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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数据独家推出最新省域销售座次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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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报道时间:2007/7/6 作者:文东

■“商报数据”专题组 文 东/执笔

新闻出版总署新近发布了2006年全国新闻出版业统计数据。其中出版物销售数据的统计仍维持在“新华书店系统、出版社自办发行单位”这一范围,占出版物销售市场相当份额的民营书业销售主体并未纳入统计范围,因此这一统计范围冠名为“国有书业”或许更简明、贴切。对比总销售,纯销售是不含重复计算的、反映读者实际消费的终极销售,是对市场规模更真实、更准确的反映,本文所涉及的销售数据,均为纯销售。

省域销售三个方阵格局显现

2006年全国书业(指国有书业,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出版物销售(纯销售,下同)金额达504.33亿元,比上年增长2.25%。“十一五”开局之年,全国书业销售达到一个新的量级,首次突破500亿元,书业市场规模由此跃升一个新的台阶。

500亿的市场规模中,由220家中央级出版社(含副牌14家)和新华书店总店、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公司5家中央级发行单位组成的中央出版发行单位的销售达65.83亿元,以13.05%的比重占了最大的市场份额。

省域销售中,除青海、西藏两省(自治区)外,其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均超亿元(见表1)。销售超过10亿元的共20个省(区、市),比上年增加1个省。江苏省以8.05%的全国市场份额再次蝉联省域销售之冠,而且以40.59亿元的业绩独创下了销售额跨过40亿档级的新高。山东省以6.2%的全国市场份额蝉联省域销售亚军,且以31.26亿元的业绩保持了超过30亿销售的档级。销售在20亿~30亿档级的省共5家,比上年减少1家:河北省退出了20亿档级;进入20亿档级的5省均为上年的继续,只是有的位次发生变化。河南、湖南两省市场起伏不大,仍与上年一样,分别居省域销售第6位和第7位。浙江省以11.2%的销售增幅,从上年的省域销售第5位跃居本年的省域销售第3位,且成为20亿~30亿档级之首。广东、四川两省分别居省域销售的第4、第5位,二者分别比上年退居1个位次。

2006年销售超过20亿元的省域销售7强,构成了中国书业的第一方阵。这一方阵2006年的销售占中国书业销售的39.84%,如果扣除中央出版发行单位销售,这7强占省域销售总体的份额更是高达45.82%。7强中,前3强均出自华东地区,显示了华东经济发达地区书业在中国书业中举足轻重的超强地位。7强中,中南地区占有3席,广东的沿海发达地区和河南的人口第一大省,为许多省望尘莫及。销售7强的构成,显示了经济发达、人口众多是拉动省域书业的两大重要因素。

销售在10亿~20亿档级的13个省(区、市),可称为中国书业的第二方阵。这一方阵成员地区分布广,涵盖华北、东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六大区;结构多元,既有京、沪、渝三大直辖市,又有安徽、河北、江西、陕西、湖北、福建、辽宁、山西等沿海、内陆省份,还有广西、云南少数民族自治区和边疆省份。这一方阵2006年的销售占中国书业销售的36.55%,占省域销售总体的42.04%,它们构成了中国书业的中坚力量,也是中国书业主要的潜力所在。

2006年销售不足10亿元的11个省(区、市),构成了中国书业的第三方阵。这一方阵又大体可以年销售5亿为界,分为两个层级。前一层级的贵州、新疆、黑龙江、天津、甘肃、吉林、内蒙古等7个省(区、市),虽然或地处偏远,或人口偏少,但其书业发展大体平稳,没有大的落差,尚具发展潜力。特别是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还分别创下了2006年省域销售增长23.11%和16.98%的业绩,成为当年销售增幅最高和次高的两个省(区)。后一个层级的宁夏、海南、青海、西藏四省(区),由于特殊的地域条件,书业基础相对薄弱,要改变现状尚需时日。特别是西藏自治区2006年销售较上年下降69.25%,青海省2006年销售较上年下降31.88%,跌出亿元档级,形成了当年省域销售的两大落差,显示了这两个地区书业发展之艰难。而宁夏回族自治区2006年的销售创下了较上年12.21%的增幅,又使书业看到了其“亮点”。

新华销售20强主导书业分销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新华书店都是中国书业的市场主体。2006年全国书业销售中,新华书店销售为402.41亿元,占79.79%,销售额首次突破400亿元,较上年增长1.25%,份额比上年下降0.79个百分点。

2006年,新华书店销售占本省书业销售份额达90%以上的共23个省,占了全国新华书店系统7成以上。2006年的全国书业销售中江苏、浙江、四川、上海、安徽、北京、湖北、福建、山西、云南、重庆、贵州、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宁夏等16个省(区、市)的销售处于增长状态,而当年新华书店系统的销售态势优于全国书业,除上述16省(区、市)新华销售增长外,尚有河南、广西、海南3省(区)新华书店销售也呈增长状。

2006年全国新华系统中,销售超过20亿元的,为江苏、山东、广东、四川、浙江、河南、湖南7省新华。该新华系统7强与省域书业7强正好重合,进一步表明新华书店在各省书业中的举足轻重地位。新华兴,则省域书业兴;新华弱,则省域书业弱,在现阶段仍是不可无视的产业景况。与省域销售7强相比,新华7强中有4强与省域7强位次一致,即江苏新华居首,山东新华次之,二者销售均超过30亿档级,河南新华位居第6,湖南新华位居第7。广东新华、四川新华、浙江新华分列第3、4、5位,与省域销售的位次略有变化。

