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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版税,泡沫还是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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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报道时间:2006/6/9 作者:刘昶,周周

编者按 近来,频频出现的“天价版税”着实给国内书业带来不少震撼。先是韩寒、安妮宝贝的200万,然后是易中天的版税14%、55万册起印,之后又是王蒙的200万……这些数字虽然对于国外畅销书作者而言并不陌生,但对于绝大多数国内作者来说确实是天文数字了。当然,最感到震撼的还是付了钱的出版商,几百万版税给了作者,当属空前。于是,业内开始出现争论,有叫好的,有不屑的,还有很多想不明白的。

其实,一位作家因为自己的一部超级畅销的作品拿到几百万的版税并不奇怪。很多国外畅销书作者动辄可以拿到折合成人民币超千万元的版税收入。但国外出版业通常的做法是卖一本结一本,很少有作者能够在图书出版以前就拿到版税。所以,很多人为最近国内频频出现的高额版税现象感到疑惑的是,这些作者在图书出版之前就能拿到那么多的版税,一旦将来书卖得没有那么多收不回成本,那这个风险岂不是要出版社单方承担?更让人疑惑的是,既然这个道理大家都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出版商愿意开出天价版税真金白银地预付呢?难道就不怕看走了眼?我们的一位发言嘉宾说得好:“如果一部作品要付1000万元的版税,但最后能赚回来,那就不高。如果一部作品的版税只有10万元,但最后还赚不回来,那就高了”。说白了,开价多少看自己,你觉得它值多少就值多少。如果把自己的判断当成赌博,那就生死难料了。

就着这个话题,本报组织了一次纸上沙龙,邀请几位在版税问题上颇有代表性的业内人士各抒己见。一是希望能为更多书业人士带来有益借鉴;二是希望为各方观点提供一个发表和展示的媒体平台;三是想让大家不拘情面,畅所欲言,因为这种敏感话题,还是笔谈可能更加轻松。

高版税是畅销书作家理所应得的

■郏宗培 上海文艺出版社总编辑

作品受到读者欢迎,作家的劳动成果得到社会认可,作者得到的版税就多,这些都是他们的劳动所得,光荣享受。

业内通常按照版税来计算作者的稿酬,与一般的图书相比,畅销书销量大得多,至少十万册以上,超级畅销书更是在三十万册以上,版税肯定相应也要高得多,我认为这是很正常的。作品受到读者欢迎,作家的劳动成果得到社会认可,作者得到的版税就多,这些都是他们的劳动所得,光荣享受。现在有些新闻媒体,或者出版策划机构,把作家获得的高版税作为新闻噱头加以炒作,这当然也无可厚非,只是建议这些媒体不要把读者的兴趣点过多集中到这个方面,还是应该引导读者多关注作品内容本身。像我们上海文艺社出版的《兄弟》(上、下),累计发行近100万册,作者余华拿到的版税当然是相当可观了。余华自己说,去年是他创作生涯中收入最高的一年,仅上海文艺支付的版税就有一百多万。又比如我们社出版的易中天“品读中国”系列,一套四本,定价94元,今年1~5月累计销售近10万套,按通常10%的版税率计算,版税差不多也是近100万,如果下半年再销售10多万套,版税同样可以接近200万了。我相信这些不是个案,其他一些做成畅销书的出版社也会有,只是我们没有把这些作为新闻发布出来,因为觉得很正常。

《易中天品三国》,是我们理所当然要抓的书稿。此次引起如此大的关注,除了14%的版税和55万册的起印数,我想可能还因为央视国际电视总公司率先采用了市场化的竞标方式,与传统的组稿方式有所不同。我们跟其他社一起来竞标《易中天品三国》,是经过周密考量,有备而来的,抓这样的选题不全是从畅销书的角度来考虑,尽管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同时我们更多的着眼点是投资主流文化的建设。现在,大众文化尤其是影视领域,娱乐化倾向过分严重,顾及观众的面过分狭窄,不利于中国文化的发展。作为文化出版企业,我们想努力为弘扬主流文化做些事情,像《话说中国》、“文化中国”系列、《易中天品三国》这类读物,是我们社的骨干工程,体现了上海文艺社一贯重视文化积累和文化建设的选题思路。

