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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就业准入 强化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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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报道时间:2001/7/31 作者:许绍山,魏薇
为促进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加强考评人员和培训教师的队伍建设,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七统一”原则和考培分开原则,7月23日至28日,新闻出版总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京举办“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培训教师培训班”,来自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70余名培训教师参加了培训。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作为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出版物发行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必须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久前,全国首批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获准建立“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并被正式授予鉴定站站牌和鉴定许可证书。各省培训、鉴定工作在新闻出版总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统一指导下进行,严格坚持“七统一”原则,即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鉴定、统一证书、统一印鉴,分期分批对各地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个体、私营书店(书摊)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工作的从业人员,以及自愿参加出版物发行职业资格鉴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资格培训。

本次培训班共有42个标准学时。新闻出版总署人教司副司长闫国庆在培训班上重点阐述了出版物发行员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落实就业准入制度的目的、意义,以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特点、重要性,并对参加培训的教师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新闻出版总署发行管理司副司长艾立民向参加培训的教师讲解了初、中、高级发行员所应了解和掌握的有关出版发行行政管理、出版物发行管理基本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有关知识点。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副主任刘建国介绍了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非法出版物及非法出版活动的有关情况和知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职业资格处处长张斌概要介绍了我国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有关情况。

作为本次培训班的主要内容,北京印刷学院管理工程系教师张志成和肖兰紧密结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考核大纲)和职业资格培训教材,系统讲解了初、中、高级发行员所要了解和掌握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点,并向参加培训的教师传授了教学方法、教学技巧和教案的编写常识。北京图书大厦人事部经理马跃飞就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操作的有关行为点进行了讲解和示范。

本次培训班的举办,标志着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