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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化、平台化、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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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报道时间:2014/11/14 作者:


■西沐(中国艺术产业研究院副院长)

小微文化金融是文化金融业态中的常态,是一个创新为先导的业态,是以发展价值为核心来整合价值,需要平台与体系支撑,依靠文化金融要素市场的发展,具有高度多元化、个性化、多样化的发展特征,且强调了专业化能力。围绕推动文化艺术资源资产化创新的重要的战略路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小微文化金融创新的核心:资产化、金融化。文化金融的核心是文化资源的资产化、金融化。现在有一个误区,不去谈文化资源的资产化、金融化这一核心,而仅仅强调金融机构为文化企业进行金融服务,认为这就是文化金融,这无疑是应该支持的,但却改变不了文化企业,特别是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难的根本问题,这一点现实实践已经证明,是一种表面化的应对措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可长久持续。所以,我们必须建立以文化资源的资产化、金融化为核心的金融体系,才能有效推动我国文化金融,特别是小微文化金融的发展。小微文化金融创新的主线是文化资源的资产化、产权化、金融化,核心是做好基于金融体系与产业体系共识基础上的文化资源资产化评估估值工作。

2.小微文化金融创新的路径:平台化创新。平台化创新是当下小微文化金融创新发展的现实选择,没有平台化的举措,小微文化金融创新发展机制就无法建立起来,发展格局就不会形成。小微文化金融及其产业平台主要是指市场配置资源主导下,在整个文化产业投融资产业链中,建立在“三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基础上,具有公信力,一方面连接上游金融体系与资本市场,另一方面连接下游有融资或服务需求的小微文化企业与机构,通过整合社会资本及资源,在产业支撑体系的保障下提供专业化、规范化融资服务的综合性业务平台。

3.小微文化金融创新的保障:制度与政策创新。在我国小微文化金融制度与政策创新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关注两个倾向:一是制度与政策创新必须围绕业态发展的核心主线进行,不能迂回包抄不得要领,隔靴捎痒,难以落地;二是要进行系统研究,搞清小微文化金融发展的内在规律,针对关键环节与进程制定定向性,甚至是定点性的制度与政策。当然,单从长远来看,小微文化金融市场的运行制度与政策创新,最终还需要由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依靠立法,也就是说必须走法治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