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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周:顶层设计描绘文化产业发展新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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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报道时间:2015/1/27 作者:


范周

范周,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发展研究院院长、首席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家文化改革发展基地主任,澳门城市大学及厦门大学特聘教授,并任《中国文化产业年鉴》主编、全球文化产业学术联盟创建主席、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高校研究联盟理事会理事长等职。被授予联合国“创意经济顾问”,同时任中宣部、文化部、财政部等国家部委专家组成员、全国人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起草工作专家咨询组成员、国家发改委《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文化产业(中国)协作体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文化部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近年来专注于文化政策、区域文化经济和公共文化服务等领域的研究,出版了《中国文化产业新思考》、《中国文化产业新思考II》、《城市文化消费调查报告》(六卷本)、《新型城镇化与文化发展》等多部著作,先后承担了中宣部、文化部、财政部、中央电视台、北京市等多个部委和地方政府委托的文化发展研究及文化产业规划的编制工作,荣获“中国2008年度文化产业十大领军人物”、“2011中国创意产业十大杰出贡献奖”等。

2013~2014学术足迹

著作《中国文化产业新思考》(光明日报出版社)《中国文化产业新思考2》(光明日报出版社)《新型城镇化与文化发展研究报告》(主编/光明日报出版社)《中国文化产业年鉴》(主编/光明日报出版社)《新型城镇化与文化发展研究报告》(主编/光明日报出版社)《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参与起草)《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起草制定)文论“文化建设要注重‘精气神’的高度统一”中国国情国力“保护传统村落守望精神家园”经济日报“奏响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时代强音——从第六届‘文化企业30强’看促进骨干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光明日报“文化立法刻不容缓”光明日报“推动转制文化企业成为合格市场主体”经济日报“新时期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几个问题”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全面深化改革时期文化建设若干问题思考”理论视野“REGENERATINGOLDINDUSTRIALWORK-SHOPS:EXPERIENCEFROMNINTHCOT-TONTEXTILEFACTORYOFSHANGHAI”俄罗斯第12届经济社会大会论文集“文化创新发展的市场逻辑”经济日报“‘中国创造’,文化繁荣的基石”人民日报

言之有范

◎我认为创意设计将从“竖井”到“通渠”,即通过创意设计与制造业、建筑业、农业、旅游业等领域的融合,打破产业间的“竖井”状态,形成融合互动的“通渠”。从“生产”到“生活”,随着生活美学的兴起,创意设计在关注“生产”的同时,也更需要关注“生活”,提高生活的美学境界。从“制造”到“创造”,通过创意和设计,丰富产品的内容和形式,增加传统制造业的文化内涵,实现“制造”向“创造”的升级。例如台湾的“法蓝瓷”,其以创意设计为引领,将传统与现代、时尚与创新充分融合起来锻造创意产品,真正实现了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产。

◎文化消费需求决定文化生产,作为需求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文化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文化产品的生产方向。图书馆、群众文化馆、科技馆等基层文化设施既有公益惠民的功能,又为文化市场上的文化产品生产提供了需求导向。政府文化采购力度日益加大,针对这部分的文化生产更显得尤为重要了。公共文化服务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鼓励出版适应群众购买能力的图书报刊,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如此种种,公共文化服务扮演起了文化产业生产和群众文化消费之间的桥梁角色。最具规模的例子当属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2013年首届消费季历时45天,累计2654.3万消费人次、52.3亿元成交金额;2014年消费季消费额近乎翻番,人均消费值增长36%,消费人次增长了42%。当当网作为文化内容提供商,在2014年惠民文化消费季期间消费额达到20亿。透过这些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对文化产业的撬动作用可见一斑。

●范周研判

研判:2015年产业发展将以立法为突破口

2014年,文化产业迎来了升级版的政策支持,传递出文化产业作为支撑和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重要抓手的强烈信号。这是文化产业发展非常关键的一年,目前出台的政策涵盖了产业融合、文化金融、财税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等方面,这些政策越来越具体和深入,也越来越符合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律,顶层设计描绘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前景。例如提出京津冀的一体化,是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立体发展的一体化,是形神兼备的一体化,是制度体制的一体化,是各行各业的一体化。三地的文化协同发展则是其中十分重要的一环。从文化发展的角度而言,京津冀三地各自的特点十分明显:北京的定位是文化创意,天津的优势在于文化产业高端制造业,而河北则在文化资源方面有巨大的利用和开发空间。我认为2015年文化产业将以国家立法为发展的突破口。

