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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要接地气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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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报道时间:2017/3/10 作者:刘海颖 王少波


卢禹舜

■中国出版传媒商报两会特派记者 刘海颖 王少波

今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值得一提的是,以中央文件形式专题阐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这是第一次。在《意见》制定过程中,有关部门已经着手推进了一些重点项目,如大型电视纪录片《记住乡愁》等,产生了良好反响;《意见》印发后,除了继续做好已有项目的推进,新项目也纷纷启动,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有抓手、发展有路径,成效显著。值全国两会召开之际,代表委员纷纷畅谈关于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思考、建议和实践体会,为中华文化的发展与繁荣建言献策。

声 源

龚曙光(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董事长)

周洪宇(全国人大代表、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

冯骥才(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

何建明(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著名作家)

黄书元(全国政协委员、人民出版社社长兼党委书记)

吴志明(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委员、海峡出版发行集团副总经理)

蔡建国(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上海市副主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

卢禹舜(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家画院常务副院长)

龚曙光

加强传统文化典籍编纂出版扶持力度

文化部门应放开对资料复制的限制。整理古籍要复制原始资料作为底本,现有的古籍底本大多藏在各级图书馆。图书馆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对复制底本有很多限制,如不能复制全书,只能复制三分之一的篇幅;复印作者的手稿每页面高达50元以上,费用昂贵,对出版社整理古籍来说是个沉重的负担。建议文化部门放开这些限制,让出版社能够更容易、更低价得到古籍底本,以便更多的古籍经过整理后呈献给读者。

学术机构应认同整理古籍的成果。目前在大多数高校,整理古籍不算科研成果,不能作为晋升职称的依据,故整理者积极性不高。有古籍整理功底的学者不愿参与古籍整理出版工作,即使有些学者参与整理,也往往是请博士生甚至是硕士生来做,根本达不到要求。这样出版的古籍图书,很可能贻误一代又一代读者,更起不到弘扬传统文化的作用。相关部门尤其是学术机构要高度重视,应根据古籍的难易程度和整理水平的高低认定其学术成果。

出版部门应加强对古籍整理编辑人才的培养。改革开放以来,中央重视古籍整理出版工作,出版了大量的古籍图书,对传承传统文化功不可没。但目前古籍整理编辑人才缺乏,有的编辑缺乏专业水平,达不到古籍编辑应有的要求,年轻的编辑不愿投入到这一艰辛而回报又不丰厚的工作中。建议从政策层面加强对古籍编辑的管理、培训和考核,确保其专业水平达到要求。同时要建立政府激励机制,让更多的年轻编辑热爱这份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

教育部门应把传统文化教育纳入各级课程体系。我国目前的学制和课程,没有把传统文化的教育纳入课程体系,也没有推出传统文化教学的课程标准,更没有全国统编教材,不利于广大青少年学习传统文化。建议把《传统文化》作为一门必修课程纳入到从幼儿园到小学、中学、大学甚至职业教育的课程体系,并以幼儿、小学、中学教材为重点,构建中华文化课程和教材体系,组织编写中华文化幼儿读物,创作系列绘本、童谣、儿歌、动画等。同时要修订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等课程教材,让孩子们提高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识和优秀文化的养成。

各级政府应扶持精品文化典籍编纂出版项目。文化典籍编纂出版周期长、专业程度高,投入大、市场小,其数字化转化以及国际推广和传播的费用同样不菲,这些都非出版机构自身所能承受。因此需要加大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相关奖励、补贴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由政府出资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重点项目,并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甚至个人投入、投资精品文化典籍编纂出版项目。各级政府应重点扶持古籍整理出版项目,各地的历代地方志书应系统整理,为重修新的志书提供文献依据,特别是要做好少数民族文献搜集和整理的抢救性保护工程,以大的人力、财力的投入,确保优秀传统文化典籍得以传承和弘扬。

何建明

切实重视给乡贤们树碑立传

在传统文化中,那些曾经对一个地区或一片土地作出过重要文化贡献、历史贡献,甚至是改变地区命运的乡贤,总是留存在当地一代又一代人的记忆中,他们是中国社会基层的精英和文化及道德的支柱,同样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建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对乡贤文化的重视和保护,为优秀的乡贤们树碑立传,相信这项工作极其有意义。

为此建议:一是各级和各地特别是政府和文化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起来,组织力量对当地的乡贤进行“排队”、清核,精选那些影响大、具有较高政治、军事、文化和道德等价值的人物进行编册入著,尤其要重视对这些乡贤们留下的文化与传统思想进行整理,编好他们可以成为故事的文字,再进行出版或改编成说唱戏曲、影视、动漫等,这是扩大和传播乡贤文化的重要途径。

二是对那些值得敬重和铭记的乡贤,可以雕塑、图画等形式,在乡村公共场所、小城镇图书馆、博物馆等处为其树碑立像。

三是定期组织乡民、市民对乡贤祭祀和宣传他们的功绩,开展以健康向上的内容和精神为主的宣传与传播。

四是各地应加强对当代乡贤们的爱护与重视,尤其是要对那些仍然健在的乡贤名仕们的关心、爱护与重视,因为这种保护和重视同样刻不容缓,且现在的重视和对他们的贡献进行整理保护也成本较低。

吴志明

课本中应加大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内涵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作为经过历史沉淀积累下来的中华民族智慧结晶,在增强国民文化自信和塑造健康人格方面至关重要,是对中小学生进行德育教育的宝贵资源。在2016年投入使用,由国家统编的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教材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内容有了大幅增加。但从目前情况看,传统文化教育还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传统文化教育目的性还不够明确,系统性还不够完善;二是德育类课本中传统文化的内容还远远不足;三是传统文化教育尚缺乏修内达外、知行合一的考核。

