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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法规范图书零售价格竞争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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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报道时间:2020/5/22 作者:


■提案人:谭 跃 潘凯雄 于殿利(新闻出版界)

编者按 近十年来,图书零售价格乱象一直是书业的“痛”。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版业上下游再次发问“新书打折”带来的市场失序、生态失衡,不得不重省市场秩序治理之道。针对这些问题,中国出版传媒商报曾策划过两次专题报道——2010年1月22日《八五折十六问》专题,2020年3月6日《重省新书打折与市场秩序治理之道》专题,引发业界关注与热议。2020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谭跃、潘凯雄、于殿利联合提出《关于立法规范图书零售价格竞争的提案》,全国人大代表别必亮提出“低折扣如竭泽而渔 社店电共存共生”的呼吁。本报特集中编发,共同关切这一攸关行业长期发展的热点话题。

早在2010年,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和中国新华书店协会联合发布了国内图书出版业行业规范《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以期对图书零售中的折扣乱象进行必要规范,其中明确规定“新书进入零售市场一年内不得低于8.5折销售”。然而这部被称为“图书禁折令”的“规则”推出不久,即因“三家发布单位不具备有关资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理由而夭折。

十年过去了,国内图书零售市场价格之争更趋激烈,乱象不绝。仅就新书而言,实体书店因种种客观条件所限一般是按定价销售,在特定的某个促销时段才可能按8.5~9.0折的优惠价促销。而日益庞大起来的电商特别是民营电商,新书销售的起步价大多就是7.5~8.0折, 5.0折腰斩乃至更低折扣也并非个案。

如此竞争,必然指向三种结果:一是一些实体书店不堪重负或倒闭或转业;二是出版方为了自己的生存不得不提高图书定价,将负担转嫁给消费者;三是间接导致图书品种总数的“野蛮生长”而单品种销量的日趋下降,出版业高质量发展进展缓慢。前两种情况在今年疫情严重时表现尤为明显。

书业零售中的这种折扣不平衡现象,因实体书店与电商各自的特性与诉求不尽相同,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完全不可能通过有序竞争而形成新的平衡。倘长此以往任其发展,受损的只能是国家安全和文化形象,是出版业自身包括创新性等在内的健康发展和众多阅读爱好者的基本权益。

为此,我们郑重提议:国家相关部门在广泛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以立法方式制定图书交易规则:一要明确规定新书出版一年内不得以低于其定价的8.5折销售,有效解决线上线下折扣不一、恶性竞争的问题;二要强化执法检查,对违法者严厉制裁,以维护图书市场的正常秩序及书业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提议基于如下的思考——

图书是商品,但更是一种战略性商品(国际出版商联盟定义),理应受到特殊的法律保护,而不应像普通商品一样简单地沿用所谓反垄断条款。

这样的立法既是对实体书店的一种有效保护,因为它是一座城市文化标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对广大读书爱好者合法权益的尊重,因为这是一个民族得以生生不息的希望。

据调研,世界上诸如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日本等诸多出版业较为发达的国家均有这样的立法及条款——规定的“限折”时间大都在半年到2年之间,而折扣率区间大都在8.0~9.5折之间。这样的条款有效地保护了这些国家出版业的良性发展,更利于出版社发现新人,中小书店健康生长,满足广大读者的阅读需求。相反,没有实施或废除了这种立法的美国和英国,表面上看似让利于民,但出版社和书店在价格战中越陷越深,书店数量锐减,大型连锁书店相继倒闭或经营亏损,线上亚马逊一家独大,反过来绑架出版社一味追逐畅销书。

(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

低折扣如竭泽而渔 “社店电”共存共生

■别必亮(全国人大代表、民进重庆市委会副主委、重庆出版集团副总编辑)

疫情中,“新书打折”低价销售问题对实体书店以及上游出版商都造成严重的冲击。2020年伊始,电商就以5折卖书,并通过向上游出版社挤压利润来保证获利,给出版社结算折扣低至4折。给消费者让利,激发消费热情,这种营销行为本很正常,但当电商超低折扣趋于日常化,出版社喘不过气来,无异于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出版社、实体书店和电商是互为依存的有机整体,加强合作、公平竞争才是长远发展之道。

产业互联网高速发展对传统出版业而言既是“危”,又是“机”。建立在低维的出版生态之上的运营能力,对更高维的互联网业态而言基本处于边缘化的状态。出版业与互联网的融合还有广阔空间,这也正是出版业转型升级的机遇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