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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企业新一轮改革“底气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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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报道时间:2014/5/13 作者:龚牟利

■中国出版传媒商报实习记者龚牟利

4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以下简称“两个规定”),包括《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涵盖财政税收、投资融资、资产管理、土地处置、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人员安置、工商管理等多方面的政策。

记者注意到,政策中有一部分本身能直接指导改革工作,如人员分流与社会保障部分的具体条文;还有一部分是从已有法律政策(如《公司法》与《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梳理出,但适用于文化企业改革与发展,如文化企业改制中资产转让及资产划转涉及的契税优惠;最后一部分为文化体制改革专门配套政策。

“两个规定”发端于2003年文化体制改革之初,之后配套财税优惠政策相继出台,如《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后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号)、《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2号)与《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3号)。由于“两个规定”为“规范性文件”而非法律,其有效期一般为五年,每五年到期后国务院会针对文化改革发展状况继续发布完善后的新版本。目前的“两个规定”已经为“第三版”,其有效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记者特对其中最为业界关注的亮点进行了梳理。

亮点政策1:《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第五条“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授权经营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原生产经营性划拨用地,经批准可采用国家出资(入股)方式配置;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一般竞争性企业的,原生产经营性划拨用地可采用协议出让或租赁方式进行土地资产处置。”(《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第二十三、二十四条与之类似,不赘述。)

点评:按照《划拨用地目录》,转企改制后能继续以划拨土地使用的文化企业主要适用于“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及青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等。也就是说,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中大部分的划拨土地都要变为有偿使用。      (下转第8版)

(上接第1版)

汲取优势互补助力出版外贸

我国对外文化贸易的规模不断扩大、结构逐步优化,但核心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逆差仍然存在,对外文化贸易占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还较低。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无疑是对文化对外贸易的又一强力支持,出版传媒企业“走出去”的力度、深度、广度都将从中受益。

安徽出版集团特别提出,将紧随国家战略,联合知名汽车制造企业,开展“丝绸之路汽车行”活动,推动文化与汽车产业海外互动融合发展;紧贴国家对外文化出口和渠道扶持政策,在美国芝加哥、澳大利亚墨尔本等地建立海外文化产品分拨中心和贸易平台等。

中航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公司业已着手相应的准备,一方面积极加大版权输出,重点是拟与国际知名科技出版机构进行“中航工业首席技术专家丛书”的版权合作出版;另一方面,则根据国内通用航空和私人飞行的发展,与国外合作创办专业私人飞行类期刊,并引入国外成熟的飞行俱乐部运作方案。“此外,在航空专业数据库共建共享、在线专业教育培训合作等方面,我们都在与国外机构进行接触”。

曹文轩儿童文学艺术中心执行副主任左昡谈到,“中国种子世界花——曹文轩图画书全球合作项目”是该中心今年专门策划的一项重要对外文化活动,由曹文轩撰文,与世界各地的优秀插画家合作图画书,并做全球推广。科学普及出版社甚至还专门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研究相关产经信息和重大政策,重视程度可见一斑。据该社副总编辑张金介绍,科普社已经初步制定了“公益推广”的外向型发展思路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相关政策的鼓励下,借助电子商务等新型交易模式拓展国际业务正成为一种值得尝试的路径。在平台建设上,安徽出版集团意欲推出“时代商城”;法律出版社总编室主任王晓增透露,该社正搭建一个英文法律服务平台项目,面向海外市场。在内容策划上,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的“敦煌解读”系列、“中国风”系列等率先登陆AppStore并获得成效;科学普及出版社同样部署了针对性开发,“中国学科发展报告”系列正式上线。

不可否认,在境外新设、收购、合作等方式颇具操作难度,如人民卫生出版社美国出版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青年出版社伦敦分社等案例屈指可数。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北京公司总编辑郭力坦言,出版企业现阶段与国际接轨程度较低,接触到的合作伙伴有限;况且此类合作需要人才的运作和资金的运转,出版业内相关资源尚在积累阶段。尽管有政策的鼓励,但仍需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安徽人民出版社副总编辑李旭建议,应当通过与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文化单位共同主办或承办文化“走出去”推广活动,有所协作互补优势,充分利用好国内国际展会平台,从交流中汲取优势资源,形成长期合作关系。

鼓励产业融合乐观仍须谨慎

3月,为“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加之前文所述产业融合、文化外贸等政策,都应引起出版传媒企业的充分重视。

几年来,出版集团、发行集团和单体出版社纷纷寻求跨界合作、异业结盟,立足出版,延伸文化产业链,在商业地产、旅游开发、特色经营上取得相应成效。3月底,万科与中信出版社签订合作协议,万科的大、中、小三级商业项目中全部引进中信书店及书店衍生服务,将读书生活作为万科商业文化和社区文化的一部分。这一产业融合的案例显然是对该政策出台的积极回应。

为推进文化产业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安徽出版集团迅速做出反应,将依托文化和人才资源,参与汽车装备制造产品的外观和功能设计;在智慧城市、社区、建筑项目中,因地制宜融入文化元素;开发生产艺术衍生品等。刘鑫对这样的思考表示认同,如果传统的出版企业“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在特色旅游和商旅服务、文化地产和文化商业项目合作,以及用文化创意改造和提升传统制造业等方面就会有所作为。

在文化金融方面,相关政策则将加大金融支持文化消费的力度。当当网市场部公关经理王啸航认为,在成熟的条件下,其希望与包括出版单位在内的文化企业探索演艺娱乐、文化旅游、艺术品交易、电子商务和虚拟经济等领域的深层合作,共建良好的支付消费环境,“或许某一天,在当当网上就能买到万达影院的最新影票,或者舞台话剧的门票,这正是文化金融的细微体现”。而合作背后也隐藏着暗流,“当传统的银行领域遭遇电商金融的强势冲击,未来将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方式?粗放式的打压管理?还是共荣的‘补充性’管理”?这些问题不应被电商平台与文化企业所忽视。

有受访者表示,尽管利好政策对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的整合给予鼓励,但是出版企业和出版项目的资金流特点和风险特征有别于其他行业,如何与有关部门共同完善文化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实施差别化定价,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还贷方式,也应成为题中应有之义,否则以业内当前的市场程度、盈利能力,恐怕难以吸引金融企业的融合。

据悉,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之后,文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即将出台《关于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意见》。这将大力促进文化企业的上市之路,文化创意、手机游戏、文化旅游等细分领域有望迎来轮番利好。本报也将持续关注这一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