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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发行集团公司挂牌与辽宁印刷集团公司同从辽宁出版集团中分离,独立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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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报道时间:2004/5/7 作者:文东
经辽宁省委、省政府批准,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同意,4月29日,辽宁出版集团举行辽宁发行集团公司和辽宁印刷集团公司独立运营揭牌仪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于永湛,辽宁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焦利,辽宁省副省长滕卫平为辽宁发行集团公司和辽宁印刷集团公司揭牌,并分别发表祝贺讲话。中宣部副部长李从军发来贺信。

辽宁发行集团公司和辽宁印刷集团公司从辽宁出版集团现行体制中分离,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正式独立运营。

辽宁发行集团公司是中央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独立运营后,将推进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公司与国外著名出版集团的合资,使这一国有大型出版物批发企业改制为中外合资企业,更好地发挥北方地区辐射中心的作用;推进北方图书城利用品牌优势面向国内外融资,与优势行业的强势企业资源对接,发展跨行业、跨地区的连锁经营;加快全省市县新华书店优良资产整合,解决影响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增强企业活力,提高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发挥已建成的国家规划的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中心作为现代出版物物流基地的作用,“立足本省,辐射东北,面向全国”,迅速建立科学、合理的现代出版物连锁经营体系和物流产业链。尽快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跨国经营的大型出版物分销产业集团。

辽宁印刷集团公司成立后,拥有辽宁省印刷龙头企业,其下属三家大型企业——沈阳新华印刷厂、辽宁省印刷物资总公司、辽宁美术印刷厂通过改制,经资产重组后成为集团的控股企业。另外有两家企业已引进外资,成为合资企业。辽宁印刷集团公司将通过对所属印刷企业的资源整合和专业化分工,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不断提高产业集中度和集约化经营水平,形成规模优势,加速实施股份制改造,推动跨地区、跨行业的兼并和联合,迅速增强竞争力和整体实力,快速发展成为在北方起主导作用、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和示范效应的大型印务产业集团。

辽宁出版集团作为辽宁省政府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主体,以国有资产出资人身份,分别对独立运营后的辽宁发行集团公司、辽宁印刷集团公司实行控股,依法行使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经营者、财务监控等资产或股权管理,承担国有股本保值增值责任,推动其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富有活力与效率的组织机构和法人治理机构,并加速推进股份制改造,为出版物分销和印刷领域开展融资和资本运作打开通道,提高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