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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集团的鞭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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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报道时间:2002/2/28 作者:张宇燕
曼瑟尔·奥尔森1932年1月22日出生于美国北达科他州,1954年获北达科他州立大学学士学位,1960年获牛津大学硕士学位,1963年获哈佛大学博士学位,1961~1963年在美国空军服役,1963~1967年任普林斯顿大学经济学助理教授,1967~1969年在美国联邦政府卫生、教育和福利部供职,1969年起至今一直在马里兰大学经济系任教,同时,从1990年起担任该校由美国国际开发署资助的IRIS中心的首席研究员和主任,该中心致力于东欧和第三世界国家制度变革的研究。

尽管奥尔森毕生都在为重建政治经济学在社会科学中的核心地位而奋斗,尽管他不屑于谈论把经济看成是外生变量的政治或抛开政治的市场理论,但我在阅读他的著作时总有一种感觉:他未明确说出的潜台词是“政治决定经济”。

2002年2月19日,是美国杰出经济学家曼瑟尔·劳埃德·奥尔森逝世四周年的纪念日。很长时间了,我就想写一篇怀念奥尔森教授的文章,其中的原因,除了传播他对经济学所做的贡献外,还因为我曾经在他的指导下做过一年的研究工作。虽说那是十年前的事了,但一切都历历在目。当时美国福特基金会计划资助我到美国进修一年,而我刚刚读完奥尔森的《国家的兴衰》,十分赞叹作者提出问题的方式和给出的真知灼见,故写信给他,希望能够到他所在的马里兰大学经济系作访问学者。他很快回信表示同意,并且还另附了一页便笺,告诉我说,他很欢迎我去他那里学习,但他实在太忙,一个月只能和我单独见一两次面。由于担心基金会方面因此而不情愿资助,他才特地在另页上加以说明,以便让我最后拿主意。面对如此细心、周到和坦诚的大牌教授,我此时已是“别无选择”。结果,1992年至1993年,我在奥尔森教授那里接受了一年的指导,并且获益良多。1997年末我又去美国,原打算在纽约安顿下来后,再去位于首都华盛顿市郊的马里兰大学看望他。没想到我在浏览《经济学家》杂志时,竟然在讣告栏里看到了奥尔森教授的照片和一篇悼念他的祭文。在他六十六岁之际,无情的心脏病夺去了他的生命,带走了他大脑中的智慧。每每想到此,我内心都会产生一种歉疚感。

“理论单一”的思想家

对中国经济学界而言,人们对奥尔森的名字并不陌生。他生前出版的两部被广泛引用的著作,即《集体行动的逻辑》(1965年)和《国家的兴衰》(1982年),早都有了中译本。他的几篇充满睿智的重要论文,如在《市场经济在东欧的兴起》(1993年)一书中的《通向经济成功的一条暗道》,以及刊3发在《美国政治学评论》(1994年)上的《专制、民主与发展》,我也翻译或著文介绍给了国内的读者。实际上,奥尔森的遗著《权力与繁荣》(2000年)的基本观点和分析脉络,均是以上述两篇论文为蓝本的。这本书获得的好评如潮,可以说为这位“英年早逝”的经济学家的学术生涯,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我和奥尔森教授的第一次见面,是在马里兰大学校园内的教师餐厅。他约我共进午餐,边吃边聊。十年后的今天我仍然记忆犹新的,是他提到了中国近代将领冯玉祥。关于冯先生的戎马生涯,他居然比我了解得还多,这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原来他前不久才读了冯玉祥的传记,并对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军阀混战的中国留有极深刻的印象。我们还谈到了文化大革命。他问我文革期间在哪里、父母是否受到冲击。我问他如何评价加尔布雷斯和美国后制度经济学。关于加尔布雷斯,他只是说他是位伟大的作家。至于后制度经济学,他则平静而严肃地说它“几乎死亡了”。后来在阅读奥尔森的著述时我发现,冯玉祥和“文革”都被写入了他的书中。而后制度经济学家的著作他却从未提及。

如果非要用一句话来描绘出奥尔森和其他经济学家的区别,我想那大概就是贯穿于其所有著述中鲜明的治学特点:用简单普通的模型去解答复杂深奥的重大问题。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中,他运用最基本的经济学原理,即建立在自利动机基础之上的理性选择模型,推导出了从个人行动过渡到集体行动的两个充分条件,即存在所谓“选择性刺激”(即可成功确立和执行赏罚分明的规则)和“集体”的规模足够小(以便降低交易成本或搭便车行为)。而集体或群体拥有共同利益只不过是形成集体行动的必要条件。据此,奥尔森以他特有的方式回答了公共选择理论的两大问题中的一个:集体行动难题(另一个为“偏好加总”难题,“阿罗悖论”讨论的便是这类问题)。国家兴衰这样的问题可谓巨型问题。奥尔森在回答这样的大问题时,使用的只是他提出的集体行动理论。既得利益集团一旦形成,就像是一群冲进瓷器店的劫匪,在哄抢过程中势必打碎许多精品。换言之,在社会分利的过程中,这些利益集团为了一己之利往往不惜损害社会利益。国家兴衰的机理便在于此。

