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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文化遗产的野蛮是如何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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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报道时间:2014/3/11 作者:朱四倍


■朱四倍(教师)

3月9日,“两会”新闻中心在北京梅地亚二层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面对提问表示:“我是最反对对文化用“开发”这个词的,野蛮的词汇,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对自己的文化遗产用‘开发’这个词,联合国用的是‘利用’,香港和台湾用的是‘活化’这个词,我也赞同。开发的目的是为了经济,不是为了精神、文化的传承。”(新华社3月9日)

这是一个尴尬的说法,尤其是自豪于我国文化遗产数量众多的人士眼中——“没有国家对文化遗产用‘开发’这种野蛮词汇”,既然没有,何以我们就选择了“开发”,并且一致到了“不约而同”的程度?

“开发”与联合国的“利用”、香港的“活化”区别在哪里?这种区别又说明了什么?这是一个问题。对待文化遗产选择不同的词语体现着不同的姿态,表明着不同的价值考量。我国之所以选择用“开发”,在于其把文化遗产当成了筹码,用来换取短期利益和一时荣耀的工具。并且,在“开发”的背后,只有“遗产”没有“文化”,只有用来装点门面的“物品”没有张扬文化的精神。

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看到了诸多病态性的怪象:一是功能错位,遗产的文化精神功能被经济功能遮蔽;二是性质错位,文化遗产等同于旅游资源,甚至在一些地方,没有旅游价值和商业价值的遗产就等于“废物”;三是保护成了“口号”,开发乃至破坏成为遗产的“命运”。“开发”是野蛮的提醒告诉我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化”和“GDP化”是很危险的倾向,决不能让其泛滥,应该及早救治。民俗专家早就对目前非遗保护中向钱看问题表示严重担忧:“现在有些地方的泼水节天天泼,来一拨泼一拨,这么干挣钱,还有什么文化保护的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个现代化国家弘扬其民族精神,独立自主可持续发展的必然文化诉求。并且,保护好“非遗”就是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就是延续民族的灵魂血脉。只是现实中的诸多怪象和悖论越来越让我们背离了常识,甚至走上了反面。有关报道显示,我国引入“非遗”概念,短短几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已达近87万项,成为拥有世界级“非遗”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但是,“非遗”保护热潮掀起的20年,也正是“非遗”消失最快的20年。而“开发”是野蛮的提醒能让谁惊醒呢?

当下,应着力革除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短视行为和政绩陷阱、实用主义思维。本应是长远的保护工作,在我们这里异化成了短期工程,最终导致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加边缘化、濒危化,丧失了其固有的文化品质,致使保护成为破坏。这不是野蛮又是什么呢?

从深层次上说,“没有国家对文化遗产用‘开发’这种野蛮词汇”表明我们对非遗的公共文化价值认识不足。现实中,一味将文化保护工作异化为攫取经济利益和政绩的筹码,早已背离了文化的要义。这是严重的价值迷失。

那么,“开发”文化遗产的野蛮是如何炼成的?谁在着迷“开发”式野蛮?这些并不仅仅是学者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