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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质建设须适应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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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报道时间:2009/5/8 作者:文东

■商报记者 文东

新闻出版总署5月7日至8日在重庆召开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孙寿山在会上强调,出版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人力资源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行业共同努力、扎实推进。当前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在出版单位全面开展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在2009年9月底前完成首次登记注册。重庆市副市长谭栖伟出席会议并致辞。

2008年2月,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第37号总署令,公布《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此后,在吉林、新疆、河北、云南、上海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出版集团进行了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试点。今年4月24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出《关于做好2009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全面启动,出版行业实施职业准入、岗位准入制度进入新的阶段。

孙寿山指出,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做好职业资格管理工作作为人才战略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加强新闻出版行业职业资格管理,是落实中央关于人才工作要求在出版行业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是一个新的工作领域。要开创良好的工作局面,关键是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把行业职业资格纳入到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体系中去,建立符合新闻出版业管理实际的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加强职业资格管理,是出版业转变从业人员管理方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需要;是坚持正确出版导向,提高舆论引导水平的根本保证;是出版业与国际接轨,主动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迫切需要;是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的新闻出版人才队伍的重要途径。

孙寿山强调,要明确目标要求,努力形成与出版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新格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职业资格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用3—5年时间,在我国新闻出版系统建立起较为完备的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体系。在新闻、出版关键岗位,包括出版单位的责任编辑,新闻单位的采编人员和新闻出版单位领导人员等,努力建立国家行政许可类的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和注册管理制度体系,并依法实行从业准入管理。在新闻、出版重要岗位,包括在编辑、校对高级岗位和新闻采编高级岗位工作的人员,建立国家级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形成完备的高级资格考试评审相结合的水平评价机制。对新闻出版业特有工种,建立统一的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评价制度体系和高技能人才竞争选拔机制。形成一套层次分明、标准明确、程序规范、分类科学的新闻出版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会议提出,要实现职业资格管理的总体目标,必须坚持分类管理、分级管理、动态管理、建设与管理相结合的基本原则。结合当前出版业改革发展实际,加强出版职业资格管理要重点做好三个结合:一要与严格执行政策法规紧密结合起来,二要与积极推进新闻出版业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三要与实施“企业准入、市场准入”紧密结合起来。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出版职业资格管理工作的落实提供组织保障。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确立机构,强化责任;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善于创新,不断探索。孙寿山特别强调,做好出版职业资格管理工作一定要讲究工作方法,注重维护稳定。

中宣部出版局副巡视员纪存双出席会议并讲话,认为推动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是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新闻出版总署人事司司长孙文科主持会议,并就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登记注册的具体政策、程序、办法和要求作了说明。新闻出版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余昌祥出席会议,部分试点地区的新闻出版局在会上介绍了试点经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分管领导、人事部门负责人,各出版集团人事部门负责人等近百人参加了会议。会后进行了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