作为一个逻辑推论,打碎损害社会福利的既得利益集团就成为经济长期增长的重要源泉了。改良、改革、战争甚至革命,这样一来便具有了某种经济学意义。不过奥尔森的这种观点是有争议的。批评者认为他在煽动革命。就此我专门请教过他。我提的问题是,中国的文化大革命虽然打碎了各种“既得利益集团”(当时叫“反革命”或“反党”集团),但却具有极强的破坏性。一旦清除阻碍经济增长的既得利益集团的成本过高时,容忍它们存在或许是合理的选择。他回答说一些人误解了他的意思。他不过是从经验上发现,长期快速经济增长往往步或大或小的“震荡”的后尘,比如大革命与拿破仑战争后的法国,二战后的日本与德国。不管人们喜欢与否,震荡的一个重要后果都是现存利益结构的整合,其中多数情况是既得利益集团被削弱或击溃,从而引发经济稳定快速增长。我说他的这种想法与毛泽东的“从大乱达到大治”异曲同工。这也难怪毛泽东说文化大革命“七八年来一次”呢!听到这句话,奥尔森一下子从沙发上站起来,严肃且认真地问我,毛泽东的这句话是在哪里讲的。我竟一下子被问住了,因为当时我还不知道那句话出自毛泽东1966年7月8日写给江青的一封信(此信后来在召开批林整风汇报会时作为主要会议文件发给与会者)。事隔三年,我根据奥尔森的逻辑在一篇文章中谈到,中国改革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文革”摧毁了中国几乎所有的既得利益集团,从而为邓小平领导的改革铺平了道路。又过了五年,我在奥尔森的遗著《权力与繁荣》中,也欣慰地看到了同样的论点(英文版第167页)。

三个流派三个人物

记得有一次在奥尔森教授的办公室,我曾经提出这样的问题:可否把公共选择理论简单地分成三支或三个流派、其代表人物分别为布坎南、斯蒂格勒和奥尔森?如果可以,这三派的主要区别与共性何在?他回答说,他大致赞同这样的划分。就研究方法而言,他与斯蒂格勒同而与布坎南异。布坎南更倾向于规范研究,更强调人的主观偏好或选择,笃信个人的赞同具有终极合法性,公正源于赞同。而他与斯蒂格勒则更加关注实证研究,相信、至少愿意相信存在着某种客观的判定标准。在如何看待规则或制度之地位的问题上,他又与布坎南同而与斯蒂格勒异。因为在斯蒂格勒看来,凡是存在的就是有效的,故任何企图改进规则的努力都可能是徒劳的。而他与布坎南则都以为,现行的政治经济规则均在某种程度上有改进的余地,而规则的优化又是“绩效”改进的关键,尽管布坎南和奥尔森心目中的绩效又有不同。前者关心的是赞同,后者关心的是经济长期增长。在对待政府的态度上,布坎南和斯蒂格勒见解相近,即都对政府没有好感。前者论证了“政府失败”,后者视政府为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和既得利益的保护者。奥尔森则从更为积极的角度将政府看作促进经济增长所必不可少的条件,并称之为“引导之手”,以区别于亚当·斯密的那只著名的“无形之手”。

当时奥尔森没有提到他们三人是否有意见一致的地方。可我倒是觉得他们有,那就是方法论个人主义。这听上去似乎很矛盾,要知道他们的研究对象是“公共”选择呀!不过一旦你看到了设在乔治·梅森大学的公共选择研究中心给出的定义,你或许就会同意我的判断。该中心的宣传手册上印着:选择分为私人选择与公共选择。私人选择指那些由个人做出的、并且由个人承担全部后果的选择;而公共选择则是指那些个人做出的、且其选择后果不完全由个人来承担的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讲,某人买票看电影或投资办厂属于私人选择,而到投票站投票或游说国会议员则属于公共选择。在此还需要补充说明两点。其一,公共选择的定义不止一个,比较流行的还有:对非市场活动或行为的经济学分析。其二,观点的分歧并不妨碍他们之间的友谊和相互尊重。奥尔森去世不久布坎南便撰写纪念文章,回顾了他们初次见面的情景。后者还特别提到了当年鼓励三十一岁的奥尔森将其博士论文以《集体行动的逻辑》之名发表的故事。从布坎南那里我进一步了解到,是奥尔森第一次把布坎南及其同事称之为弗吉尼亚学派,以区别于芝加哥学派。

