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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利好促中央部委社加速转企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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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报道时间:2009/6/9 作者:高书生

1.

六个标志表明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提速

当前文化体制改革重要态势就是进入全面提速阶段,有6个标志。

第一个标志是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审议了部委出版社改革意见,这是文化体制改革中的大事。2003年以来,政治局常委会专门研究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有三次,前两次全是综合,这一次是专项,专门针对部委出版社的改革进行研究,标志着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根据今年配套政策要求,148家经营性出版单位全部转制为企业。从趋势上看,一个是组建综合性出版集团公司;一个是讲专门化发展。综合性的下一步发展趋向就是要建成旗舰,中国出版业的旗舰;专门化就是提高市场占有率,要在60%以上。基本思路是三个一批:做优做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停办退出一批。

做优做强一批。中宣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分析了148家社的状况,按2007年的数据,其中主营收入或净资产超过1个亿的只有30家。下一步要重点研究落实搭建几个平台,来组建代表国家水准的出版传媒集团公司。现在的平台主要有5个方面考虑:教育、科技、卫生、财经、文艺。

整合重组一批。主要是中央和地方。中央的文化企业可以在这次部委出版社改革中,通过并购重组,包括行政资产挂钩的方式,实现重组整合。在整合过程中,有一些资产就是要靠行政划拔。还有一个地方的国有文化企业特别是出版集团,并购重组部委出版社。

停办退出一批。不具备市场准入条件的,而且出版社提出要求,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退出,但要做好资产、财务清算和人员分流的安置。

全面提速在政策上讲,这次对部委出版社有非常大的优惠,既有去年发的普惠政策,只要转制就可以享受;还有今年发的专项政策。包括出版社转制之后,过去以各种形式上交主管主办单位的利润不再上交,全部留在出版社用于转制后的发展;由于出版社转制造成有些部门或单位补贴资金减少,财政部门予以补足;原来确定的正常事业费现在继续拨付;转制以后的出版社在文化产业发展上要专门拿出资金予以扶持。有些出版社跟地方合作过程中资本金不足,中央财政可以给予一定的资本金。这些政策都是真金白银。

第二个标志是中央领导同志亲自指导督查。今年以来,李长春、刘云山、刘延东同志分别到部分地区专门指导和督查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今年开始,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文化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季报,每个季度通报一次,文本要放在主要领导同志的办公桌上。

第三个标志是改革的时间表已经明确,2010年底是个期限,原有的9个试点地区要全面完成试点任务,2006年新开展文化体制改革的地区要向面上推展。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已征求意见结束,正在会签,上报国务院审批。

第四个标志是改革配套政策更加完善,保障更加有力。

第五个标志是改革的专项指导意见陆续出台,包括部委出版社改革、电影产业发展、文艺院团改革、制播分离改革的指导意见等。

第六个标志是改革的激励与约束措施越来越具体。去年4月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表彰了全国文化优秀企业33家,今年下半年还要召开经验交流会,再表彰一批先进地区和单位。物质奖励包括减免税和财政支出,去年2个亿支持11家转制企业发展,各家获得最少2000万,多的三四千万。

约束措施最主要的就是时间表,凡是在指定时间内没有完成转制任务的,视为自动退出。

2.

不同步、不适应、不匹配:全面提速的反作用力

为什么要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提速?主要是解决文化发展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个是“三不”:不同步、不适应、不匹配。

不同步,是指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的不同步。我国2007年底GDP总量超过30万亿人民币,已经成为全球第三大经济体。有预测认为,2009年中国将可能超过日本成为第二大经济体。去年我们的GDP总量是4.3万亿美元,日本是4.8万亿美元。但是在经济建设这样快速发展中,文化建设并没有实现同步增长。表现为文化建设欠账过多。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欠账很多,也包括我们的文化产业规模很小。近几年预计我国文化产业的增加值7000亿,占GDP的比例3%左右。

