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报道详情

图书市场疾呼诚信规范

0

收藏
翻译 报道时间:2009/11/6 作者:穆宏志,郭虹

近几年来,出版行业存在的拖欠货款、打折扣仗、诚信缺失等问题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社店关系、影响了出版行业的正常交易以及行业在社会的影响,直接影响出版业的繁荣发展。谈到制约出版业发展的根本问题,业内很多有识之士反映强烈。说到诚信缺失,出版社、新华书店、民营书商的意见集中在拖欠货款和新书打折等。新闻出版总署也注意到图书交易市场存在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开始考虑从行业自律的角度制定行业规定。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以及中国新华书店协会一直在默默地工作之中。据悉,我国出版业第一个由行业协会制定颁布的有关图书交易的行规行约——《图书公平交易规则》正在论证之中,有望在不远的时日出台。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上下游相关环节的业内人士。

■商报记者 穆宏志 郭虹

■出版社言

诚信缺失是最大问题

出版社一致反映丧失诚信是当前出版业最大的问题,多年没有解决。目前几乎所有风险都由出版社在承担,比如退货无商量,回款无商量,拖欠货款,经销商压进货折扣等,出版社感觉不合理不公平,导致中小型出版社发展艰难,有些出版社都不敢发货。某出版社人士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制止这些行为的力度。缺失诚信在某种程度上是法律意识不够造成的,解决要靠政府。

过去出版社书店之间没有合同,直到最近才有了合同。当前,一些出版社盲目主发,把下游撑成大肚子,消化不了;而一些下游盲目进货添货。双方都不负责任,加大了经营成本。有了合同约定,能避免此类事情发生,有助于上下游建立以契约为纽带的权利义务关系,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加强上下游规范化管理与经营。但订立合同后还应按合同执行。目前图书实行寄销制,读者有更多选择,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产品供应量很大,经销商退货成为必然。建议退货在契约约定的总体框架比例下执行。

当前小出版社没有话语权,就连大型出版集团也很艰难。社大也不敢欺店,因为同类书过多,书店选择性强。要求3个月的回款期,仅有很少的省级新华书店能做到,而平均账期都在一年。当前,图书馆招投标、农家书屋工程等,有些新华书店要求出版社3.5折供货,甚至低至3折供货,出版社感觉被逼上绝路了。如果真的按此折扣供货,难以提供好书,虽然这其中新华书店也有很多难处。建议上下游要赚取各自利润,留给各自的生存空间,而不是互相挤压。

书价弹性或是良策

浙江少儿出版社副社长郑重谈到,禁止打折虽然保护上中下游利益,但与电子商务整体发展趋势背道而驰,违背国际惯例。因为价格是电子商务的优势,如果价格实行一刀切,对网上书店打折限制诸多,对中国电子商务成长不利。即使只限制新书打折,但新书销售已占到目前图书销售的40%以上。价格永远是市场竞争中的弹性手段,如想做活市场,不是铁板一块,价格就要灵活,不要僵化。建议有关部门对图书价格实行弹性化,同时应大幅提升图书定价。图书连锁目前的最大问题是终端卖场图书销售缺乏赢利模式,产生问题的根源不在于打折销售,而是图书价格过低。地处黄金地段的新华书店即使不打折销售,但与房屋租金相比,也没有赢利。目前的定价已抵消不了高退货率等经营成本,图书定价制目前是否适合,都是行业应该讨论的事情。图书应当与其他生活用品的定价相似,在经济发达地区或图书销售好的地方,价格略高一些;欠发达地区,价格稍低一些。仅限制打折是隔靴搔痒,解决不了图书行业的赢利问题。当然,不阻止打折不是允许恶性竞争。图书未来的发展一定在网上。今后网上图书销售可能会占总体销售的40%,甚至达到50%,也许两三年后就会实现。网上书店和地面店的读者群其实各不相同,两者辐射范围也不同,前者是全域性的,后者以方圆三四公里以内的读者为主。由于交易成本低、费时少,当前直奔主题的读者多上网购书,网上书店每单平均一二百元,而地面店每单则为二三十元。网上书店可把图书增量做出来、培养阅读习惯、掌握会员兴趣等,而地面店缺乏这些优势。解决当前人均购书少、藏书率低等问题,要营造购书大环境,这些需要电子商务来培养。对网上书店,价格规范很必要,但不必一刀切,因为电子商务的特殊业态,还应保持价格弹性。不必把网上书店当成洪水猛兽,要整体看待市场大趋势、产业大环境、图书市场的未来。

