监控范围内放开出版,给民营出版策划合法身份和更大的资源、空间,这也是民营书业的最大喜讯,将提升民营书业运营效率。同时还包含另一喜讯,即规模化经营单靠一两家出版社难以做到,而应共同拿出资源做大做强市场。

我认为国有民营出版合作是肯定的,但文化产业园不可取,因为各家资源不匹配,容易同床异梦。可能的合作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民营公司和出版社拿出各自的资源或资金,另外组建新公司。双方有共同利益,业务层面的矛盾不多,将来可能出现管理层面的矛盾。二是强势民营公司以自己的部分项目和较弱出版社进行合作,共分利润。将来的矛盾是利益或产权分配问题。三是强势出版社合并较弱民营公司,追求品牌效应。这样操作10—20年,相信中国出版业将更好地市场化,能走到世界一流。同时也刺激书业更大繁荣。

但将来的合作也应看到另一种层面,可能存在更大的风险。因为有可能国外财团控制资本,与国内同业合作,这也是建议相关部门要及早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