造成不同步的重要原因就是两张皮。很多人认为文化建设是宣传文化部门的事情,文化建设规划没有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去,造成了两张皮的现象。下一步要做12个专门文化发展规划,其中重要的就是文化产业规划要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去,纳入到政府工作当中,改变过去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格局,经济搭台文化照样唱戏,而且是唱大戏,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

不适应,是文化资源行政配置方式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不适应。过去的文化资源都是按行政区划、行政级次、部门配置,从报纸、电台、电视台、出版社甚至文艺院团,从中央到省市县四级,基本上家家都有。特别是出版社,同构化现象极其严重。地方出版集团如果把地域名称去掉基本一样。人民社、少儿社、教育社、文艺社等,在一个省会城市尤为明显。省级文艺院团、市级文艺院团基本上是重复的。这种资源配置方式造成地区封锁,形成行业壁垒,造成文化单位规模很小、实力很弱,文化产业集中度极低。低到全国579家出版社一年的产值,比不过德国贝塔斯曼出版公司一年的销售额。

不匹配,是文化的对外影响力同我国日益提升的国际地位不匹配。经过30年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取得巨大的成就,吸引了国际目光;但检讨文化领域在两个方面存在问题:一是舆论上对外影响力很弱。我们媒体数量可说是全球之最,报纸2000种、电视频道3000多个、期刊9000种,还有广告额超过100亿以上的电视台。但是在国际上的声音基本出不去,不光是政治声音,财经资讯出不去,体育资讯也出不去。

第二是文化贸易逆差非常严重。虽然图书引进输出15:1的比率这几年已经下来了,但是还不能根本扭转。电影尽管国内打了翻身仗,但是出口数量很少。相反,除了影院放的国外电影,还有电视台播的国外电影,音像制品电影,每年也有几百亿流入国内市场。所以文化体制改革,特别是文化产业发展,我们应该有强烈的使命感,就是努力保持并扩大中国人自己的精神家园。

第三是盲目性。特别是一些地区和单位跟风现象非常严重,一说文化产业就是动漫、网络、游戏,好像除了这些以外就没有别的文化产业,理解上非常盲目。

问题和差距有时可能会成为反作用力,推动着我们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提速。

3.

当前文化体制改革进展情况:任务非常艰巨

提到当前文化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第一个就是关于中国的出版社。图书出版社分为4块,地方出版社、高校出版社、部委出版社,还一块是军队出版社。现在推动部委出版社改革,并没说军队出版社不改,只是说16号文件没有涉及。国务院常务会专门提出关于军队出版社的改革将另行制定。从改革进程讲,地方社走得最快,现在只有三个地方没有完成转制,北京5月28日已经挂牌,剩下云南、陕西、宁夏,今年年底也要完成。高校出版社2006年开始第一批18家,去年确定62家,现在又在研究第三批的改革方案,也是今年年底之前完成。

部委出版社已经转制的是28家,剩下的152家,4家保留事业体制,人民出版社、民族出版社、盲文出版社和藏学出版社保留事业体制,其余的148家明年底全部转制为企业。关于文化市场的综合执法改革,2003年中央确定了9个试点地区,包括三个直辖市北京、上海、重庆,两个省广东、浙江,三个副省级城市深圳、沈阳、西安,还有一个地级市云南省丽江市,2005年年初已经全部完成了综合执法改革,就是建立了统一的执法队伍,并在地级市以下实现了三级合一。新开展的文化体制改革就是2006年新确定的改革地区一共有108个,现在在本级建立起执法机构的36个。

改革还有另外的重要任务,就是电影制片厂改革、文艺院团改革、党报党刊的发行体制改革、广电传输网络改革,改革任务还是非常艰巨的。

文化体制改革进展态势及配套政策解读

4.