■新华书店谈

怎一个乱字了得

从经销商的角度看,目前图书市场也存在不少问题。吉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魏淑霞将其归结为四个方面:首先是供货折扣乱。出版社供给新华书店和民营的折扣不一样,相差5个点以上;供给实体书店和网上书店的折扣也不一样,相差更大,这就造成了销售折扣的混乱。网上书店以新华书店的进货价格在销售,民营书店则以低于新华书店的进货价格在销售,致使整个行业秩序混乱。另有业内资深人士将这种现象表述为书业渠道的机会主义折扣,比如国有6折进货,民营则5折进货,多么地不公平。第二是同类书出版过多过乱。全国500多家出版社仅四大古典名著就有上百种出版,而读者往往只选购其中几种版本就足已。那么其他同类书只能做摆设。而出版社为了扩大发行进行主发,要求上架率,要求回款率,结果往往造成有些品种过多,有些量大,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回款慢、退货量大的问题。第三是发行渠道混乱。一些无证单位也在经营图书,没有代理资质的发行单位也在代理。这种现象尤其体现在大中专教材、图书馆馆配等招投标项目上。同一本书,众多代理商相互之间竞相压价,形成恶意竞争。结果,两败俱伤,违背了图书市场发行规律。第四是销售折扣乱。有些书新华书店刚进货不久,图书市场上就打折销售。个别图书新华书店还在正常销售,结果市场上同一本书已当库存图书在处理。这种没有限制的打折,影响后果极坏。

谈到无序竞争,打折扣仗,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涂华也很气愤。首先是馆配业务,一些到江西市场竞争馆配业务的企业,不知从哪儿弄来的1折库存书,以3~5折配给图书馆。更过分的是,去年一家民营公司用许多垃圾书、报废书参与农家书屋采购。目前江西新华的馆配业务发展不是很快,主要因为混乱的折扣战扰乱了市场,令其不敢介入。其次,在零售市场上,民营书店多是八九折销售,图书展销也是三五折卖书,网上书店更是新书打折,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图书市场的健康发展。

山西新华书店集团王介平则认为,退货发生混乱是经常的,有时将从民营图书批发市场进货的品种,退至与之具有长期供货合同的新华书店批销中心,看似无意,实则有心,因为从民营处拿了高折扣,退货比例便小,退货条件苛刻,稍有污损即阻止退货,新华书店批销中心往往是折扣稍低,而退货比例也大,条件也粗放,于是便有了空子可钻。但解决这个问题操作起来尚有困难,比如记标记,如何记?另外,新华书店批销中心之间也存在管理上的差距,于是河北退不成货,就在山西退。关于供货商与经销商约定的货款支付期限也存在问题,比如要求在收货后多长时间支付货款,这要看什么品种。文教、畅销品种时间可以短些,常销、学术类则可以长些。目前有的书店往往因付款期或退货期到了,不得不强退,但随后又进了相同的品种,造成了退货发货费用的额外支付。同时他还认为,目前出版业亟需建立行业信用档案。据说有的经营不善的书店长期用货款进行运作,甚至发工资,欠款是必然的,恶意的,之所以还能运作下去,只是拆了东墙补西墙而已,但总有一天将无法进行下去。果真如此,对于民营店,或一走了之,对国有店,只能破产。要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建立行业信用档案非常紧迫,否则将破坏整个产业链的运行。

新华书店更关注书业合同的规范性。目前书业合同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强势出版社主导的合同,另一类是大型渠道主导的合同。据了解,这些合同的信息还不够全面,有缺项。而不少书业供货商与经销商之间的业务往来连正规的合同都没有,只是凭借着各自的信誉与彼此之间的信任进行交往,所以,出版业应该有自己的标准化合同。合同文本的信息应该准确全面,包括规范的产品信息、不同情况的不同折扣、采购方式、发货方式、退货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项目。

正因为上述种种原因,新华书店方面呼吁《图书公平交易规则》尽快面世,这样对于更多的供货商、经销商之间的协作将更加和谐稳定,共同创新中国出版业市场交易的繁荣与发展。

■民营议

迫切必要出台规则

江苏可一集团总经理钱晓征认为,长期以来,由于没有一定的规章制度,图书市场充斥了盗版、假货等一系列不规范现象,包括上游与中游之间、中游与下游之间的不诚信问题,这都是缺少行业规范造成的。如果长期没有行业标准和规范,是不能成为行业的,也不能被业外资本和社会看好。出台《图书公平交易规则》,是中国图书市场逐步走向成熟的标志,非常必要。

