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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版体制改革重大突破国务院批准中国出版集团转制为中国出版集团公司授权中国出版集团公司行使出资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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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报道时间:2004/4/9 作者:文东
国务院3月25日正式批准中国出版集团转制为中国出版集团公司,这是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出版体制改革迈出了重要步伐。

成立于2002年4月9日的中国出版集团,原为事业单位,是中央确定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其所属成员单位包括人民文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美术出版社总社、人民音乐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东方出版中心、新华书店总店、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等海内外有影响的出版、发行单位。国务院授权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对所属成员单位占用的经营性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依法经营、管理和监督成员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按国务院部署,转制后的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将对成员单位现有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并以资产为纽带,对所属企业依法实行资产或股权管理,保障所属企业经营自主权,鼓励有优势的出版、发行企业通过市场方式组建有竞争力的运营主体。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将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中国出版集团内部事业单位转为企业。

在国家有关文化资产管理新规定出台前,国务院作为中国出版集团公司的出资人,授权财政部依法对中国出版集团公司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监管。

国务院明确:

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发展所需的资源和生产经营条件,凡属国家统一配置范围的,均在国家相应计划中实行单列,并由中国出版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实施。计划单列后,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在固定资产投资、直接吸收外商投资、技术引进及境外投资等方面,享有国家规定的决策权。中国出版集团公司的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

中国出版集团公司负责人和资产重大事项的管理,按原有关系保持不变。

新闻出版总署依法对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实行行业管理,以促进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将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认真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配套推进相关改革。集团公司将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实施精品战略,壮大实力,增强活力,提高竞争力,成为主业突出、实力雄厚、管理科学、效益一流的国际大型出版集团,成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阵地,成为我国精品出版物的重要生产基地和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