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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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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报道时间:2006/9/26 作者:王东,张翠侠,蓝有林

从"十五"的第一年提出文化产业开始到2003年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到2005年第一批单位试点进行总结,再到2006年"十一五"开局之年,文化体制改革在全国加速推进。作为改革主体的全国各家出版单位,或者正在进行企业注册,或者正在为成员单位进行企业注册,在他们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当中,除了转制成本这类讨论之中的问题,还有很多操作细节也影响到了注册的顺利进行。

对于中央部委直属的出版社来说,企业注册过程中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与原来的主管部门关系一直未理顺,延长了注册前的准备工作。据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分析,中央部委出版社中有相当人员都是部委安置的家属,有相当一部分人很可能在出版社事转企后被淘汰下来,需要重新安置。但是重新安置这些人,一需要费用,二需要接收单位。在转为企业之后,这些出版社的隶属关系就要发生变化,作为既得利益者迟迟不愿放手也情有可原。但主管部门不放手,就意味着出版社拿不到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出版社变更为企业的函件,工商局就不可能办理企业注册。某业内人士透露,不少中央部委出版社目前暂缓企业注册,一些今年年初开始积极进行企业注册的出版社,如中国物资出版社,现在放缓了企业注册的步伐。另外,部委出版社注册审批所要经手的部门繁多,政策协调也是一大问题。作为首批试点注册出版社之一的人民邮电出版社,该社社长季仲华在之前提交给中央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一份报告中,就提到了这样一个问题:解决职工社会保障问题所需资金数额庞大,采用冲减或提留国有净资产的方式加以解决,不仅要得到上级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的批准,还需要得到财政部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协调难度很大。而且,从与地方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情况来看,地方社会保障部门目前还没有落实文化体制改革的社会保障具体方案。

相比于中央部委主管的出版社在转企中所遇到的问题,地方出版社由于不存在转企前后主管部门的更动,因此企业注册都比较顺利。一个比较明显的例子就是重庆出版集团。2005年9月,重庆出版集团公司只用了三天的时间就完成了公司企业身份注册,而转制成本--也就是事业编制人员安置和员工的社会保障金,则由当地政府买单。这从某种程度上说明,能否理顺主管部门的关系,是决定中央部委出版社能否顺利企业注册的关键点。

对于一般的出版集团和出版社而言,在进行企业注册之前,有两件事对于企业注册的顺利开展有重要影响:

一是理顺产权关系。2005年6月,"中国科学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顺利完成工商注册,北京地区首家注册的出版集团公司诞生。中国科学出版集团的注册全过程用了半年的时间,在该集团的试点工作总结报告中,"理顺产权关系,加快集团整体改制进程"被作为一条重要的经验提出。中国科学出版集团成员单位包括科学出版社、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北京中科希望软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学院全资的中科实业集团[控股]公司的子公司)、科海电子出版社(中国科学院占股50%的北京科海高技术[集团]公司的下属企业)、北京中科进出口公司。成员单位国有资产及国有股权归属问题较为复杂,于是中国科学出版集团分两步解决这一问题:第一步,由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注册成立"中国科学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步,中国科学院和国科控股将拟进入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中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事项以"托管协议"方式委托集团公司全权管理,由集团公司负责按规范程序办理出版集团成员单位的转制与改制工作。通过这种方式,中国科学出版集团就很巧妙地规避了因内部产权复杂带来的注册问题。

二是企业域名的取得。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社长陆银道介绍说,按照工商部门规定,作为大学社主管部门的大学是一级事业单位,其下属单位不可以注册一级企业法人,而该社的解决办法是报请教育部社政司与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达成共识,核准了北京医科大学出版社域名。另外,如果出版单位申请的是中国字头的域名,还必须首先报国务院正式批准之后方能取得域名,因此申请域名的工作应在注册流程上优先考虑。如中国科学出版集团在注册之前就第一时间将转制以后公司名称仍然冠以"中国"字样的报告提交国务院,并在2005年1月获得正式批准,保证了注册流程的顺利开展。

正如本报5月30日《专业型大学社:要"事业"还是要"企业"》一文所提到的那样,国内出版单位情况复杂,维持事业性质还是按照企业化方式运营不可一概而论。而那些适合进行企业化经营的出版单位又会因为所属主管部门、产权关系等因素,在企业注册过程中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尽管如此,选择走企业化道路的出版单位,仍然可以从已经顺利注册的单位那里学习到一些经验,未雨绸缪,做好体制改革的开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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