文化体制改革6大趋势

一、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正处在从自发转向自觉的关键时期。标志一,这几年加强了宏观布局,最主要是做规划,除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下一步我们还要做骨干企业培育计划、文化企业上市的规划、文化产业基地建设规划等。怎么落到实处呢?一个是财政支出。现在中央财政关于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在扩大,现在是10个亿,下一步到20个亿,主要通过贴息的方式支持已经确定的规划实现。第二是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主要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参与到骨干企业培育过程中;还有上市指导。上市要求的很多,现在强调目的是什么?特别是强调一旦上市就是全国性整合资源平台,没有这个气量不要去上市;最后是低成本扩张,通过市场机制繁荣发展。

二、文化资源调整和整合步伐加快。出版发行一是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就像江苏海南的新华重组那样;一是打破行政级次限制,如江西出版集团与中国和平出版社重组,吉林出版集团和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重组,打破中央地方行政级次现象。这种资源调整整合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是一种市场和资本的力量使然。

三、民营资本和外资有条件进入。在这样一个调整和整合时期,出路有三条:你有优势,你去整合别人;你没有优势被别人整合;整合的时候你被遗忘。

四、文化行业界限越来越模糊,出现了产业融合趋势。因为技术,特别是日新月异的传播技术发展,造成行业界限越来越模糊,实现产业融合。

五、文化科技融合。文化科技结合,必然造成以下变化:第一出现了新的文化业态,比如动漫网络游戏;第二出现了文化传播新的渠道,如移动广播电视;第三是改造传统产业,如对古老的印刷业,运用高新技术实现产业升级。

六、文化与旅游和制造业结合。提升旅游品质;提高制造业文化含量,通过文化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5.

数字解读:2003年配套政策执行情况

2003年配套政策和今年的一样,一是推动转制的,一个是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执行期限是5年,2004~2008年。有些政策执行得不错,包括税收优惠政策、社会保障政策、设立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总额已经超过50亿)。还有资产的处置。税收优惠政策基本实现了地区和行业的全覆盖。

从地区讲,除了新疆、西藏还没有开展文化体制改革,只有两个省没有转制单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一个是宁夏,一个是内蒙古,其余地区都有转制单位享受政策。

从行业讲,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三个系统都享受到了相应的政策,实行行业全覆盖。

从执行的情况讲,2004~2008年转制单位光企业所得税一项免税额总计87.78亿,还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等。地区免税额最大的是浙江省,5年14.4亿;第二位是广东,8亿多一点;湖南6亿多。免税额超过1个亿以上的除了上述地区外,还有甘肃、河南、陕西、重庆、河北、山东、福建、吉林、辽宁等。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行业分布,最多的是新闻出版。总的2000多家企业中,新闻出版1516家、广电461家、演艺56家。排在第二位是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最少,新闻出版这些试点单位享受的企业所得税的免税额占总额的近80%,达67亿元。

出版业免税额尚不平衡,地方出版集团最多,23家;第二位是高校社,5年8个亿,最少是部委社2.16亿,其中中国科学出版集团占了一半。免税额超过1个亿的出版行业是最多的,包括广东、湖南、江西、安徽、浙江、上海世纪、吉林、辽宁这些地方出版集团,还有外研社、北师大社、人大社、清华大学社和中国科学出版集团。

通过对2003年以来的税收情况分析,得出结论:早改早受益,早改早主动。

但在执行中有些“优惠”被忽略了,一个是收入分配改革,跟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这次要求部委社改革中一定要加快收入分配改革;第二个是新办文化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用得不够好,只有少数一些地区用了,因为新办文化企业从注册之年度起,3年免企业所得税。这个政策在今年的文件中已经取消了。从2003年文件到今年文件,来之不易,是参与部门的集体智慧,同时也是试点地区和单位在试点期间的一些创造性经验结晶。

6.

今年的配套政策3大特点

第一是权威性。制订部门是11个中央和国务院职能部门,文件下发前又专门征求了三个部门的意见:国务院法制办、国土资源部、国资委。文件中涉及到的政策都有相关部门参与,即使没有参与,如土地的处置,国土资源部明确提出修改意见;有些专项政策是经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

第二是针对性。主要是破解我们改革和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凡是适宜中央出台统一政策明确的,都有了统一政策;凡是不适应统一的政策,也提出了解决的原则和方向。

