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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代理与新形势下的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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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报道时间:1997/11/21 作者:兰祖伸

□要重振新华书店主渠道雄风,改变供购货方式是当务之急。从节约费用开支的角度讲,主分比现批有更多的优越性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省级店代理主分模式应有别于计划经济时期的那种包销主分。它是以销售市场划分的区域代理为前提的
□代理主分的目的是为了搞活出版,促进流通。它必须遵循平等互惠、适度、大市场大流通、服务性等原则
改革开放以来,图书市场与其他商品市场一样,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出版社由过去的几十家增至500多家,年出书由过去的几万种增至十几万种,生产和供货能力大大增强,品种日渐丰富,货源应有尽有。计划经济时期的那种主分逐步退出了历史舞台。然而历史是曲折的螺旋式前进的。随着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整体推进和愈演愈烈的图书市场竞争,主分作为一种批发形式又提到了人们面前。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主分有没有必然性和可能性?其优越性在哪里,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笔者通过思考,谈点浅见。市场竞争呼唤区域代理和主分
这些年来,图书市场竞争大体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争夺大中专教材、中小学课本和配套书;二是争夺批发权;三是一般图书零售上的竞争,个体书店增多,有的已形成连锁经营。他们进货渠道多,效率短、平、快,折扣灵活,基本上垄断了畅销书市场,对新华书店的门市销售构成严重威胁。近几年来新华书店门市销售逐年下降,这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面对竞争,要重振新华书店主渠道雄风,改变供购货方式是当务之急。从发货店来说,只有实行批发区域代理,才能重新掌握批发权;从出版社来说,只有寻求一个网点覆盖面广的代理,才能货畅其流,扩大再生产;从销货店来说,只有及时有效,源源不断地得到货源供给,才能保障销售,因而寄希望省级发货店实行区域代理,掌握批发权,借以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及其在竞争中的地位。因此图书发行代理似乎成了当前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新的希望之光。
发货店通过代理包揽回来的图书,无外乎是采取两种方式批发出去。其一,成立批发中心,实行现货现批。其二,主动分配给自己所属或有业务往来的网点进行销售。从节约费用开支的角度讲,主分比现批有更多的优越性。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市新华书店建立了企业集团或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的体制。主分,不但需要,而且有了可能。因此,我们应该积极拥护、热情支持“主分”这种体现出时代精神的供购货形式。
代理主分是实现“两个根本转变”的需要
目前,全国出版图书总量已达十多万种,然而一般的县市店日常陈列品种仅三四千种(当然流转品种远不只此)。据全国统计,1996年一般图书年出版9.4万余种。从有关资料分析,除雷同品种外,约有7.5万种。就一般县市店而言,上市品种与全国图书总品种的比率,大体上在15%左右。这说明,一般图书的发行,一般县市店是很差的,一些中等城市的地市店,也是比较差的。品种少,销售量小,效益低下。这种现状既与出版形势不相称,也不能满足读者需求,人为地萎缩图书市场,急需扩大经营规模,培育和发展图书市场。应该说,销货店一般图书发行上不去,确有一种依赖思想的认识问题,但把问题全归咎于此,也不现实。殊不知,基层店在一般图书的进货上有多难啊!畅销书往往轮不到新华书店,被个体户抢占了市场。现在的情况是越是畅销书,新华书店越是不敢订也不敢进。至于非畅销书,订的数量少,不发货,“多品种少数量”就成了一句空话。现在一些发货店发货多采用集装箱,半年甚至更长时间才给你发一次货,于是要么长期断流,要么涨大水。如此搅乱了基层店的经营秩序,一般图书经营怎能上去?!我们不能责怪出版社或发货店,因为客观经济规律是不能改变的。人们只能按客观规律办事。因此,只有实行省级店区域代理和主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省级店的区域代理主分应该是,省级店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详细的社会资料,并与基层店商量,确定某县市对某种图书一个正常的需要值,当获得某种图书的出版信息时,立即向出版社报订一个总的需求数。出版社根据信息来源决定印数,迅速组织生产和出版,代理店收货后,迅速分发给销货店,或投放批发市场,组织销售。这样做:第一,在时间上是快速的,是现代化生产的运作方式。第二,在数量上是贴近实际的。第三,由于是省店代理主分发货,在发运的费用上是经济的集约的。第四,有助于县市实现多品种少数量的经营规律和原则,促进县市店的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
这种省级店代理主分模式应当有别于计划经济时期的那种包销主分。过去的包销主分仅限于本地版图书,现在的代理主分则是建立在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