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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申领终结一号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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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报道时间:2008/10/28 作者:马莹

“书号实名申领对部分出版社‘一号多用’、‘一码多用’和书号、条码、CIP与所出版的图书不对应的作法,无疑是一道‘杀手锏’。”在10月27日召开的新闻出版总署书号实名申领业务培训班上,有出版社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

书号实名申领工作自7月15日开始在全国试点后,一直是出版业关注的焦点。记者了解到,经过在北京、重庆、湖北、上海、青海、新疆、内蒙以及部委的共60家出版单位的3个月试行,书号实名申领工作将于12月初在全国范围逐步推开。这就意味着,从1994年延续至今的按照出版社编辑人员平均分配书号的旧有书号管理方式将逐渐告别历史舞台。

书号实名申领工作被列为今年总署的重点工作。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在2008年初召开的全国出版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改革传统管理手段和方法,推行网上书号实名申领制,满足多出好书的要求,下决心解决买卖书号问题。

总署出版管理司司长吴尚之表示,书号改革工作有利于出版业的繁荣和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出版管理工作的效率、服务水平;有利于宏观调控、资源整合,实现书号、条码、CIP数据和出版物元数据基本信息的统一,为行业服务;有利于切实规范出版单位行为,打击侵权盗版,打击买卖书号。“以后一个书号就一个身份证,两个身份证就无法出版。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遏制一号多用、买卖书号、侵权盗版的行为。”同时,相关管理部门又可利用这个信息技术平台,随时了解和掌握各个出版单位出版物的出版情况,同时逐步形成我国的出版物基础信息资源库。

据了解,书号实名申领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出版单位的书号实名申领工作,核定年度书号总量;各出版单位的主管部门在核定的总量内,负责所辖出版单位的书号实名申领和发放工作;出版单位在完成书稿的“三审”程序后,在网上填写书稿信息领取书号,并在图书出版后反馈成书信息。

总署条码中心主任齐相潼介绍,从书号实名申领试点工作开展3个月的运行情况来看,通过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等单位研制的“书号实名申领系统”,试点单位实现上传图书信息、申领书号、下载条码等操作,的确加快了图书出版的节奏。申领书号、条码可以用三个“更”来形容——更快捷、更透明、更方便。“凡是熟练掌握了书号实名申领信息系统,领取书号和条码快则几十分钟,慢则7个工作日内就能拿到书号条码。当然,7个工作日是最长期限,只要操作得当,大部分出版社进入操作系统,传递信息,地方省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以后,都能非常快地够拿到书号。”

对于本次书号改革,大多数出版社都持积极态度。参加培训的东方出版中心总编办王燕靖向记者介绍,以前申报出版物信息的时候,首先向总署申报书号,然后向ISBN中心备案登录,登录后向条码中心申请条码,最后向CIP中心申请数据,反反复复几个回合,有时上报情况还要跑到北京来,在人力、物力、财力成本方面确实消耗不少,以后使用这个系统就全部解决了。

语文出版社总编室副主任郑伟钟认为,网上实名申领代表着书号管理踏上信息化征程。网上申请书号能够改变目前出版单位的图书出版数据信息采集重复录入、多头上报的现状,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

也有出版社针对本社实际情况提出困惑,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总编室林双告诉记者,由于该社在教材出版前,需提前两个季度向全国的经销商发征订单,再根据订数进行印刷,而征订单上必须印有图书标准书号,如此一来,与书稿“三审”后再申报书号就形成了矛盾。这将是她在操作中要关注的一点。现代出版社总编办杜宇认为,实行网上书号申领后,总编室与图书编辑在工作进度的时间衔接方面要重新进行协调和磨合,同时一些应急性、时效性强的选题也要着重做好书号申报工作。

在培训班上,总署出版管理司副司长王英利介绍,书号实名申领工作业务培训将从10月27日持续至11月底。培训班计划在京举办8期,在京外举办4期,每期约100人。王英利就如何参加培训提出了具体要求。总署信息中心副主任王福珍就书号实名申领系统与CIP三期对接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辅导。教育部直属出版社和中国出版集团所属出版社共42家单位参加了首期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