政治与学术之间

在浏览奥尔森教授的履历时,我发现他离开哈佛大学后,在事业选择上曾经一度徘徊于政治和学术之间。他先是去普林斯顿大学经济系教了一年书,随后又在美国空军服役两年,军衔为中尉。接下来他又回到普林斯顿经济系做了四年助教。然后他再次进入政府部门,在美国健康、教育与福利部做了两年助理部长帮办。之后他应聘为马里兰大学经济系副教授、正教授。直到1970年,三十八岁的他才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教书和研究作为终生职业。也许恰如悉尼·胡克在《历史中的英雄》一书中所说的那样,知识分子大多心存一种警惕,不愿意把自己的生命放到政治祭坛上做牺牲,奥尔森最终也放弃了仕途。但在政府部门工作的那段经历,则肯定对奥尔森的经济理论产生了持久而深远的影响。

对奥尔森的批评也主要是针对他那简化和一以贯之的模型。有些人称他为“理论单一”的思想家,试图用一种简单模型回答所有重大且复杂的问题。正如我前文提到过的,这也恰恰是奥尔森之所以是奥尔森而非其他经济学家的根本所在,是他毕生所追求的学术目标。在《权力与繁荣》一书的封二页上,便附有奥尔森多次提到并终身恪守的学术研究信条:“正如伟大的斗士总是力求刺中敌手的颈动脉那样,伟大的科学家总在寻找能够取得突破和具有强烈诉求的问题。故我以为,探求那些重大和高度简化的命题是一种很好的研究战略。在我的学术生涯中我自认为一直是这样做的。当然这也是我唯一想做的事。对此肯尼斯·阿罗评价说,奥尔森凭借简单模型对重大命题所做的解释,总体看都很能说明问题。虽说他的思想形成有许多不同的来源(如熊彼特),但我觉得奥尔森心目中的精神英雄却是达尔文。他在多种场合都表达过对达尔文的敬意,因为达尔文的进化论简洁、解释力强、而且覆盖面广阔。我一直在思索,究竟是什么最后让奥尔森拿定主意告别官场全心治学。现在看来,发现可以取得突破并且能够满足自己强烈精神诉求的问题,外加良好的教学研究条件与氛围,应该是奥尔森“义无反顾于经济学世界的主要原因之一。

权力与繁荣

和前两部书类似,《权力与繁荣》不是长篇巨著,而只是一本二百三十多页的小书。奥尔森风格依旧,一开始就言简意赅地提出了他心目中的核心问题:决定国家贫富的原因何在?一般性的答案是市场。但即便是在最穷的国家,我们都会轻易地发现大量商贩和店铺或集市。可见,问题的关键还不在于是否存在市场,而在于是什么东西使市场在不同国家发挥着差异巨大的功效,在于“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政策或制度才能够使小商贩和集市贸易式的市场经济、变成能够创造丰裕财富的市场经济?由于已有的经济学分析工具无法对这一问题做出完满的回答,所以奥尔森另辟蹊径,给出了一种兼容市场与政府的政治经济学理论范式。这个范式的“硬核”是“个人权利”和“共容利益”。在奥尔森看来,个人权利有着相互矛盾的双重含义,其一为界定清晰设计精当的财产权、契约权;其二为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掠夺,如在霍布斯无政府主义世界中表现的那样,或政府通过没收和毁约来剥夺其臣民的个人权利。在“民主”社会中狭隘既得利益集团游说和建立卡特尔的活动,也被他归入掠夺行为之中。个人权利的这两层含义,构成了“奥尔森条件”:一国的繁荣与否,取决于她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上述两个决定市场功能的要求。至于统治者努力保障个人权利并避免掠夺的原因,则由于存在着共容利益。

某位理性地追求自身利益的个人、或某个拥有相当凝聚力和纪律的组织,如果能够获得特定社会所有产出增长额中相当大的部分,同时会因该社会产出的减少而遭受极大的损失,则他们在此社会中便拥有了共容利益。共容利益给所涉及到的人以刺激,诱使他们关心全社会的生产率并努力提高之。拥有共容利益者的利益实现,不仅是力求获得社会产出品的更大份额,而且还需要扩大该社会的总产出。与之相对的是拥有“狭隘利益”的个人或组织。鉴于它们只能享有或丧失社会产出增减量中的微不足道的部分,故他们对增加社会产出毫无兴趣,而只是热衷于再分配上的争斗以寻求该社会产出的更大份额,甚至不惜损害社会福利。依据这样的逻辑,只要存在共容利益,即使是早在君主专制国家,统治者或统治集团都会尽可能地从长计议,保护个人权利,寻找那最优税率税则对臣民征税,而不会采取竭泽而渔的掠夺政策,以保证其收入的长期最大化。奥尔森之所以对冯玉祥感兴趣,原因就在于冯玉祥迥异于当时中国的其他多数军阀,不像他们那样四处流窜烧杀抢掠,并因此而成为了乱世枭雄。当今世界上的富裕国家无一例外地都是尊重权利的所谓“民主国家”,在奥尔森看来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它们相对而言能够在长期内最为有效地提供共容利益,从而为满足“奥尔森条件”奠定了基础。