加快文化立法,是“五位一体”建设的需求

截至2013年8月,我国立法总数约3.8万件,其中有关文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量约1042件,占全部立法的2.7%。其中现行的文化领域法律约占全部现行法的比例为1.68%,与之对应,经济领域法律、政治领域法律、社会领域法律和生态环境领域法律分别占全部现行法规的比例,为31.5%、52.1%、7.56%和7.56%。文化立法工作的严重滞后必将阻碍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一体化建设工作的协同推进。

同时,加快文化立法是与国际接轨的需求。在文化领域,中国已经批准加入的公约包括《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等。但目前国内的文化法规条文与国际公约未能很好衔接,开放度不够。

再者,加快文化立法,是处理文化领域新兴事务的需求。现行文化立法内容的前瞻性和涵盖面不足,导致在面对当前文化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兴文化业态、新兴文化经营模式、融资模式等,在监管时往往存在法律的空白点或灰色地带,权利和义务无法认定、无可遵守的规范。长此以往,必将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第四加快文化立法,还是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需求。现有的文化立法局限于当前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更多地被视为文化部门管理和规制文化事务的手段,带有一定的部门利益色彩,缺乏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制度设计。而公民的文化权利必须通过文化立法来保障,必须从法律层面对保护公民享有文化成果、保护公民参与文化活动、保护公民开展文化创造以及对文化艺术创造所产生的精神和物质利益设定具体法律条例。

消费环节上,解决终端市场体系问题

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方面,公共文化的内容生产缺少市场对接。文化产业内容生产和公共文化采购要做到无缝对接,国家的公共投入将从800亿增加到2000亿元,这是各发展的好机会。

文化贸易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融入到世界大家庭中。北京、上海、深圳三个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成为中国文化走出去、引进来的重要战略基地,充分发挥他们的引领作用,让更多的文化产品走向国际化。

一批文化产业金融实验区、创新实验区和互联网企业保税区应运而生,带动文化产业纵深发展,领域更加宽广。

2014年12月15日,全国首个国家级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正式挂牌。作为北京市文化创新、科技创新“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将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遥相呼应,形成“西有科技中关村,东有文化定福庄”的发展格局。

文化产业自身转型升级表现明显

政策方面。近5年来,一大批涉及文化产业的重要政策和规划相继出台今年以来,《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关于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政策的出台,将文化产业的发展推向了转型升级的新阶段。这与党和国家对文化产业的日益重视以及文化产业自身的发展潜力是分不开的,也与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主动“出击”,加强与其他部委的联系,多方协调,宣传、普及、推广文化产业,积极推动文化产业进入国民经济发展序列的努力分不开。伴随着文化产业政策体系的日趋完善,一个以文化部为主导、多部门合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大格局已经形成。

业态方面。在互联网经济对传统行业的影响下,文化产业新型业态不断涌现。如数字出版、数字动漫、移动音乐、众筹电影等。

融合方面。融合发展是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主旋律。文化产业是溢出效应非常显著的产业门类,通过与其他产业门类的融合,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转型升级,并进而带动自身的发展,必然是文化产业下一个发展阶段的主旋律。如文化与科技、文化与金融、文化与旅游等。

人才培养模式将会创新

文化产业的专业学位教育应提上日程。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历经十余年的时间,文化产业教育也随之蓬勃发展。目前,全国已有近千所高校设有文化产业相关专业或方向。然而,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却是,文化产业的专业学位教育至今未能纳入到国民教育体系之中,更遑论列入标准化学科目录。

实行跨界教育。人才培养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智力引擎。人才一直是制约着文化产业升级转型和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一方面需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更需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我认为,文化产业领域的人才培养应当坚持多管齐下、多元发展,从不同层面培养文化人才,实行跨界教育,改变产学脱节的现状,在探索中开辟文化产业人才培养的教育新思路。

