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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授权出版《萨特文集》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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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时间:1996/3/15
作者:
摘要:
本报讯 近日,国家版权局作出决定,对未经授权出版《萨特文集》的中国检察出版社给予行政处罚。
去年底,罗大冈、郑永慧等8名译者向国家版权局投诉,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的由秦天、玲子主编的《萨特文集》(共3卷),使用的是他们的译文,但却没有取得授权。为此,8名译者请求国家版权局予以查处。
国家版权局经核实后,于近日作出决定:责令中国检察出版社销毁成书,并对其罚款5万元。这一决定是在中国检察出版社对译者进行了赔偿的基础上作出的。
据了解,目前出版社编辑出版各种中外作者的文集、丛书的现象比较普遍。其中有一些出版社或文集的编者,事先不取得作者和有关权利人的授权,便擅自从已经出版的图书或报刊上将他人作品汇编成集出版,事后也不积极采取措施与作者和有关权利人补签合同,赔偿著作权人的损失。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中外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版权局要求各出版单位,要以此为戒,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特别是已经出版过同类图书的出版社,应对这些图书的授权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发现有问题的,应立即停止发行,并主动与著作权人联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
国家版权局已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版权局重视这类问题,一旦发现或接到投诉,均予严肃处理。
另据悉,国家版权局在此前还对北京华盛音像出版社作出了行政处罚。该出版社未经中国文采声像公司的许可,擅自使用了该公司拥有版权的卡拉OK激光视盘中的画面与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