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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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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报道时间:2007/12/7 作者:

欢迎业界广大读者,将短小精悍、言简意赅,有见地、有分量、有理有据的书业时事评论惠赐本版。

□“目前出版业的传统盈利周期和模式,与资本的逐利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上市本身只是出版产业发展的一种手段,它必须以明确的目的为前提。如果只为圈钱,不能建立持续有效的盈利模式,不能形成更多的有效项目回报的话,上市可能就成了‘烫手山芋’。”

“2007南国书香节”期间举行的南方出版论坛上,广东省出版集团董事长黄尚立指出,资本的渗透力是惊人的,其必然会成为我国出版产业重组和整合的主要力量。除了“手里要有钱”,也要“有地方可用”。而目前,在大多数人热衷于“手里要有钱”的准备外,后者却受到非理性的忽略。

□“把图书、影视等作品改编成网络游戏,涉及的权利有作品权利人的著作权和改编者的改编权。改编者需要得到图书、影视等作品的权利人的授权,也就是改编权。但是,改编者获得授权以后,并不代表可以随意改编图书、影视等作品。”

备受影迷期待的电影《投名状》还未上映,其同名网游就已在研发之中。目前,借助热门电影、电视及图书的影响力,将其改编成网络游戏的现象已不少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所博士生导师冯晓青认为,作品改编所涉及的版权问题较为复杂,只有加强版权保护意识,才能真正实现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