第三是时效性。这个政策只有5年,2013年后延长可能性很小。

实施细则已经出台了两个,一个关于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了H31号和34号文件,下一步关于文化产业支撑的技术类别范围,也在紧张制定,一个是改革的难点问题怎么解决,一个是发展当中的难点问题怎么解决。

难点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二是原划拨土地的处置,三是退休待遇差;四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这是这几年文化体制改革中试点单位在推动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带有普遍性的难点问题,今年的配套文件都有了明确的政策解释。

(本文鸣谢中宣部改革办副主任高书生文字支持)

财政支持出版社转制及资产财务管理政策解读

中央财政如何支持出版社转制

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出版社转企改制,相关政策在2003年105号文件、2008年114号文件和2009年16号文件中都写得非常具体。让我们试做些解读。

弥补转制成本。有些出版社关心转制增加了出版社负担,会不会有财政补偿。这一点,在2003年文化体制改革试点时,中央财政就设立了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当时主要是为了两个方面:一是支持公益性文化单位经济保障力度,促进转化机制,主要支持的是国家图书馆、美术馆这样的公共服务单位。二是用转制经费支持了一些经过文化事业转制的企业,如当时的中国对外文化集团、中国出版集团、其他首批试点单位。促进他们更好完成转制工作,扶上马再送一程。使其成为真正合格的市场主体。后来支持公益的部分作为正常预算;支持转制单位中作为转制后企业发展的部分并入了文化产业的专项基金。

这次为了支持中央部委出版社转制,根据114号文件,评估转制成本方面主要确保转制工作顺利进行,同期财政可一次性拨付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资产评估、审计、政策法律咨询等。

换个角度讲,大部分出版社都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如果不是因为转制而增加了出版社负担,那也不应该把费用转到财政头上。但是出版社转制要聘请中介机构做一些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审计和法律咨询,发生的费用由财政补偿。粗略估算,按中央转制出版社,大约两百多亿的总资产,根据现在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率估计是一亿元左右。这笔费用在申报的时候可以拿着与中介机构签订的协议及付费的凭据,通过主管部门向财政部门申请报销。

支持改制出版社发展。为了推进出版社转制,中央财政将来会从转制后出版社发展的角度来进行重点支持。一个是中央各部门各个单位出版社转制前,由中央财政安排的正常事业经费,在转制后一定期限内及时拨付,原来事业编制内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中有财政负担的部分,转制后由财政部门在预算中拨付。转制后出版社原以各种形式上交主办单位的税后利润不再上交。

中央财政将通过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宣传文化专用资金等渠道对转制后出版社重点产业发展项目予以支持。从2007年中央财政才开始以动漫产业为突破口,设立了扶持动漫产业发展专项。当年是安排了两个亿,2008年增加到10亿。其规定,一是原有事业费继续拨付必须达到两个条件:一是出版社实行中编办批准同意使用财政补助,就是这个出版社在转制前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二是出版社是在2008或2009年拿到了财政直接预算安排基本支出用于人员和工资经费的开支。出版社大部分都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中编办批文基本上都是可以自理的。像以前中国出版集团转制时,只有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原来是财政补助的,所以财政安排的钱继续保留了。其他像商务印书馆、荣宝斋、三联,这个钱他们都是没有的。

免税后利润。转制后出版社原以各种形式上交主管主办单位的税后利润不再上交,主要是与现在国家公务员津补贴相结合,一方面为转制出版社减轻负担,也是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津补贴的来源渠道,让规范后的津补贴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由财政预算安排。

在支持方式上,以前财政支持文化事业单位主要用财政补贴,直接补助。但是对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用直接补助的方式不合适,在支持方式上更多会采取贷款贴息、保险费用担保、绩效奖励等,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更多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同相关的金融机构着手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由财政作为发起人,吸收金融机构和大型国有企业、文化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委托给专业基金管理公司经营管理,通过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来支持文化产业上市,或者进行兼并和资源整合。基金有收益回报,按照市场方式运作。

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是上世纪90年代开始设立的,和所得税挂钩。出版社,如高教社、人教社、文物出版社,每年都有这种资金的支持。转制之后,按规定免交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财政对转制出版社的支持还有一块是在税收上的优惠。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对其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及资产划转或转让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等,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

