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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文企股权激励等待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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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报道时间:2015/3/10 作者:

■中国出版传媒商报记者

蓝有林

出版发行企业上市队伍可谓越来越庞大,但备受业界期待的特殊管理股制度千呼万唤未出来,在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中已经较为普遍并具有非常重要地位,制度设计为何难有突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避免意识形态导向发生变化是文化传媒类公司迟迟未加入改革大军的主要原因。而对文化传媒企业本身来说,也可能存在借机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但一时无法兑现而暂未行动。这边靴子尚未落地,那边国有文化企业股权激励有望破冰。

特殊管理股两年仍未现身

截至今年年初中文在线成功登陆深交所创业板,成为国内“数字出版第一股”,国内已有凤凰传媒、中南传媒、中文天地、时代出版、长江传媒、大地传媒、出版传媒、皖新传媒、新华传媒、新华文轩、天舟文化、城市传媒(青岛碱业)出版发行企业或IPO或借壳进入资本市场,中航传媒则于2012年因增资注入而纳入上市公司“中航科工”。加上科技出版传媒、南方出版传媒、读者出版传媒、可一文化、知音传媒等业已披露招股说明书,中国出版集团、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人民交通出版社等正积极筹备上市,出版发行企业上市队伍可谓越来越庞大。

近两年来,针对国有文化企业尤其是上市企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以及2014年国庆后出台的《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不仅为新闻出版领域进行了国家层面的顶层规划,后者的23条具体方案可以说为出版行业的市场化发展指明了方向及发展的路径。比如当中鼓励新旧媒体融合、出版企业兼并重组以及发展大规模跨地区、跨行业传媒集团,这两年以来多家国有传媒集团已大胆融合、兼并,并得到了资本市场的认可且有不少后续动作。

但备受业界期待的特殊管理股制度,由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起草组编写的辅导读本曾描述:“设置特殊管理股是通过特殊股权结构设计,使创始人股东(原始股东)在股份制改造和融资过程中,有效防止恶意收购,并始终保有最大决策权和控制权。具体是将公司股票分为A类股和B类股两种,二者拥有同等的经营收益权,但创始人股东的股票(B类股)具有特别投票权,包括董事选举和重大公司交易的表决等。这种办法为国外很多公司所采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以及《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也再三强调要“开展特殊管理股制度试点”,只是两年多来,无论坊间打探还是采访相关部门,都表示仍未有试点单位。       (下转第5版)

(上接第1版)

记者近日在翻查已上市书企一年多来的年报、半年报时,也未发现这一享有特别权利的优先股或者“黄金股”。

据了解,以优先股为代表的特殊管理股制度,在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中已经较为普遍并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国内业界和学界也普遍认为放到国有文化企业身上有异曲同工之妙,既可保证国有传媒的国有属性,又能激发媒体活力,更是媒介融合中重塑国有传媒话语权的内在需求,国内的《公司法》也已为实施类别股份和特殊管理股制度留下了政策空间,但为何迟迟未有文化传媒公司现身试点呢?有分析人士认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避免意识形态导向发生变化是文化传媒类公司迟迟未加入改革大军的主要原因。而对文化传媒企业本身来说,也可能存在借机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但一时无法兑现而暂未行动。

股权激励地方有望先行

不过,一直以来由于激励机制缺失带来运营效率低下问题而受到质疑的国有文化企业,其股权激励有望破冰,尤其是地方更加关注。就在日前,有关江苏国资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即将印发的消息也被曝出,允许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或被予以大篇幅强调,且江苏省出版传媒上市企业凤凰传媒(601928.SH)已着手推进管理层股权激励试点方案的消息也被证实,“高管股权激励方案做了好几个版本了,近期可能会上报到省里等待审批。”

2月6日召开的2015年上海市国资国企工作会议上也传出消息,2015年上海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规定,积极稳妥推进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进一步优化审核程序,探索境外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开展上市公司其他股权激励和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激励的研究。事实上,早在2014年,上海国资企业百视通就打响了国有文化传媒企业股权激励的“第一枪”,当时公告拟根据实施对象国籍的不同,对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人才实施股权期权与股票增值权计划,该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限制期为两年,限制期满后,在公司满足相关业绩条件的前提下,股票将分3批匀速生效。

同样在2014年,安徽省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准备在安徽出版集团和新华发行集团下属的两家上市公司试点推行股权激励方案,并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这意味着,安徽国有文化企业体制改革也将破题。据悉,皖新传媒近期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已制作了方案,拟引入外部资源。而安徽出版集团董事长、时代出版董事长王亚非也曾多次表示,管理层股权激励有利于文化产业的企业员工双赢。类似的,长江少年儿童出版集团2014年正式亮相时,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周艺平也表示,将继续鼓励长江少儿出版集团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先行先试包括股权激励、人员用工制度和人才引进等方面的制度改革等。天舟文化在2014年半年报中强调,“引进和留住人才是公司发展的核心力量,也是公司长久持续发展的保障”,为此他们将“不断完善公司激励机制、积极探讨制定股权激励制度,构建适合公司发展的人力资源建设规划,为员工创建良好的职业环境和事业发展舞台”。

中国版协科技委主任俸培宗透露,行业主管部门此前也曾找数家相关部委出版社谈话,希望能够进行股权激励,但自《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出台后,建立与部委出版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成为当务之急,股权激励问题因此搁置下来。尤其考虑到出版传媒企业的特殊属性,除基本薪酬外,如何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个方面来界定负责人的绩效、中层干部和基层员工的薪酬问题都成了近期争论的焦点。据透露,部委出版社负责人的绩效有望按各占50%的比例来核算,但中层干部和基层员工的薪酬不太可能有太大调整,由此,一批部委出版社可能出现岗位与薪酬倒挂现象。

股权激励主要有三大目的:其一是将股东利益与公司人才的利益紧密相连,以此提升股东价值,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其二,意在平衡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着眼于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其三,关键的好处,就是形成一种股东、公司和员工之间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机制,从而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人才的积极性。

文化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对股权激励需求很迫切。一是转型的需要,现有的大锅饭分配机制制约企业转型和媒体融合;二是不少非国有文化企业已有成熟的激励机制,在跨界跨所有制整合时倒逼出台股权激励。但有分析人士认为,即便地方出版企业陆续表态甚至出台了相关方案,但大多还是停留在方案认证和上报阶段,尚未真正实施。而就行业范围来看,大面积推广前仍存在政策性利润分配、出版专营权冲突市场化运营等较多难题,尤其是如何制定对未来业绩起到保底、最终促进公司持续增长,由此内部发生化学反应的股权激励,显得更加难能可贵。当然,既要防止行权要求过高,无法起到激励的目的;也要避免行权标准太低,成为变相“股份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