2006年的新华7强,与上年的新华7强完全一致,且江苏、山东、广东、四川、湖南5省新华的位次也完全一致,仅是浙江新华与河南新华,在两年间互换了位次。这表明该7省新华在新华系统具有较大的优势,它们构成了新华系统的第一军团。这一军团的销售占全国新华系统份额达47.76%,占了近半壁江山。如不出意外,第一军团成员的位置,近两年内不会被撼动。这从非该军团成员与该军团成员年销售最少相差4亿元,可获佐证。7家第一军团成员中,浙江新华年销售占本省书业销售份额近90%,其他6省新华的年销售占本省书业销售的份额均超过95%,其书业主导地位非同寻常。江苏新华的新华系统“首领”地位已持续多年,2006年其销售增长5.6%,与新华系统第二位者的差距拉大至8亿多,使其“龙头老大”的位置更加强化。

除第一军团的7省新华外,新华系统中年销售占全系统份额超过2%的,尚有安徽、河北、江西、广西、福建、陕西、湖北、山西、云南、重庆、上海、辽宁、贵州等13省(区、市)新华,它们成为新华系统的第二阵营。这一阵营成员年销售大多在10亿元以上。与上年相比,安徽新华、广西新华、福建新华、上海新华、贵州新华位次上升,江西新华、湖北新华、山西新华、云南新华、重庆新华位次不变,河北新华、山西新华、辽宁新华位次下降。

新华第一军团和第二阵营,构成了2006新华系统销售20强。20强中,销售超20亿元的新华大户与上年持平,销售超10亿元的新华大户比上年增加2家。新华销售20强占新华系统的销售份额为87%,占全国书业的销售份额为70%,成为中国书业分销的主导。

出版社自销势头增长

2006年全国出版社自销出版物突破100亿元,达101.92亿元,比上年增长6.39%,占全国书业销售的份额为20.21%。

出版社自销自上世纪80年代出版社自办发行开始,风风雨雨走过了20多年的历程。现今的出版社自销,既有在出版社所开书店、门市部的销售,又有在出版社专业销售渠道的销售。一些实力较强的出版社,特别是一些专业出版社,对自销是看重的。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出版社自销也是一把“双刃剑”。虽然它可能扩大出版社本版书的销售,但出版社作为内容提供商,销售毕竟不是其长项,要发展自销必然要有多方面的较大投入,完善与书店的供应、销售渠道未必不能收到同样的效果。

2006年,出版社自销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介入自销的出版社增加,二是多数省的出版社自销量加大。中央级出版社理所当然是自销的大户,2006年其自销额达61.95亿元,同比增长8.87%,占出版社自销总额的60.78%,比上年增长1.38个百分点。(见表3)北京、上海两大出版重镇,由于出版社居多,自销也居省域前两位,且分别达到8亿多元。出版社自销过亿的省,尚有辽宁、浙江、天津、陕西、江苏、湖北、四川、山东、海南等9省,其中不乏出版强省。自销亿元以上的11个省,其自销额占自销整体的份额为33.98%。出版社自销在5000万元以上的尚有广东、江西、广西、湖南、黑龙江等5省。

呈增长势头的100个亿的出版社自销,在书业销售中占2成的比重,反映出中国书业现存的两个问题。一是产业运行的专业化程度尚不够高,本是内容提供商和产品供应商的出版社,却还分出相当精力去从事销售,分销商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二是产业链尚不完善,一些出版社自销,并非出于自愿,而是缘于供销梗阻或回款、退货积弊所致。出版社自销逐渐收缩,分销商销售渐趋扩增,才是产业运行专业化程度提高、趋向成熟的良性发展。

农村发行寄望中西部10省

加强农村发行,是有关领导部门三令五申,反复强调的。只是2006年的产业实际状况并不理想。当年出版物城乡零售比重为79∶21,农村比重继上年下降3个百分点之后,又下降了1个百分点。作为“十一五”开局之年,农村零售比重不升反降,仅为21%,离35%的“十一五”指标相差甚远,农村发行的态势颇为严峻。

从省域细分看,农村零售比重超过20%的有13个省(区)。(见表4)中国人口第一大省河南,以52.94%的比重,位居首席,其农村零售额达10.64亿元。作为人口第一的农业大省,河南的农村发行理应走在前列。河南新华书店遍布全省的读者俱乐部和去年力推“新农村书屋”,在其中的作用不言而喻。江苏农村零售比重为49.63%,位居第二。作为全国第一发行大省,江苏不但在销售整体上遥遥领先,在农村发行上也名列前茅,其虽然在农村零售比重上低于河南,但在农村零售额上却以19亿元稳居魁首。

其后的甘肃、山西、安徽3省,虽然农村零售额均为数亿元,但与江苏、河南差距较大,但农村零售比重却值得欣慰,分别以45.19%、36.32%和33.84%高于或接近于全国“十一五”指标的要求。

山东、河北、云南、贵州、福建、湖南、陕西、广西等8省(区)的农村零售额也均为数亿元,但农村零售比重均超过20%,高于或接近于当年全国农村零售比重,属我国农村发行状况较好的省份。

从上述13省的情况看,除江苏、山东、福建3省外,其余10省(区)均位处中西部地区,它们的销售额虽然低于有的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但农村零售比重均相对居高,是振兴我国农村发行的希望所在。把这些省份的农村发行培育好,并以此带动其他省份,我国农村发行的全面改观就会早日到来。眼下最紧迫的是每个省都能审视自身的农村发行现状,以“十一五”规划的农村零售比重,作为近几年的奋斗目标,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使本省的农村发行持续向“十一五”指标迈进。

(本文数据来源:新闻出版总署统计部门及本报计算整理)

表1:2006年全国省域销售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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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006年新华销售20强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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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006年出版社自销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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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006年全国农村零售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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