●范周支招

据抽样调查测算,目前我国小微文化企业的数量已占到文化企业总数的80%以上,从业人员约占到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总数的77%,实现增加值约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60%。如果加上测算范围之外的200多万文化类的个体创业者、经营者、工作室,小微文化企业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贡献还将大大高于这个比例。

小微企业是全球文化产业发展的特征。以美国为例,小企业占全美企业总数的98%,提供了56.5%的就业,创造了55%的技术创新成果,完成了47%的企业销售份额,商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1/3。政府部门还应加大力度,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制定一整套全方位、系统化的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制度体系,为中小微文化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支招:6招破局小微文化企业3大瓶颈

我认为,当下困扰中国小微文化企业的三大瓶颈是:

人才技术制约。缺乏专门科技创新人才保障的法律法规。我国现有的关于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人才保护的法律法规分散于各类法律法规或者政策之中,政策占着较大比例,没有专门针对中小微文化企业科技创新人才保障的法律。人才激励机制不完善。缺少公共服务平台。缺乏支持小微文化企业服务的平台。许多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步履维艰,却没有一个可依靠的平台。小微文化企业领域缺少相关的行业协会。不能在制订行业标准、规范行业行为等方面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小微文化企业缺少了沟通的工具和交流的平台。融资难。首先,小微文化企业贷款依然困难。其次,小微文化企业缺乏融资贷款抵押资产。第三,资金链断裂风险增大。

如何解决呢?我认为需要从以下6个方面着手。

国家应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一些金融产品。比如,成长于世界最大的小商品市场义乌的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就创立了“市场通”这一品牌,开发出“转型升级贷”、“铺底贷”、“抵金贷”、“个人自助循环贷”等信贷产品,充分满足和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

在政府的授信下捆绑式融资。组织协调是关键。正确认识基层央行在创新金融服务、执行货币政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是基层央行有效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的前提。如果没有政府的密切配合,货币信贷政策在基层的传导、贯彻会遇到很多困难。建立独立的信用评分打分卡,研发评分模型,将小微企业评分、授信和信用审批捆绑在一起,为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核定了科学的准入标准。

对文创产品、无形资产评估建立评价体系,引入社会第三方。开展文创产品征信体系及评估体系建设,鼓励信用评级、评估机构开发针对文化企业的相关体系建设。成熟的第三方机构能为文化企业在减少投融资成本、增强信誉、搜集信息等方面提供专业的服务、促进投融资信息对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同时,作为第三方还可以疏通信息渠道。

搭建金融、保险、担保等平台。政府应积极牵头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担保公司、融机构资及相关服务机构,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搭建一个优质的融资服务平台。发展壮大产权交易平台,加强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转让、流通、增值、变现,以实现文化企业与资本更好地对接。

建设一批金融实验区、放宽金融管制要求。文化产业有轻资产的特性,对于文化金融政府应针对其特殊性放松管制要求,针对其特殊性出台相应的监管政策。此前,中国政府为应对不良贷款大幅增加,批准了一系列旨在整顿银行业的措施,包括银行进行IPO筹资、核销不良贷款、在交易所挂牌转让、建立省级坏账银行,以及允许银行发行混合型证券补充资本金等。在这个方面,政府应该投入更大的力度,从而更好地解决中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难这一瓶颈。

利用民间资本、开展众筹等新型融资模式,拓展融资渠道。一方面,鼓励和民间资本与文化企业对接,放宽准入标准,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另一方面,企业可以借助互联网上的众筹融资平台,为其项目向广泛的投资者融资,每位投资者通过少量的投资金额从融资者处获得实物或股权回报。例如,罗振宇用众筹模式改变了媒体形态。2013年最瞩目的自媒体事件:《罗辑思维》发布了两次“史上最无理”的付费会员制:普通会员,会费200元;铁杆会员,会费1200元。买会员不保证任何权益,却筹集到了近千万会费。这充分说明众筹模式在内容生产和社群运营方面的巨大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