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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书出版现象”系列报道之二 制度化根治伪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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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报道时间:2005/3/18 作者:何为

有人说,假冒伪劣产品是中国经济的蛀虫。近年来,我国每年大约有1300亿元的市场被假冒伪劣产品侵吞。虽然,在1300亿元市场中,伪书只占到很小的份额,但对于底子薄弱的中国出版业而言,伪书的破坏性无疑是巨大的。这种破坏,不仅仅停留在码洋的表象意义上,它给建立于诚信体系之上的出版业商业秩序所带来的冲击和颠覆,将深远地影响着这个行业的发展。于是,在我们痛斥伪书现象的同时,对伪书这一市场极端化现象进行多维解读,找寻伪书兴起的行业土壤,对自身进行全方位的审视和观照,并借助法律武器遏制伪书,重整商业秩序,将更具有实质性的意义。

两会期间,诸多全国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皆对出版业打假问题相当关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总裁杨牧之代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副总裁聂震宁等委员指出,出版造假完全违背了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要杜绝该现象必须强化出版物全面质量管理。张平、盛中国等深受造假之害的作家、艺术家更强调了打假工作的势在必行。

辽宁出版集团副总裁俞晓群等出版人士认为,伪书现象与盗版、跟风现象一样,在今后几年甚至更长时期内都会存在。打击伪书需要行政、市场、法制、教育、舆论多管齐下。政府部门此次花大力气打击伪书,表现出我国图书出版管理工作逐渐走向深入和成熟,表现出法制观念与道德观念的日益提升,也是政府管理水平的提升。打击伪书过程中,需要树立明晰准确的是非观念,建立常识性的行为规范;要强调正面教育,实事求是;在与伪书的博弈中,需要建立制度化的管理方式,让作伪者“不敢”、“不能”、更“不愿”充当图书市场的无情杀手。同时要避免“从重从快”式的方法,避免引起大的商业波动。

在图书发行界,贵州西西弗书店董事长薛野、上海季风书园董事长严博非等一致表示,造伪事关出版者职业操守,打击伪书关键在于培育起出版业的价值观与荣誉观;南京书城副董事长张恒与学而优书店总经理陈定方则认为,出版社的行业自律、加强管理是打“伪”之源。此外,政府部门的大力监管,媒体对伪书名单的适时公布,以及健全适用于惩治伪书的图书管理法规,从而避免书店在版权纠纷中作为连带责任者被告上法庭的事件发生,也是书店的共同心声。

以夏业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长)为代表的众多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强调,目前,中国图书行业的市场化运行是在一个并不规整的框架内展开,市场化程度还很低,行业必须要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市场经济强调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在市场经济中,追求利润是一种正常行为,但如果为追逐利润而不择手段地伤害他人利益,剥夺利益相关者的知情权,就应当运用法律措施予以查处。

除了深度剖析伪书的成因和危害,出版界也在和法律界人士谋求运用法律手段遏制伪书现象。3月10日下午,《中国图书商包》举办“反伪书沙龙——出版界与法律界人士座谈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编辑王磊、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总经理茅院生、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蒲志强等12位相关人士就如何从法律层面分析伪书事件并对症立法畅所欲言。尽管伪书在现行法律中位置尚缺,但伪书的出版行为当中,作者与出版社之间、出版社与书店之间、书店与读者之间、读者与出版社之间、读者与作者之间共形成五个层面的法律关系。根据具体情况,伪书出版可能涉及到《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受到侵害的消费者和出版社可以依据不同法律将造伪者送上法庭。

详细阅读

《两会人士谈出版打假》2、3版

《伪书危害甚于盗版》4版

《伪书对社会是一种伤害》6版

《追溯伪书根源 整治还须用法》7版

《遏制造假风潮》8版

敬请关注本报下期“伪书出版现象”系列报道之三“伪书:如何危害我们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