《易中天品三国》这部书稿我们中标后,有人认为这是天价,我不这么认为。我们的竞标主要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文本本身。我们与易中天交往已有二十多年了,先后出过他7部著作。我们认可他的学术与大众对接的努力,他即将完稿的《易中天品三国》是广大读者需要的文学读本,他的书的销量正呈现上升的态势;二是我们自己的营销运作能力和总社(集团)的支持。《兄弟》(上部)是去年单本文学书销量最高的,今年《兄弟》(下部)上市两个多月发行42万册,说明我们对畅销书、甚至超级畅销书还是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营销方法,当然还有待于不断的改进;三是有央视这个强势媒体的大力合作,《易中天品三国》系列节目还要在《百家讲坛》栏目滚动播出一年,这个受众面和广告效应是非常巨大的。坦率地说,当下的出版市场已进入了微利时代,只有互惠共赢才能做成一些大动作。

还想强调一点,上海文艺出版社视自己的名誉如生命,决不会盗印、盗版,我们出版的每一本书的每一版,版权页上的印数都会标得清清楚楚,哪怕其中有一些是宣传用的样书,也要求印刷厂有一本成品就算一本的印数。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便于我们对印刷厂印制流程的管理,便于我们出版社内部的管理,也便于我们与作家之间保持一种互信互惠的状态。去年年底,余华到上海来,我请他来社里参观,在社里几个编辑、制作、发行部门,任何人桌上的任何一台电脑,调出来的关于他的书的印数都是一样的。我们从来不作假,我们这些信息资料都是跟作家公开的。

《易中天品三国》书稿还在修改中,他写出的内容与电视上说的不会是完全一样的,内容会更丰富、更翔实,更符合平面媒体的呈现。另外我们和易中天、央视国际电视总公司约定,将会为图书量身定做配套的光盘,有大量原创性内容在里面,而且不播出,不上网,也不零售。我们三方日前达成一致协议,要把这次中标作为我们战略合作的开始,全力做好《易中天品三国》这本书。6月5日我们发表一份联合声明,因为已经在北京发现了《易中天品三国》的伪书,我们要告诉读者,不要上当,也恳请有关文化稽查职能部门加大打击冒名做伪书、盗版盗印的违法行为的力度。

我想说,我们最大的对手一是盗版,另一个就是固步自封,不敢大胆解放思想,不敢放手去参与市场竞争。此次参与竞标的13家单位,递交了12份竞标书。其中有两家竞标的起印数都超过了50万册,数字很接近,说明这两家出版社对市场的判断有他们的道理。业内对竞标这件事最后的结果有不同的声音,到底结果如何,我想将来还得用事实来说话,现在只想说一句,在市场经济面前,做任何事都有风险,该做的有能力去做的而不去做是最大的风险。(刘昶/采访整理)

书稿竞标势必行而不远

■金丽红 长江文艺出版社副社长

特别是名家,不用再考虑名气,所以他们选择出版社很大程度上是谁给的钱多就给谁,像最近出现的几个天价稿酬,我认为对市场会有一些不是很正面的影响。

对于《易中天品三国》这部稿子,我们是非常感兴趣的。因为这部作品既有一定深度,也是大众话题,因此我们比较看好,觉得很有畅销潜力。但是,这部作品采取竞标的方法并不好。尽管一定程度上我们也能理解,因为像这样的好稿子,肯定有很多出版社都想要,各方面的关系也都需要照顾,于是央视《百家讲坛》栏目只好采取这样的方式。但我们实际上是不赞成的。只是没有办法,要想拿到这部作品,我们就只能参加竞标。但竞标这种方式,我认为后遗症很大。各家出版社为了竞标成功,肯定是拼命往上报起印数,但起印数越高肯定也会越偏离市场。最后繁荣结果可能是出版社即使有盈利也只是微利,与作者的收益不成比例。当然,参与竞标的出版社可能会有某些其他考虑,未必是想通过出版这本书获取多大盈利,可能是为了扩大出版社的影响、开发销售渠道等。当时我们分析这部作品的市场容量在20~30万册,这也是比较正常的一个数字。但考虑到竞标对手或许会考虑到别的因素,采取牺牲一些利润将起印数报上去的方式,而我们当时又很想拿到这部作品,因此就也将起印数往上报了一些。但上海文艺社报说今后三年还要再加印20万册,也就是说三年内要总共印75万册。根据我们的经验,大部分畅销书在火过之后就很难再销售了,所以我们像很多竞标出版社一样,报的后继印数在1万册左右。