也许是出于有过一段为政府工作的经历,也许是源于客观的研究发现,奥尔森对政府有着某种偏爱,准确讲是对遵从法治的、或所谓“扩大市场型政府”的偏爱。在奥尔森眼中,个人权利并非来源于自然,而是社会设计的结果,亦即来自通常意义上的政府。从某种意义上讲,他的理论可以简化为一句话:市场繁荣来自于设计合理运用得当的政府权力。在这里,奥尔森的国家理论和布坎南、诺斯等人的见解有着天壤之别。布坎南的出发点是契约主义,他是从个人间的自由契约中推导出国家的。诺斯也是从个人对产权保护的需求中引申出政府的。而奥尔森的出发点是统治者的利益,是自上而下的国家权力。国家、政府或统治者仅仅是为了在长期内征得最大的税收,才动了保护产权的念头。欧洲各个王朝,都有一段从披头散发的“流窜匪帮”到戴上皇冠的“驻守匪帮”的经历。在这一点上,他同熊彼特和希克斯可谓不谋而合。尽管奥尔森毕生都在为重建政治经济学在社会科学中的核心地位而奋斗,尽管他不屑于谈论把经济看成是外生变量的政治或抛开政治的市场理论,但我在阅读他的著作时总有一种感觉:他未明确说出的潜台词是“政治决定经济。这也难怪奥尔森在政治学领域赢得的荣誉与他在经济学赢得的声望难分伯仲,还有人因此指责他未能守经济学家的本分。

无法回应的提问

我最后一次见到奥尔森教授是在1992年圣诞节前夕,地点是在他那离马里兰大学校园仅十分钟车程的家中。据我那位在马大读书的北大同学讲,奥尔森是大牌教授,薪金在马大仅次于校长。他开车送我到了奥尔森的住处后,不自觉地冒出了这么一句话:“我以为他住的房子很大。看来他确实是位一心一意做学问的人。进入室内我发现,他那不很大的客厅的墙壁都被书籍占据。奥尔森看我对书感兴趣,就介绍说这些书大多是他祖先传下来的。在那次家庭聚会中,我曾提出安排他访问中国大陆。他的回答是眼下太忙抽不出身来,但将来一定要去的。他说这话时只有六十二岁,因而相信将来总有机会的。我忘记了在哪里曾读到过一段文字,说经济学家都比较长寿。和奥尔森同年去世的西奥多·舒尔茨就享年九十六岁。没想到这个“规律”在奥尔森教授身上成了例外。生前没能到冯玉祥的故乡来走走看看,他肯定会感到遗憾的。

奥尔森去世两周后《经济学家》杂志便发表了讣告,并在其遗像下配了一行说明词,把他称为“利益集团的鞭挞者。该文在结尾处还做了下面的猜测:如果奥尔森仍然健在,那么他的集体行动理论,尽管不是完全没有争议,很可能把他送上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领奖台。在奥尔森去世两周年之际,《经济学家》杂志又发表专文,评介他的遗著《权力与繁荣》。该文的结束语是这样写的:“奥尔森是不可替代的,但有这样一部杰作对我们来说也算是一种安慰了。鉴于溢美之言已经说得很多了,因此我打算以下面一席质疑的话作为本文的结束语:“奥尔森条件还漏掉了一些重要内容,比如,掠夺不仅来自国家的无端没收和无政府状态下的侵权,也来自国家间的野蛮掠夺,还来自不合理的政治经济秩序的“文明盘剥。昔日残暴的殖民者今天都成了世界上的富裕国家,这和它们现在都是“尊重权利的国家一样,恐怕并非是历史的巧合。素来喜欢挑战的奥尔森教授无法对此做出回应,实在太令人感到惋惜了。

《国家兴衰探源》[美]曼瑟尔·奥尔森著/商务印书馆1999年12月第1版/15.00元

《集体行动的逻辑》[美]曼瑟尔·奥尔森著/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4月第1版/12.00元

书评作者简介

张宇燕1960年生于北京,198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1986年和1991年分别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硕士和博士学位,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研究员,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经济学教授,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主要从事新古典政治经济学和国际政治经济学的研究,目前关注的焦点是国际货币体系的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