转制中的资产和财务管理如何推行

财政部门履行资产监管职责。以前国有企业的资产,是由国资委进行监管的。但文化企业不像其他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更多是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所以在文化国有资产方面,确定由财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

国有文化资产分为事业资产和企业经营性资产。对于事业资产,按照财政部令,明确由财政部监管,形成事业资产管理办法。企业资产,由财政部进行管理。2008年财政部三定方案里,明确由相关司局来负责中央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和财务管理,具体在教科文司管理。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在资产处;执行企业财务制度的企业化的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在文化处。将来转制之后,成为文化企业,相关资产都在文化处管理。

财政主管部门、文化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门之间还会有一个协调机制。财政部是一个国有文化资产的综合监管部门,牵头制定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的资产变动、产权登记等基础管理工作。文化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按照部门职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文化资产实施具体的监督管理职能。党委宣传部门主要是做好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宣传业务的指导和重大国有文化资产监督事项的审查和把关。总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由党委宣传部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建立一个协同统一的协调机制共同实施监管。

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后监管主体到底由谁负责,213号文件中表明财政部履行对文化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能,但是财政部不可能监管所有的文化企业和文化单位,所以国办114号文件规定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后与原主管主办单位脱钩的,其资产财政关系在财政部门单列,由财政部门直接履行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职责;如果是企事业单位所属的文化企业,按照规定不需要脱钩。党政机关不能办企业,但企事业单位是可以办企业的,隶属关系不变,由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在制定中办发16号文件时,对114号文件有了进一步明确。这次出版社转制没有强调脱钩,等于说原主管主办单位不变,负责党务和人事管理,这不是完全脱钩的概念。在此基础上在16号文件上就有了规定:出版社转制后组建集团的,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由财政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对不具备组建公司条件的,由原主管主办单位代管。组建集团公司一种是跨部门组合,还有一种是在部门内部组建,多个出版社组建一个集团公司,资产和财务关系也要在财政部单列。如果部门只是一个出版社,转企后暂时还是由主管主办单位代管。16号文件与114号文件相比,出版社转制这块又有了一个新的规定。所以出版社改制后党务人事关系不变,资产和财务关系按照16号文件规定办。

转制工作流程。出版社要转制先要制定转制方案,方案要报到中央各部门各出版社转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批复。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转制单位,首先要做清产核资的立项申请,是申报备案的。经过同意后进行清产核资,给财政部门上报清产核资结果。事业单位规定200万额度以下的,由主管部门审批,200万以上的上报财政部。完成清产核资之后有一个会计制度转换的工作,事业报表转为企业报表。如果仅仅单纯转制为企业的话,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通过中介机构审核报财政部认定的清产核资结果可以作为产权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的依据。如果在转制的同时还要改制,如合资成立公司,或吸引其他投资者进来,就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要按照企业的资产评估办法进行资产评估,报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备案,以此为依据来进行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再进行工商登记。产权登记必须到财政部门办理。

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转制单位,比事业单位少了会计制度转换的环节。经过清产核资和结果审批就可以办理产权登记。

这里强调出版社转制之后一定要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

清产核资的工作主要包括申请、制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实施清产核资、由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对资产核销结果进行确认、向财政部报送清产核资结果。

关于出版社清产核资立项申请,新闻出版总署下发了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转制工作的基本规程,提出出版社制定转制方案时,就要包括清产核资的立项方案。转制方案批准后视同出版社的清产核资立项工作已经完成,不再另行报批。

如果有些出版社要撤并、注销或是划转给其他出版社,也有相关办法。事业单位如果要注销、划转、撤并的话,在事业单位财政规则里也有相应规定。如果撤销事业单位的话,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核准和处理。如果把出版社划转给其他出版社或并到其他企业集团,在报转制方案时就要明确,经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作为财政部门办理相关资产划转和财务制度划转的依据。(本文鸣谢财政部教科司文化处处长宋文玉文字支持)

