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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编校质检:不合格社或取消相应出版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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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报道时间:2015/4/3 作者:


中国出版传媒商报讯 3月31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2014“出版物质量专项年”第四批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18家出版单位的21种图书进入“黑名单”。2014年总局共查处通报少儿类、教辅类及其他类的4批次51种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占总抽检量的10.87%。据悉,2015年质检重点是少儿读物、教辅读物、文艺类图书和养生保健类图书。总局出版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把质检结果作为养生保健类图书出版资质“可进可出”的重要参考依据。

据总局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党组书记、副主任孙宝林介绍,此次公布的不合格图书存在的主要差错包括一般性字词差错、体例差错、知识性差错等,差错率最高达6.81/万。总局对金城出版社、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等18家出版单位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全部收回不合格图书(名单详见商报网站)。总局将2015年确定为“出版物质量提升年”,重点围绕少儿读物、教辅读物、文艺类图书和养生保健类图书进行编校质量检查。(晓 今)

链接:原新闻出版总署2010年10月下发《关于加强养生保健类出版物管理的通知》,开展养生保健类出版物专项检查,实施养生保健类出版物出版资质准入制度。2011年7月,原总署发布《关于养生保健类出版物检查情况的通报》,公布53家具备养生保健类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名单,并明确提出,自该通报发布之日起,不具备该资质的出版单位不得再安排此类选题,不得超范围出版;今后若有其他出版单位申报养生保健类出版物出版资质,将另行安排审核。据总局出版管理司相关负责人透露,2015年将养生保健类图书列入图书质检重点类别,就是希望藉此形成“可进可出”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