像《易中天品三国》这样的竞标做法只能是个案,不是所有的项目都可以复制。当然,以后这样或者类似的事情可能还会发生,可能会有一个过程。但会持续多长时间,我认为不好说。因为这种形式不会长期持续下去,哪家出版社愿意老以这样不公平的方式参与?现在一些民营书业策划公司或者出版社,稿子都没有看到,就愿意出上百万的版税,这种现象肯定是不太正常的。在出版业发达的国家,出版社在决定出版一部稿子之前,肯定会有很成熟的判断。而国内的出版业才刚刚进入市场,各方面也还不是很成熟,而一些出版社为了拿到好稿子,就有点不顾方式和后果了。现在一些民营策划人和出版社,号称给作者开出的版税超过200万。根据我的经验,即使最后实现一个很不错的销量,单就这部作品而言,出版人最后获取的利润肯定也是非常非常低的。如果实现不了预期的销量,最后砸得肯定是很厉害。

出版社是作者的衣食父母,但现在的这种方式对于出版社来讲确实有点不公平。特别是名家,不用再考虑名气,所以他们选择出版社的时候很大程度上是谁给的钱多就给谁。像最近出现的几个天价稿酬,我认为对市场会有一些不是很正面的影响。一些业外资本进入这个行业,一定程度也可以说是在搅局。主要靠抬高版税来获取书稿,而不计利润和后果,这种现象需要市场慢慢调节。现在图书出版的利润已经非常低了,高版税竞争书稿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对于大部分中小出版社而言,没有这个实力参与竞争。而有实力参与竞争的,出版社也应该考虑这个风险是不是能够承担得起。(刘昶/采访整理)

对好的作品从不吝惜我们的勇气

■季晟康 北京共和联动图书公司总经理

目前的版税情况还是比较正常的。大部分作者作品的版税率都在6%~10%之间,也是比较合理的一个范围。高版税只是出版业的一个比较个别的现象。

一位作家,因为作品的出版拿到了高额版税,从商业角度来讲,应该说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它已经发生,我们应该接受这样的一个现实。虽然大家可能会对动辄几百万的版税表示惊讶和质疑,但对于一部好作品,对于一位人气很高的著名作家来说,应该没有太多异议。其实说得再直接一点,再高的版税最终也都是要摊到读者身上的。如果作品好,读者愿意掏钱买,最终的销量可以达到既定目标,那就没有问题。但若作品不好,总是让读者失望的话,书就卖不出去了,或者说数量远远达不到预计数字。这样的话,版税再高也是空谈。因此我觉得,目前出现的一些高版税现象不太可能会导致整个行业版税数字的普遍上涨,因为这里还有市场经济从中起着一定的主导作用。行业的经营现状决定了它自身应有的出版规律。

我们不可忽视的是,很多高额版税的背后也可能有其他一些因素在左右。比如说有的出版单位,开出很高的版税给作者,但实际上可能这位作者的作品根本就达不到那么高的印数和销量。但有些出版单位愿意这么做,这可能会有很多种别的想法:想挣名声、想炒作、想融资、想评奖、想政绩等等。类似的这些非商业因素影响下的高版税行为不可取,应该理性对待。并且,最好也能通过适当的途径让读者了解到,要不然,读者会被误导。误导的结果是,整个行业失去公信力。

从我们目前承销《王蒙自传》的情况来看,当初出版社给出的高额版税应该是物有所值的。现在《王蒙自传》第一部30万册首印已经全部铺货下去,目前各个地方已经开始陆续上榜。据我估计,随着《王蒙自传》第二部、第三部的陆续出版,实现当初的销售目标应该问题不大。所以,王蒙的高额版税还是物有所值的,也算基本正常。当然,作为承销商,我们也承受了很大的压力。

