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报道详情

迈出整体上市实质性一步

0

收藏
翻译 报道时间:2008/1/4 作者:马燕,陈敬华

\Images\2005-2009\sb080104T1802.JPG

商报讯 12月29日,2007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安徽新华发行集团发生了划时代的变革,通过几个月的艰苦筹备,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成功改制为多元有限责任公司,并召开第一届股东会,省委宣传部有关领导、股东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按照《公司法》,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的公司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随后召开了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公司经营班子。公司新任董事长倪志敏表示,公司在坚持国有控股文化企业正确导向的同时,严格按照公司法规定,守法经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各股东的收益。

时间推移到2007年3月,安徽新华发行集团将《关于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上市计划方案的请示》正式向省委宣传部报批,从而开始全面推进股份制改造、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企业整体上市“三步并作一步走”的战略。4月,省委宣传部批复同意该方案,同时中宣部将集团公司列入向中国证监会推荐的12家拟上市文化企业名单。

2007年6月21日,经公开招标确认的各上市中介机构开始进场工作,经过近5个月的紧张工作,完成了集团83家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形成以2007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土地评估报告。11月28日,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作为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出让主体的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立。12月3日至28日,通过公开挂牌,在评估净资产值溢价38.5%的基础上,确定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鸿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京师国教(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安徽浙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者,总受让价款为30998.2968万元,成功转让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12.99%的国有股权。至此,完成了安徽新华发行集团股份制改造工作,迈出了整体改制上市的实质性一步。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的改制上市工作得到安徽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宣传部的大力支持和省各有关单位、部门的积极配合。11月22日,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改制上市协调会议,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臧世凯,副省长任海深到会讲话,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特事特办,切实帮助解决发行集团在改制上市进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委书记王金山亲自过问发行集团改制上市工作并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志刚也要求有关部门全力支持发行集团改制上市工作。

目前,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正按照整体改制上市工作方案,积极筹建股份公司。(马 燕 陈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