针对目前中小学传统文化教育开展中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在我国正经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刻,要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立德树人”的现代教育根本任务,必须建立中小学生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顶层设计框架并逐步落实实施:首先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思想、美德进行系统性提炼总结,然后针对希望宣扬的思想、美德,搜集相关的人物传记和历史故事案例加以阐述说明;其次是在统一编制的中小学语文、历史、德育类课本中加大我国优秀传统内涵,特别是德育类课本,可以考虑参考新加坡教育部编写的《儒学伦理》课程,重点突出少年立志的培养;最后建议中考和高考增加对中国传统思想、美德学习和践行的考核内容。

冯骥才

强化中小学生对传统生活文化的参与体验

守住传统,并将优秀的历史文明与当代生活贯通与融合,是当代社会的文化使命之一。工作重点应放在青少年身上,因为青少年是明天的主人。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是如何在中小学进行传统文化教育。为此建议:一是在每年国家文化遗产日,由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本地一项文化遗产管理部门举行的活动,或联合举行活动。活动方式可各种各样,应便于学生参与。二是目前我国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1372项,省级非遗超过万项,还有市县两级非遗。这些都是重要的文化遗产,遍布于全国各地。各地的中小学生都应知道自己的家乡有哪些传统文化和文化传统。教师可以带领中小学生去非遗存在的场域里参观,也可把民间传人请入学校,进行问知或传习。三是在每个重要的节日如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元宵节等,组织学生们参加各种节令的民俗活动,感受节日氛围,体会各种民艺,领悟节日内涵,这比课堂上讲解节日的概念更加自然和直接。四是对于学生来说,主动地接近比被动地接受文化,收效会更大。比如安排学生假期每人收集十个谚语和两三个民间故事,会比讲几个谚语和民间故事更有成效。具体方式方法可结合当地不同的文化特点,然后让学生们整理学习传统文化的成果,通过自办展览或自媒体等传播自己的收获,吸引他们对传统文化由衷地产生兴趣。

黄书元

利用“文化+”模式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指出“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传统文化,这需要全社会多方面的参与,可以概括为“文化+”方式。“文化+”以“文化”为主体,使之主动与社会各领域相结合。

“文化+”为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我们不仅要以继承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更应当致力于保护和恢复承载着优秀传统文化的各种题材,如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整理。我们可以将这些代表传统文化特色的遗产和题材进行再现,使之能够更加集中、有效地展示丰富多彩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人们拥有切身的传统文化体验。

目前,我国已有很多类似的文化主题公园,但大多没有形成良好的产业形态。可以借鉴“迪士尼”等国际知名项目的经验,更应该根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点,形成我们自己的发展模式。关于建设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型载体项目,我在去年两会期间递交了《关于鼓励海外华侨和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投资建设“中华历史文化大观园”》的提案。目前,这一项目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已取得了较大进展,也总结出一套项目运作经验。该项目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题材集中展示、研究、体验、运作,符合“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理念,符合社会发展需求,是“文化+”模式的实践者。

周洪宇

增大儒家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

一是持续加大文庙、书院等儒家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力度。在国家层面成立儒家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国务院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教育部、文化部、文物局等相关部委负责同志作为成员,全面实施“儒家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二是加大资金和科技投入。各级政府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将儒家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三是发挥教育功能。加强学校与儒家文化遗产单位的合作,采取互助共建等模式,设立第二课堂和现场教学基地,举办儒学课堂和志愿者活动,设置国学课程,编制专用教材,将遗产保护实践和传统文化研习纳入教学大纲和必修课程。四是扩大宣传力度。举办各类公益讲座、道德讲堂等活动,构建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新平台,扩大遗产保护利用的参与面和受众范围。扩大与海外各地特别是我国台湾地区文庙书院的交流,推动文化“走出去”。大力推广网站、微博、微信的宣传,创新数字化的展示方式,加大手机应用软件开发,吸引年轻人群的关注和参与。五是推广研学旅游。整合全国和区域性儒家文化遗产资源,将其纳入研学旅游、全域旅游项目,加强研学基地建设,进一步规范研学线路、课程、时间,包装、推介一批精品研学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

蔡建国

传承传统文化应青年先行

当代青年作为国家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逐步承担起国家发展的重担,被寄予了无限希望,理应在传统文化传承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传统文化的弘扬与传承,青年应当先行。

一是提高重视程度,营造传统文化传承的良好氛围。国家应对青年传承传统文化给予大力支持,不仅要从国家战略层面高度肯定青年的责任和在传承传统文化方面的作用,还需将这一活动纳入到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专项事业经费,从物质层面保证青年传承传统文化相关活动及项目的顺利开展。

二是鼓励教育传播,打造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要平台。一方面,建议将传统文化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必修课程,列入教学大纲,并合理安排课程设置,不同阶段设置不同科目,系统性地、有针对性地对青年学生进行传统文化的教育。另一方面,倡导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培养学生对于传统文化的兴趣。通过精心设计和组织校内传统文化活动,使传统文化以形式多样的方式切实走进青年的生活中。

三是创新传承方式,探索传统文化传承的有效形式。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新媒体正在改变我们的生活,只有紧密结合时代特点,尊重青年需求,才能发挥文化传承的重要作用。

四是升华思想高度,凝聚传统文化传承的坚实力量。青年弘扬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根本在于入心入脑,要内化成日常言行,而不仅仅流于形式。青年若要在文化传承中发挥更大作用,要升华思想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