现在有些出版社确实是和作者签了很高的版税,但实际上印数和销量根本达不到,所以有的作者可能也没有拿到钱。我想说的是,出版商在与作者签版税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想清楚自己最终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是商业还是别的目的?同时作者也要想清楚,无论到什么时候,作品的高质量,或者说有延续的高质量作品才是谈判的资本。作者不能只看版税有多少,而是要关注出版单位可以为你提供什么样的出版服务?它是否理解你的作品?你们双方是不是可以一起成长,共同前行?只要大家都能理性思考这些问题,许多疑问就顺理成章了。

说来说去,纯粹的版税数字上的竞争还是比较低级的争夺。比较可悲的是,很多作者对出版行业缺乏了解,只能根据媒体的报道去臆想;更为可悲的是,很多出版从业者不懂出版规律在掘自己的坟墓。结果大家都能看见的,有的作者因为只看重数字作了决定,最终吃亏了,并且还都是哑巴亏。

目前的版税情况还是比较正常的。大部分作者作品的版税率都在6%~10%之间,也是比较合理的一个范围。高版税只是出版业的一个比较个别的现象。因为对这些比较特殊的作者和作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把版税提高一些,这样也有利于维护作者的利益,有利于推出更好的作品。我们一直以来坚持根据作品理性确定稿酬标准,不介入简单的版税争夺,同时,对好的作品也从来不吝惜我们的勇气。

客观上说,尽管数量不多,但目前还有一些作者是值200万版税的。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去评价:第一,作者(或者作品)的影响力,有的是已经通过出版建立自己号召力的,有的是可以预见到的市场前景;第二,作者的写作成长性,能够持续地写作并出版作品;第三,作品的质量,能够提供内容扎实并被读者认可的作品;第四,作者(或者作品)的独特性,在某一方面具有唯一性的特质。也许张悦然可以算一个。

(周周/采访整理)

需要一套公平公正的交易规则

■潘凯雄 人民文学出版社副社长

一些出版社高版税竞争书稿可能出于其他的考虑,通过有形的亏损来增加无形资产,最终能不能实现这样的结果,我认为现在还不好讲。

《易中天品三国》书稿无底价竞标这件事情,我觉得属于市场行为,现在判断好与不好都为时尚早。最近图书市场传出的几个天价稿酬的事件,我认为也是买卖双方一方愿打一方愿挨的关系,是是非非等一年之后或者一个销售周期之后,自然也会水落石出。我只是想说说我们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做书原则:一定是先看稿子,再谈条件,按质论价,如果我们认为物有所值,版税该高就高。我所说的物有所值有几层意思:一是稿子本身的内在质量;二是目前市场的状况;三是要实现某一销售目标,出版社自身是否具有相应的运作能力。前提是先看稿子,然后根据这三个方面来做判断,最后跟作者协商稿酬。就我个人而言,是不愿意参与竞标这件事情的。

图书的成本构成,投入产出是什么样的比例,真正做出版的人心里都很清楚。付出了多少版税,需要实现多少销售量才能收回投资,这是相对固定的,没有太大的变化空间。对人文社来说,光凭某个作家的名字,就要我们决定版税率、起印数,我们是无法同意的。不看稿子,是对出版社自己不负责,也是对读者不负责,无论怎样先看稿子我觉得应该是作为一个行业起码的自律。看过稿子之后,当然每个人的判断标准不一样,确定起印数也是见仁见智,这时做出的判断也不能保证没有走眼的时候,但是我相信风险会小得多。

我们国家内部的版税制度跟国际上通行的版税合同不太一样。像我们跟国外签订的引进版权合同,都是按实际销售数支付版税,当然前期有一笔预付款,不过还是比较合理的。而我们国内是按起印数支付版税,本来市场经济讲究风险共担,但现在只有出版社一头担。当然这不能怪作家,因为我们现在通行的行业规则就是这样的,这是行业管理的问题,作家个人和单独的出版社都是改变不了的。

我想说,目前的现状只能寄希望主管部门来制定这样一套公正、公平的交易规则。比如说按销售数来给作者结算版税。当然,有人可能会说一些出版社没有诚信,会向作者隐瞒作品的印数,我认为这个问题也可以通过规则来解决。隐瞒印数是比较好查出来的,谁要被查出来,让他终身出局,这样谁还敢隐瞒印数?

