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瞻前顾后:面对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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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报道时间:1998/10/23 作者:王炜

改革开放以前,书业的状况基本可以用一厂、一社、一店概括、描摹之,市场完全是封闭的、垄断的。改革开放后,这种封闭性、垄断性渐次被打破。勿庸讳言,就整体而言,书业由于其文化产业的属性,与意识形态瓜葛颇多,改造起来务须稳妥、适度,因此其改革较之其他产业有一定的滞后性。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在书业内部,各子系统的改革力度也有强弱之分,进程也有先后之别,发展是不平衡的。其中,起步较早、力度较大的是印刷业;其次是发行业。发行业是书业改革政策及其市场化最显化的部分。
发行业的改革大致可分为下述两步:1、社办发行、社办读者服务部的兴起;2、民营书业的出现与发展。这两步改革的结果是图书发行业打破了新华书店的一统天下,在主渠道之外,形成了非国有书店渠道。
应该承认,非国有书店在发肇时,经营活动的层次是比较低的,经营内容格调不高,经营手段亦较原始,市场管理缺乏规范,盗版盗印、贩黄诲淫之事屡有发生,给图书市场造成一定混乱,为人所诟病。但当我们回过头去品评那段历史的时候,我想我们应给予其有限的理解:那时非国有书店刚起步,大部分从业人员素质较低,有些根本不懂书,加之上述宏观因素,为生存,为积累资本,有些行为肯定会出轨,当然,大多数还是守法的。另外,那时市场真空大,商业机会多,因此谁都想往里扎,也都能入行,鱼目混珠,良莠不齐,也给图书市场添了不少“堵”。但要承认,任何一个部门改革开放的初期,伴随着旧体制的被冲破,或多或少都有些失序、混乱,书业的状况亦在情理之中,应随改革的深入而改进。这种状况在八十年代末期已经开始有了改变。随着市场的发展、竞争的加剧,图书市场开始从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它逼迫发行业必须走内涵式的发展道路,向管理要效益,向人力资本要效益,害群之马、庸碌之辈自然逐渐被淘汰。从业者,尤其是“后来者”的素质便越来越高。书业自身的性质也决定了这一转变。图书发行本身就要求从业人员除了要有一定的专业经营能力外,还要有较高的文化知识修养。
总的说来,非国有书店的发展是适应了市场经济对图书产业市场化的要求的,甚至可以说,非国有书店就是书业市场化的产物和明显标志。时至今日,非国有书店的发展,已经构成了整个中国书业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力量。其发展关乎整个书业的发展,其健康关乎整个书业的健康。这是改革开放给书业带来的最显著的变化之一。
作为非国有书店一分子,风入松对图书产业市场化的走势一向十分关注。我们认为,中国书业的市场化尚处于初级阶段,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需要走,毕竟,中国书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了四十年之久,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就现阶段而言,如下几个问题特别值得思考。
A、管理体制的限制。目前我们的出版社全是国家办的,但是,实行的又是所谓的双轨制,即事业单位,企业管理。不是纯粹的企业,却又要自负盈亏,这种角色定位使出版社目标模糊,不仅影响了他们对市场的把握与开拓,而且在市场操作行为——如定价、利润、发行折扣、社店供求关系处理、合作出版、选题的文化价值与市场价值关系、选题及新品种的市场推广等诸方面,也有自相矛盾之处。发行业则一脚门里,一脚门外,也未完全市场化。真正的中盘,即代理制批发商未能建立。非国有书店九五年以前须有挂靠单位方能取得合法经营资格;九五年后才出现股份制非国有书店,但仍受到诸多限制,有市场操作能力亦难发挥。
B、法制不健全。至今没有真正面对市场的出版法,只有管理条例;有些条例、办法,早已不适应书业市场化的发展;有些市场现象的出现,虽不符管理条例和办法,却只能默认。究其原因,就是书业至今实质上仍未从整体上被看做是一个产业,仍被看做是意识形态部门的一个附属机构(后来管理部门承认书业是一个产业,但此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因此,进入市场的书商少法可依,即便是近年来人员素质较以前有所提高,市场上为求利润,钻空子以非法手段谋利,以非法手段侵害他人权利,欺行霸市等无序现象,仍时有发生。建立书业有效法律是当务之急。
C、行业管理薄弱,竞争不充分。企业行为不规范,缺乏行业自我管理能力。管理是一种社会行为,而非行政行为,书业应尽早建立有效的行规和行业管理。而这是要从市场运行中提炼出来的,不是人为制订的。市场是靠竞争来维持活力、扩大容量的。我国图书市场由于管理的双轨制,一方面,宏观管理方面市场化程度不高;另一方面,其商品销售又几乎全部是靠市场尤其是零售来实现的,其操作层面市场化程度又极高。市场因此不规范,经营管理冲突、混乱,总体不成熟。图书的批发实际上仍是两个渠道,而且两个渠道规则不同,这就有了腐败和不法经