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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级出版社研讨发行改革,强调店社共同营造推行代理制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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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时间:1996/9/6
作者:文东
摘要:
本报讯(记者文东) 中央级出版社发行改革研讨会8月下旬在河北易县召开。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会长刘杲在会上强调,出版社在坚持和发展自办发行的同时,要支持新华书店深化改革,特别是对新华书店建立和完善批销中心、推行代理制和发展连锁经营要给予积极的配合。
这次会议是由新闻出版署发行司和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共同举办的。70余位中央级出版社的社长、主管发行工作的负责人就如何贯彻落实新闻出版署《关于培育和规范图书市场的若干意见》进行了热烈的研讨,提出了积极的建议。
占全国出版社总数近40%的中央级出版社对我国出版业的作用举足轻重。1995年,它们共出版图书37070种,占全国图书出版总品种的36.6%。中央版图书具有门类多、品位高、权威性强等突出特点,颇受读者欢迎。图书发行体制改革以来,中央级出版社的发行能力不断增强,1995年,中央级出版社共发行图书8.12亿元,比上年增长87.6%,对国有书店的批销额达7.67亿元,比上年增长46.3%。
在地方出版业日益兴盛,各地新华书店寻求集团化,发展集约经营的新形势下,中央级出版社对发展代理制表现出热情。如何积极、稳妥地推行代理制成为这次研讨会的热门话题。人民出版社在尝试代理制的过程中与新华书店就维持原供货渠道、退换货比例、代理品种比重、结算时间等达成协议,这一做法引起与会者的关注。大家一致认为,代理制是一种比较理想的购销形式,推行代理制是图书发行改革的方向,势在必行。社店双方应遵循平等互利双向选择的原则,规范行为,共同营造推行代理制的环境。
刘杲同志在讲话中强调,代理制给社店双方提供了发挥经营谋略的广阔天地,代理制没有固定的模式,靠大家去摸索,去实践。要通过推行代理制形成一种新的社店关系,一种适应市场经济、自主选择、符合竞争要求的新的社店关系,这种新的社店关系是有很强的生命力的。
会议还就中央级出版社加强联合,制订书业界行规行约,加大对盗版活动的打击力度等进行了研讨交流。
新闻出版署发行司司长王俊国在会上就《关于培育和规范图书市场的若干意见》作了解释性说明。他强调,出版社的发行工作要上档次,不仅要把自办发行搞好,更要把总发行搞好,即把本版书在图书市场的配置搞好。新闻出版署发行司副司长艾立民、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家祥也在会上讲话。
艾立民
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理事长、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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