中央部委转制社养老保险北京化途径

适用北京市参保人员的范围

按照有关部委核发的2009年50号文件,中央部委社转制从明年7月1日参加社会保险以后,有一个和北京市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问题。本次参加转制的中央部委社很多都是自收自支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能有少量单位是从2003年开始按照自收自支办法,已经进入了保险范围,这样的单位原有的办法不再改变。新参保的办法就从明年的7月1日开始计算。这个精神还覆盖了一部分由机关或事业单位零散调入企业的工作人员,他的养老计算的办法,在31号文件当中都做出了具体衔接的规定。31号文件主要是对原来在执行市政府2号令过程中的一部分配套文件。原来在183号令之前和2号令配套的适用转制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的,有一个117号文件,还有在为1999年和2000年科研机构和勘察设计单位转制时提供的配套政策。31号文分别对上述文件进行政策整合,明确了这些单位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之后,老人、中人、新人采用的计算办法加以衔接。31号文件适用的人员范围指的是在1998年1月1日以后,经有关部门批准,由机关事业单位成建制转制为企业的工作人员,包括了由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或者参保单位。还包括了市、区、县人才中心及其有关部门受权办理社会保险机构的存档人员,由军队转业复员退伍到企业工作的人员,上述这些人员都作为31号文件适用的人员范围。

不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构成及计算办法

关于老人。老人指的是在本单位转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之前,已经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办理了手续。按照原来的事业单位的办法,计算了退休待遇,并按月领取退休费的人员,这样的人员原来执行事业单位的计发办法不再改变。其中他的整个待遇当中属于统酬基金支付下在单位转制参保之后,纳入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超出部分由转制单位按照原有的经费渠道继续发放,待遇水平不能降低。不降低责任是由统筹基金和转制单位来共同提供保障的。

对于转制的中央部委社,老人的范围就是在明年6月30日这一时点已经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按照事业单位办法领取了待遇的人员。他原有的事业单位办法不改,可以纳入已经支付的这个项目统筹基金来支付。超出部分,比如书报费、洗礼费、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等,这些非统筹项目,由单位按照原有的基金渠道进行发放。一个原则,不能以一个单位转制而降低老人已经拿到手上的退休待遇,这是转制的一个原则。

老人在进入统筹范围支付养老金之后基本养老待遇的调整,执行北京市保险统筹范围的统一政策。在此前科研机构转制时,不同范围的老人在进入统筹范围时,他的项目包括后续的调整。按照2号文件规定,没有拨款的转制单位,老人按照北京市统一规定的统筹支付项目进入统筹范围,今后的调整执行统筹的统一政策。至于有拨款的转制单位,已经退休的离退休人员在进入统筹范围时,是以转制时点当时统筹范围全部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水平为支付标准。这些人员进入统筹范围之后,不参与企业的基本养老待遇的调整。他的调整办法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的办法。资金渠道按照原来中央拨款的渠道执行,它的发放是由单位来进行的。

为了保证最大限度跟地方政策平稳接轨,这次进入统筹范围的不再区分单位是否有拨款渠道,都按照统一办法计发。老人按照31号文件统一的规定来进入统筹范围,统一执行今后的调整。如果今后的调整存在和事业单位差距时,由单位按照5号文件确定的原则,由单位自有经费渠道解决。在进入统酬范围之初不存在有无拨款的差别,这是与此前发生变化的地方。

关于新人。本次转制单位当中的新人,时间点跟企业是完全一样的。在我们这样的转制单位中新人的概念,依然指的是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在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办理退休手续时,他的基本养老计发办法和企业的新人一样,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唯一一点跟企业有区别的是,转制单位新人在将来办理退休手续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时要加发个人账户补贴。

