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事回眸
摘要:
●刘奇葆:全方位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9月18日至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在辽宁调研时强调,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任务落细落小落实。
刘奇葆指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立足今天,从现在做起,面向全民抓落实,在叫响做实上下功夫。要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重点突出“中国道路”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容,倡导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平等观、公正观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化孝敬教育、诚信教育、勤劳节俭教育,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倡导公民层面的价值准则。要大力宣传推广时代楷模、最美人物、身边好人,广泛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刘奇葆强调,要加快文化改革发展,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振兴地方戏曲艺术,推动文化发展繁荣。要加快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坚持一手抓融合、一手抓管理,确保融合发展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吴尚之:创新是新时期古籍整理出版的关键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9月24日举行的第十三期全国古籍整理出版编辑培训班上,总局副局长吴尚之表示,新形势下做好古籍整理出版工作,关键是要对古籍文献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真正“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在创新古籍整理出版内容方面,一是要深入挖掘古籍整理出版的深度。提倡和鼓励基于研究的高水平深度整理,充分吸收最新的研究成果,在整理方法、出版方式上根据不同类型古籍的特点加以创新。二是要努力拓展古籍整理出版的广度。例如进一步加强散失海外古籍的成体系工作,尽快整理发布新的简牍、帛书文献研究,加强对古代契约、族谱、账簿、诉讼文件、档案资料等民间文献的整理等。三是要充分考虑需求的不同层次。认真研究当前形势下细分市场对古籍整理出版内容生产提出的新要求,深入了解不同层次读者对古籍整理图书的不同需求,做到有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发古籍整理图书。
●总局启动新闻出版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组织召开新闻出版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座谈会,总局新闻出版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局长阎晓宏以及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夏炎,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书记李晓明,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王野霏,中国出版集团总裁谭跃,中国教育出版集团总经理李朋义,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总裁陈昕,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亚非,湖南出版集团董事长龚曙光等出席会议。大家认为,编制好“十三五”规划确实需要解决很多问题,但首要的是提高认识,必须准确把握中央精神,立足国际、国内和新闻出版业的实际情况,认真进行调研,了解行业诉求。在此基础上,确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基本思路,讨论“十三五”发展规划的任务、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在编制“十三五”规划过程中要总结以往取得的经验,把深化改革作为解决问题的突破口;要把依靠重大项目推动作为发展的着力点,注重现实性、科学性,也要注重可行性,规划目标要为新闻出版业的快速发展起到引领和推动作用。
●《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发布国家版权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月23日发布《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规定,版税率标准原创作品3%~10%,演绎作品1%~7%;基本稿酬标准原创作品每千字80~300元,演绎作品改编每千字20~100元,汇编每千字10~20元,翻译每千字50~200元,诗词每十行按一千字计算,作品不足十行的按十行计算,辞书类作品按双栏排版的版面折合的字数计算;印数稿酬标准每印一千册,按基本稿酬的1%支付。不足一千册的,按一千册计算。作品重印时只支付印数稿酬,不再支付基本稿酬。采用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付酬方式的,著作权人可以与使用者在合同中约定,在交付作品时由使用者支付基本稿酬的30%~50%。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作品一经使用,使用者应当在6个月内付清全部报酬。作品重印的,应在重印后6个月内付清印数稿酬;报刊刊载作品只适用一次性付酬方式。报刊刊载未发表的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自刊载后1个月内按每千字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转载、摘编其他报刊已发表的作品,应当自报刊出版之日起2个月内,按每千字100元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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