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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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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报道时间:2012/10/30 作者:


商报讯(记者 陆帅刚)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制改造迈出实质性步伐:10月23日,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在南宁召开,全体发起人、出资人出席会议,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列席会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卢仲云出席大会并讲话。会议由广西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于瑮主持。据悉,集团股份公司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10月30日举行。

集团股份公司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亿元。发起人为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的出资人(即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自治区财政厅)和区内13个市级新华书店的出资人(即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财政局),即“1+13”模式。组建工作于2011年12月21日启动,分三步推进:第一步,市、县一级新华书店同步进行公司化改制,并完成工商登记手续;第二步,将县一级新华书店公司的资产上划至市,市级新华书店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第三步,按照“1+13”的模式,以股权为纽带,将广西新华书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集团股份公司。

根据法定程序,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备报告》《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五个审议议案。

集团股份公司成立后,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资源整合,优化配置,推动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通过连锁经营,依托“农家书屋”,壮大出版物发行主渠道,努力拓展国内外市场;通过加强科技创新,积极培育新业态,打造新的业务增长点;通过产业链延伸,加快推进多元化经营发展;通过中国—东盟文化产品物流园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全区发行物流业整体突破,实现转型升级,力争到“十二五”末实现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双百亿”的目标,使自身成为广西文化市场的主导力量和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