关于中人。中人的概念也和企业的时间点是完全相同的。在我们这样的转制单位中,中人指的是1998年6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在单位转制为企业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这样的人员,将来他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执行3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转制单位的中人,他的基本养老待遇和企业的中人一样,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构成。中人同样享受个人账户补贴。按照31号文件的规定,转制当中的职工加发的个人账户补贴要参与他本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在给转制单位的中人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时候,截止到明年的6月30日之前的缴费年限,全部是适合缴费年限。这样的人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按照企业中人的时间点来切,他的时间点跟企业中人完全一样,他从参加工作开始截止到1998年6月30日这一段时间之内视同缴费年限,参与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他从参加工作开始,截止到1992年9月30日这段时间的视同缴费年限,带入到按照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的公式当中,来计算过渡性养老金。转制单位中的中人,他1992年10月1日以后截止到1998年6月30日这一段期间的视同缴费年限,将来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要带到按照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的公式当中。就是说同样的视同缴费年限切分成两段,带入两个不同的公式里。

个人账户补贴计算办法

31号文件附件1上给出了转制单位个人账户补贴额的计算公式及其指标解释。北京市的企业职工是从1992年的10月1日开始建立个人缴费制度,记载了个人账户。转制单位中的中人、新人都有一个计算个人账户补贴的过程。中人个人账户补贴额的最大范围起点是从1992年的10月1日开始的。中人参加工作的时间不一样,如果是在1992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计算个人账户的补贴的时点,是从1992年10月1日开始;如果你是1992月10月1号以后参加工作的,计算个人账户补贴的起点就从你参加工作的当月来定。它的终点是截止到转制参保开始个人缴费,具体到本次改制的单位要从明年7月1日开始缴费。个人账户补贴的最大范围是1992年的10月1日为起点,截止到明年的6月30日。在这里对个人和企业同类人员相比应该有而没有的个人账户进行补贴。具体的计算,就是以你参保缴费之前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

本次转制单位今后拿到个人账户补贴额水平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缴费工资指数的高低。当我们历年的缴费基数高于同期职工平均工资的时候,个人账户补贴额就要被放大。当历年缴费基数等于同期的职工平均工资的时候,拿到的水平就是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个人账户补贴。相反,当缴费基数低于同期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时,个人账户补贴额就要萎缩。

由此决定转制单位进入统筹范围之后,领取待遇水平高低的决定因素是什么?是本人的缴费水平。算出来的这个个人账户补贴额和进入统筹范围之后实际有的个人账户积累额合并一起做为基数,除以国家规定的有关因素,做为这个人在退休之后按月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标准。所以大家不用担心我们跟企业同类人员相比较会吃亏。由于在文件规定,此前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这个工式补贴就解决了大家担心的问题。

事业单位进入企业之后的政策如何衔接?首先,新的政府令施实后企业的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办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取决于职工本人缴费年限的长短和缴费水平的高低。新实施办法是一个双挂钩的办法,你缴费年限长、缴费水平高在退休之后就会得到一个相对比较高的养老保险待遇。转制单位如果想确保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平稳地衔接,前提条件是在进入统筹范围后,一定要搞活在职人员的内部工资分配制度。企业单位办法和事业单位办法核心区别在于,事业单位侧重的是标准工资的高低,和职称、职务相挂钩的部分;而企业单位办法是和职工本人的全部收入相挂钩。在这个计算办法里,上至单位老总下至员工使用的都是一个公式,只跟本人缴费年限的长短和缴费水平挂钩。我们要和企业政策平稳衔接,一定要搞活工资分配制度,要能保证在各个不同类别的人员之间拉开合理的收入分配档次,这是企事业两种计发办法相对平稳衔接的前提条件。我们测算,北京市计发办法从基础性养老金开始全放开了,原来按2号令计算,为保障基本生活,基本养老金占相当重要的比重,把缴费年限打了15年,退休时,大家的计发比例全都一样。都是以职工退休时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就是说你工龄再长,跟15年以上的部分是不挂钩的。而新的办法全放开了,有30年工龄就发30个百分点的基本养老金,有40年工龄就发40个百分点的基本养老金。工作年限的长短对基本养老金的高低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再有一个是和缴费水平挂钩,缴费水平的高低决定了你计算基本养老金基数的高低。(本文鸣谢北京市人事与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副处长郝丽平文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