现在,我们大部分出版社都要转为企业,企业的投资是要讲求回报的。一些出版社高版税竞争书稿可能有其他的考虑,通过有形的亏损来增加无形资产,最终能不能实现这样的结果,我认为现在还不好讲。(刘昶/采访整理)

能赚钱1000万不多不赚钱10万也多

■路金波(李寻欢) 榕树下文化公司总经理

我觉得目前频频出现的高版税现象,更多的应该是市场规律的一个体现。

从某种程度来讲,我应该也算是高额版税的始作俑者吧,因为最早是我分别付了200万元的版税给韩寒和安妮宝贝。郭妮的《麻雀要革命》和《天使街23号》目前已经销售了近200万册,我们公司已经支付了700万元的版税给作者。我估计在未来的7个月内,郭妮的这两部作品还可以销售500万册左右,所以在今年内我们预计还要为郭妮支付大约600~900万元的版税。我想,这个数字应该是目前国内作者拿到的最高的版税之一了。

有很多人怀疑,我们开出这么高的版税是不是真的能够收回成本和盈利。我算一笔帐大家可能就看得比较清楚了。比如我们策划的韩寒的《一座城池》,当初我们支付了200万元版税给韩寒。现在这部作品已经销售700万册,总码洋已经达到1400万元。这里面有15%~20%是印刷成本,15%左右是作者的版税,总共是35%的成本。这本书出版社给经销商的折扣是6折,再去除运费等成本,最后的利润是18%~20%。也就是说,作者拿了200万的版税,我们和出版社也获得了200多万元的利润。这类书一般是采取图书出版之前提前一个月通知经销商并预收现金的形式。从资金使用周期来看,从给作者支付版税到图书进印刷厂大约需要2个月的时间,书一印出来,可以说马上就变成现金了,因此这笔资金2个月就可以回笼。从这个角度来讲,我觉得运作这些高版税的图书还是非常超值的。

基本上我们都是预付版税的。也就是说作者在交稿时就可以拿到全部版税。如果粗略折算一下,我们目前运作的项目,给作者的版税率一般在15%~20%之间。这个版税率的范围与目前大部分作者不到8%的版税率相比较可能要高一些,但我们必须要面对这样一个事实:有些作者的作品虽然版税率低,但也可能会面临30%~50%的退货,对于出版社来说,一旦发生这种大量的退货,其利润可能就非常低了,甚至可能会赔钱。因此,我一直坚持做这种我认为可以超级畅销的品种。

我觉得目前频频出现的高版税现象,更多的应该是市场规律的一个体现。通过这种版税的竞争,可以起到一个优胜劣汰的作用,这是一件好事。对于高版税我没有异议,但对于盲目的高版税我还是不太赞同的。一般来说,我会先判断一部作品能够销售多少册,计算出一个总码洋,然后再把给作者的版税控制在总码洋的15%~20%,也就是说基本不超过印刷成本。如果一部作品非常有实力,即便给出1000万元的版税也能赚回来,那就不高。但如果一部作品版税只有10万元最终还要赔本的话,那也是高了。比如对于J·K·罗琳,我愿意开出200万欧元的版税买她的作品。像郭敬明的作品,我觉得给200万的版税也没有问题。又比如丹·布朗,我愿意出100万元的版税。因为我觉得这些人的作品值这些钱,可以赚回来。但如果版税价格超越了我的判断,可能我就不会做了。比如前几天我也参加了一位著名作者某部作品的竞标,当时根据测算,我报出的版税是100万元。但后来有一家出版社给出了比这个价格高得多的版税,最终拍下了这部作品。以我的个人判断,给这部作品开出这么高的版税还是比较冒险的。打个比方,你一定要把一本能销售15万册的图书的版税拍到销售75万册的标准,其间的风险太大了。另一方面,这种无低价竞拍,对于出版商来说,几乎可以看成是一种赌博。如果你最终的筹码已经远远超越与你当初的判断时,风险肯定也就随之最大化。

另外,我觉得出版商在争取一部作品的版权时,版税开出多少可能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要对作者和作品有一个全方位的、人性化的、国际化的、时尚性的服务。我刚刚竞拍成功沧月的一部作品的版权,当时我给出的版税并不是最高的,但最终沧月还是选择与我们合作,可能会比较说明问题。

(周周/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