目前图书市场鱼龙混杂,真正有活力、有发展空间的企业并不多,原因在于缺乏行业规范,具体表现:一,印刷厂、纸张商和出版社之间缺少规范。对出版社或出版商而言,一些印刷企业资质不够,不能保证印刷时间、印刷质量。二,出版社和作者之间也存在许多矛盾,如一些出版社在支付稿费、版税方面,存在问题。三,出版社和经销商存在诸多不规范,如:经销商回款问题上存在霸王条款,随意性居多,往往是根据其自身情况付款,而不是根据合同付款。四,中游经销商和下线零售店之间,不规范问题更严重,很多代理商、中游经销商不能及时给出版社付款,就是因为最下线的零售客户造成的。因为下线零售客户数量很大,一个客户拖欠一万元,加起来就是一个庞大的数字。正因为书业缺少规范周全的公平交易原则,使得整个产业链上都有问题。对资产和预算而言,出版商有问题;对作者而言,出版商有问题;对出版社而言,中游代理商有问题;对中游代理商而言,下线零售客户有问题。由此形成产业链的一个恶性循环。这种恶性循环如果不断蔓延,中国书业发展就会受到很大限制。

建议书业行业的公平交易规则,应该包含这些方面的内容:第一,对图书稿费的标准应有明确的界定;第二,对印张价格、纸张的使用、印刷成本,应该有所界定;第三,对不同类型的图书,要根据不同价格制定最高限价,以确保读者利益,确保图书行业良性有序地竞争,而不是无序恶性竞争;第四,在图书发行环节的中游和下游之间,要建立和推进契约合同文本化,应该有一个规范性的合同文本,这个合同文本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以契约化规范市场,规范行业;第五,对出版商、对纸张商,应该制定严格的合同范本,从而对上游企业有严格的限制,如对质量、供货时间、数量,都应该为下线经销商提供足够保证,也应该通过合同文本进行规范。

此外,在质量、服务社会的意识上,也需要规范。图书是精神产品,服务社会的责任感、保证图书产品质量的意识,都是行业健康发展所必需的。出版社要把好书稿关,杜绝过去“剪刀加浆糊”就把书做出来的行为,这种没有质量意识的行为,只会出品不合格的图书产品,是对读者的不负责任。对纸厂和印刷厂而言,为了赶时间,为了偷工减料,减少工序,达不到应有的质量标准,也会导致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有了行业规范,希望这些现象不再有生存空间。所以,出台《图书公平交易规则》,是及时的,也是迫切的,更是必要的。

克制无序价格战

新书打折是龙之媒广告文化书店董事长徐智明当前经营中最苦恼的问题。规则如果能把两家大型网上书店打折行为限制起来,是他最开心的。他认为关键在于政府的决心,另外还要配套出台限制打折的具体措施,如撤销经营许可证,或每售出一本打折新书,要交一定数量的罚金等。如果两家网上书店不打折了,其他实体店也不必被迫打折了。

此外,他发现网上书店不打折,其实不会影响网上书店自身的销售额。因为他们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忠诚读者。据他跟踪分析,《朱镕基答记者问》上市之初,在当当网和卓越亚马逊网以9.7折销售,最低只打到9.5折,两家非常默契,对该书几乎未打折,但仍位居当当网畅销书排行榜前列。这说明网上书店以搜索便利、足不出户等优势,成为新的书店类型,并拥有了固定读者群,非价格优势显现。其实限制新书打折,对当前已经骑虎难下的两家网上书店也是好事,因为他们也想获得利润。出版日期超过12个月的图书,实体店一般已经下架了,这时网上书店再上架打折销售,体现了网上书店经营长尾书、专业书的优势,这样实体店、网上书店发挥各自优势,而不是拘泥于同一批货上拼折扣。在各自擅长的领域耕耘,实体店、网上书店和谐相处最重要。

北京日知图书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军认为,应该制止出版商批发价的恶性竞争。出版商要挣钱,在这种情况下,想到的办法就是降价,降价的最好方法就是打折。但当前价格问题有两个:一个是出版商批发价格,另一个是零售商零售价格。现在大家看到最多的是零售商的价格竞争,实际上出版商的批发价格竞争也很激烈,出版商批发价格的恶性竞争,给零售商价格战提供了土壤。

规则本身对净化图书市场和保持良好秩序有利,但执行力和效率将会怎样,是身处其中的业内人士最为关注的。就门店最关心的新书打折而言,规则如何约束打折?是从出版社制约还是从书店终端来解决,抑或由政府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另外,有业内人士谈到,限制打折的措施如果出台,还要考虑消费者的消费心理。现在消费者形成了一种意识,就是书不打折是不正常的,很多读者认为书打8折是正常折扣。针对这种情况,书店也非常尴尬,因为没有办法向读者解释进货成本。希望相关管理部门出台规则时,既要考虑出版社和书店的利益,也要考虑读者的心理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