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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乃谦:方言写作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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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报道时间:2006/12/26 作者:杨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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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乃谦(前排右二)与马悦然(前排右一)在温家窖观看民歌表演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文坛巨擘汪曾祺就看中曹乃谦的小说,极力举荐他之后,还说他是“一举成名天下闻”。后来却有了点阻隔,如他所说“先当孝子,后当作家”,他是因服侍病重的母亲,为尽孝而辍笔。然而他如今又火起来,而且这回带上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气息。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委马悦然,对曹乃谦的喜爱,好像是超过了其他的中国作家。

曹乃谦的小说,也让我再一次回到那个本应该是常识的问题,什么是文学,什么是好的文学。对我,这个问题好像从来没有成为常识,它总是不期而至。想清楚的一点是,任何一种理论解说,都不应是文学的出发点和规范,我们只能审视,事实上存在着怎样的文学。

因为大多数的写作都互相雷同,甚至,都只是无意识的仿造。只有极少数的作家才能以自己的方式诠释文学,曹乃谦也许可以算是这极少数的作家之一。我说也许,因为我并不是权威,同时我也不是那种总是敢于下定论的人。

我看到,曹乃谦操着原封不动的生活口语和方言土话, 他拒绝以规范语言为媒介,他的写作直接与生活接轨。普通话和书面语言,缺乏表现力,而生活口语和方言土话,则有地域的局限。这是常使我困惑的难题。我看写作者们一般采用的是折中的办法,就是有限度有选择地使用方言土语,有人认为应以大家能看懂为限度,有的是将方言作一点改造。但这实际上成了一种杂拌的不伦不类的语言。因为任何一个地域的语言,都有各自的纯正性,它们完整而有效,自足而自如,有滋有味,有情有调。

从一篇文章里还看到曹乃谦拒绝给他小说中的方言加注释,他说:“聪明人自会猜出那意思,看不懂的拉倒。”他这话让我佩服,这表现了他对所使用语言价值的认定和自信,还有热爱和尊重。

从文学的意义上,方言其实不可翻译。我生活过的故乡与曹乃谦所熟悉的农村同属晋北,他小说中的方言土话,对于我完全不是障碍。以我的感觉,家乡的有些话,其微妙处用普通话是无法翻译的,或是一翻译味道就不对了。

因此曹乃谦使用全套方言土话的好处就显示出来了:多么省事,再不用寒窗苦读,皓首穷经,生活中怎么说就怎么写,对话语言照搬上来,描述语言也用老乡说事的那种话。真正的文如其人,真正的本色。是生活中的语调,而非书面的语调;是生活中的味道,而非书面语言的味道;又有古意,是民间的语言化石。用曹乃谦惯用的复句来说,这真是太好了,这真是太好了。曹乃谦也许真的创造了一个范例?在这里,我还得说,我不是专家权威,但我不妨将这意思说出来。回想一下,我们历经的书面的文学语言是什么?文言文,格律,平仄,韵辙,白话文,欧化的白话文,合乎语法规则的白话文,普通话,网络语言,等等。

曹乃谦的小说能有这么大的影响,除了独特,还因为确实是好看。他的描述,无不生动传神,无不真切动人,用笔简约而情景毕现。

请看《山丹丹》中的一句话:“瞭见大盖帽儿们的那辆吉普车一蹦一蹦地开走了。”不写路坑坑洼洼,只说一蹦一蹦地,就将路面的情形包含于其中了,而且更生动形象,若说颠簸着走了,则只是状态的陈述,不是生动的描写了。用笔的节俭而有效,由此可见一斑。

他的小说让我想到两个字:准确。观察的准确,理解的准确,用笔的准确,这不是什么文字的功力,而只能是聪明和悟性。 我最不喜欢看的,就是编出来的细节。而我遇到了曹乃谦的小说,它给了我满满当当的真东西。

我认为他是写情的高手,好像没有人从这方面评论他。初萌的纯洁的爱情,胆怯而又幸福的让心儿发抖,他将爱情的心理情态写得如此逼真,这也是因为源于真实,当然,也源于真情。《野酸枣》和《亲圪蛋》,都写了动人的让人伤怀的爱情故事,其中的两个少女形象,让人难忘。由此我甚至想,爱情的描述可以衡量一个作家是否够格,如果心中没有爱情,如何能写得出?而心中没有爱情,又如何能算作家?描述爱情,有许多人总像是在编织花环,将爱情着意装点,浪漫、绚丽却不真切,也不动人。曹乃谦的爱情描述,都只是平常的、原本的、具有全部的细节真实、心理真实,以及时代真实,平常的人与事才形成最精妙的描写。

《孤独的记忆》有点散文化,是我非常喜欢的一篇。文章写了上世纪80年代的一次笔会,这种题材写的人不少,而有谁能写得如此生动有趣?让人如临其境,如此自然,却又如此独特?在薄冰的湖中打冰漂和划船的描写堪称美妙。看他的描写,能想到大多数写作者的描写都是雷同的,他们看到别人写过的情景,就有了灵感了,就会模仿一番了,而面对新鲜的事物,脑子就没感觉了。而曹乃谦面对新颖的景物和人物,写得是多么从容又精彩。他还不无矫情地写了自己在笔会上的孤独,却借机描摹了一些文人。这些看不起或嘲笑曹乃谦这个新作者的文人们,该在此好好端详一下自己的形象。最好笑的,是曹在喝了许多酒后,为了证明自己具备成为大作家的条件即自己也有很强的性意识,去追赶着要摸一位女作者的背。我觉得他这也有故意搞笑的嫌疑,但他却显得一本正经。所以这篇文章也有半真半假亦真亦假的味道,这就更有意思了。曹乃谦随意的描述会有如此的妙味,这其实是真正显示作家水平和风貌的地方。

使曹乃谦获得盛誉的,是他的“温家窑风景”系列,总的题目又叫《到黑夜想你没办法》,台湾出版,马悦然又翻译成瑞典文,等等。马悦然给曹乃谦的《到黑夜想你没办法》一书作序,题目是《一个真正的乡巴佬》。而这个“乡巴佬”,他的不修边幅、落拓不羁,粗言犷语,也只能看作是城市文人的一种型态。他是一个有情性的真实的文人,是一个爱好广泛并多才多艺的城市的文人,他歌唱得好,箫吹得好,围棋下得好,书法也很好。

我想说的是,一个真正的乡巴佬是写不出乡巴佬的,要写乡巴佬,至多只能做个半吊子乡巴佬,同时还得是整个的一个真正的文人,这后一点永远是最重要的。文人可以写出自己,而乡巴佬却写不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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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村庄》曹乃谦著/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6年12月第1版/2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